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台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78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Taic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注册地址:台山市北坑工业园)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10 月
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丹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习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壁坚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243,097,758.90 825,602,717.48 50.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82,979,443.18 735,640,442.62 6.44%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2,294,785.76 77.47% 327,374,952.02 29.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597,123.00 26.62% 62,339,000.56 -3.1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0,000,961.00 25.57% 60,576,606.94 -2.7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2,618,607.96 -59.9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42.11% 0.47 -4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42.11% 0.47 -41.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0% -0.03% 8.18% -6.4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331,000.0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42,199.68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0,806.06
合计 1,762,393.6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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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0,91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许丹青 境内自然人 31.05% 62,100,000 62,100,000
许为高 境内自然人 12.42% 24,840,000 24,840,000 质押 24,540,000
许松青 境内自然人 10.35% 20,700,000 20,700,000
许恒青 境内自然人 6.90% 13,800,000 13,800,000
许丽芳 境内自然人 6.78% 13,560,000 13,560,000 质押 13,100,000
罗东敏 境内自然人 3.50% 7,000,000 7,000,000 质押 7,000,000
曹志洪 境内自然人 0.42% 842,400 0
金光华 境内自然人 0.41% 829,620 0
章文琼 境内自然人 0.20% 403,428 0
陈习良 境内自然人 0.20% 400,000 400,000
赵瑞胜 境内自然人 0.20% 400,000 4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曹志洪 842,400 人民币普通股 842,400
金光华 829,620 人民币普通股 829,620
章文琼 403,428 人民币普通股 403,428
赵存灵 320,200 人民币普通股 320,200
袁彩花 304,700 人民币普通股 304,700
童晓鸣 268,600 人民币普通股 268,600
熊振宇 2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0,000
金婷 202,300 人民币普通股 202,300
尚明海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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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陈炜烽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述股东中许丹青、许为高、许松青、许恒青和许丽芳系同一家族成员,为一致行
明 动人。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持股情况:金光华 212 股,赵存灵 320,200 股,尚明海 200,000 股,陈炜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烽 20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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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余额或本 期初余额或上年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期发生额 同期发生额
主要系本期支付收购海力制药
货币资金 184,337,696.00 500,288,780.28 -315,951,084.28 -63.15%
的股权款所致
主要系本期合并全资子公司海
应收账款 87,501,257.85 39,777,025.62 47,724,232.23 119.98%
力制药财务数据所致
系本期原材料预付款的增加以
预付账款 63,148,458.92 32,209,429.90 30,939,029.02 96.06% 及合并全资子公司海力制药财
务数据所致
系本期合并海力制药财务数据
其他应收款 5,643,704.01 100,620.00 5,543,084.01 5508.93%
所致
系本期增加了原材料采购量以
存货 159,315,293.65 59,600,063.25 99,715,230.40 167.31%
及合并海力制药财务数据所致
系本期增加募集项目设备采购
固定资产 121,779,349.60 64,942,383.08 56,836,966.52 87.52% 以及合并海力制药财务数据所
致
系本期增加募集项目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117,482,117.87 48,898,751.08 68,583,366.79 140.26% 投入以及合并海力制药财务数
据所致
系本期合并海力制药财务数据
无形资产 45,956,167.39 17,253,716.76 28,702,450.63 166.36%
所致
系本期收购海力制药的股权溢
商誉 381,948,398.48 - 381,948,398.48
价所致
短期借款 115,331,193.14 115,331,193.14 系本期母公司向银行借款所致
系本期银行承兑票据支付货款
应付票据 86,481,829.38 57,397,605.20 29,084,224.18 50.67%
增加所致
系本期合并海力制药财务数据
应付账款 36,516,563.36 14,823,017.17 21,693,546.19 146.35%
所致
预收账款 28,388,704.63 6,482,832.52 21,905,872.11 337.91% 系本期预收的货款增加,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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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合并海力制药财务数据所致
系本期合并海力制药财务数据
应付职工薪酬 4,198,752.73 1,958,946.60 2,239,806.13 114.34%
所致
系本期合并海力制药财务数据
应交税费 8,022,537.80 1,768,208.85 6,254,328.95 353.71%
所致
主要系未付海力制药的股权收
其他应付款 148,634,445.63 288,113.52 148,346,332.11 51488.85% 购余款以及合并海力制药财务
数据所致
系本期合并海力制药财务数据
递延收益 9,743,551.00 7,243,551.00 2,500,000.00 34.51%
所致
系海力制药收购日资产增值所
递延所得税负债 3,873,738.05 3,873,738.05
致
实收资本(或股 系本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
2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
本) 致
系本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
资本公积 237,926,393.69 337,926,393.69 -100,000,000.00 -29.59%
致
系本期合并海力制药财务数据
营业成本 181,797,991.68 138,551,651.55 43,246,340.13 31.21%
所致
系本期合并海力制药财务数据
销售费用 36,258,579.23 22,767,480.33 13,491,098.90 59.26%
所致
主要系公司资产重组相应中介
管理费用 36,388,282.82 21,601,816.61 14,786,466.21 68.45% 服务费等费用的增加以及本期
合并子公司财务数据影响所致
财务费用 -2,174,186.33 -3,321,971.86 1,147,785.53 -34.55% 系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963,900.42 -1,670,724.11 2,634,624.53 -157.69%
所致
主要系本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基本每股收益 0.47 0.80 -0.33 -41.25%
本影响所致
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量增幅
经营活动产生的
22,618,607.96 56,515,623.00 -33,897,015.04 -59.98% 较大,导致相应的货款支付增
现金流量净额
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系支付收购海力制药股权
-15,787,350.53 -435,774,963.72 2760.28%
现金流量净额 -451,562,314.25 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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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系上年同期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筹资活动产生的 资金跟本期银行短期融资增加
112,992,622.01 306,775,113.90 -193,782,491.89 -63.17%
现金流量净额 和向非公开发行对象收取保证
金的差异所致。
期末现金及现金 主要系支付收购海力制药股权
184,337,696.00 510,306,666.59 -325,968,970.59 -63.88%
等价物余额 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
议案》,并于2015年6月1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通知书》(151261号)。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26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并于2015年9月23日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洽谈股权收购的议案》,并于2015年8月8日发布
了《关于收购股权的意向书公告》,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具体收购事
项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将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如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广东台城制
或者重大遗 2014 年 07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药股份有限 长期 履行中
漏,对判断公 31 日
公司
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
8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影响的,公司
将依法回购
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
股(不含原股
东公开发售
的股份)。公
司董事会将
在上述违法
事实被中国
证监会认定
后的当日进
行公告,并在
上述事项认
定后 5 个交易
日内提出股
份回购预案,
预案内容包
括回购股份
数量、价格区
间、完成时间
等信息,在提
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
经相关主管
部门批准/核
准/备案后启
动股份回购
措施。公司已
发行尚未上
市的,回购价
格为发行价
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
息;公司已上
市的,回购价
格以发行价
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
息和回购义
务触发时点
前最后一个
交易日公司
9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票的收盘
价孰高确定,
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程序
实施。在实施
上述股份回
购时,如法
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另
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2)
如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
票的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
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公
司将在上述
违法事实被
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
或司法机关
认定后,本着
简化程序、积
极协商、先行
赔付、切实保
障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
原则,按照投
资者直接遭
受的可测算
的经济损失
选择与投资
者和解、通过
10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方与投
资者调解及
设立投资者
赔偿基金等
方式积极赔
偿投资者由
此遭受的直
接经济损失;
(3)如公司
违反上述承
诺,公司将在
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
公开就未履
行上述赔偿
措施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按中国证监
会及有关司
法机关认定
的实际损失
向投资者进
行赔偿,并将
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公司
及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
回购股份、购
回股份、赔偿
损失等承诺
的履行情况
以及未履行
承诺时的补
救及改正情
况。
广东台城制 回购公司股 2014 年 7 月
2014 年 07 月
药股份有限 票的承诺:① 31 日至 2017 履行中
31 日
公司 公司上市后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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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36 个月内,一
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
每股净资产
的情形,公司
将通过回购
公司股票的
方式稳定公
司股价;②公
司将根据《上
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
定,向社会公
众股东回购
公司部分股
票,公司回购
股份的价格
依据市场价
确定,并通过
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实施。
同时,公司回
购股份的资
金为自有资
金,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
总额按以下
方式执行:A.
单次不低于
本公司上一
年度归属于
本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5%,不高于
本公司上一
年度归属于
1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本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10%;B.公司
单次用于回
购股份的资
金不得低于
人民币 500 万
元;如与上述
A 项的上限
冲突,按照本
项执行。如果
在 12 个月内
公司多次采
取上述股份
回购措施,则
累计用于股
份回购的资
金总额按以
下方式执行:
A.不高于本
公司上一年
度归属于本
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 20%;
B.不低于
2,000 万元;
如与上述 A
项冲突的,按
照本项执行。
③公司将依
据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上
述回购股份
条件成就时
召开董事会
讨论稳定股
价方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实
施方案将在
股东大会作
出股份回购
13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决议后公告。
同时,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
过股份回购
方案后,公司
将依法通知
债权人,并向
证券交易监
督管理部门、
证券交易所
等主管部门
报送相关材
料,办理审批
或备案手续。
此外,在实施
上述回购方
案后,公司保
证回购结果
不会导致公
司的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④公
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若公
司新聘任董
事(指非独立
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
公司将要求
该等新聘任
的人员履行
公司上市时
董事(指非独
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已作出的关
于稳定股价
的相关承诺;
⑤如公司未
履行上述回
购股份的承
诺,则公司将
在股东大会
14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
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
施的具体原
因并向所有
股东道歉。
限售股解禁
承诺:(1)除
首次公开发
行股份时股
东公开发售
的股份外,自
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之日
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许丹青、许恒
份;(2)本人 2014 年 7 月
青、许丽芳、 2014 年 07 月
所持公司股 31 日至 2017 履行中
许松青、许为 31 日
票在锁定期 年 7 月 31 日
高
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
价格(指复权
后的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
(3)若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
内发生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指复
权后的价格,
下同)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
15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低于发行价
的情形,本人
所持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
职务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
而终止履行。
此外,同时担
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的许丹青、
许为高、许松
青还均承诺:
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申报
离任 6 个月后
的 12 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公司
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公
司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
过 50%。
关于因信息
披露重大违
许丹青、许恒 规回购新股、
青、许丽芳、 购回股份、赔 2014 年 07 月
长期 履行中
许松青、许为 偿损失的相 31 日
高 关承诺及相
应约束措施:
(1)如公司
16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本人
将依法督促
公司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
新股,并依法
购回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本人
公开发售的
股份(如有)。
本人将在上
述违法事实
被中国证监
会认定后的
当日通过公
司进行公告,
并在上述事
项认定后 3 个
交易日内启
动购回事项。
公司已发行
尚未上市的,
购回价格为
发行价并加
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公
司已上市的,
购回价格以
发行价并加
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和
购回义务触
发时点前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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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后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
的收盘价孰
高确定,并根
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
的程序实施。
在实施上述
股份购回时,
如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
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
定;(2)如公
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人将
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本
人将在上述
违法事实被
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
或司法机关
认定后,本着
简化程序、积
极协商、先行
赔付、切实保
障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
原则,按照投
资者直接遭
受的可测算
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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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选择与投资
者和解、通过
第三方与投
资者调解及
设立投资者
赔偿基金等
方式积极赔
偿投资者由
此遭受的直
接经济损失;
(3)如本人
违反上述承
诺,将在公司
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
公开就未履
行上述赔偿
措施向公司
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以违
反上述承诺
发生之日起
当年度或以
后年度公司
利润分配方
案中本人享
有的现金分
红作为履约
担保,同时本
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将不
得转让,直至
按上述承诺
采取相应的
购回或赔偿
措施并实施
完毕时为止。
许丹青、许恒 控股股东增
2014 年 7 月
青、许丽芳、 持公司股票 2014 年 07 月
31 日至 2017 履行中
许松青、许为 的承诺:①公 31 日
年 7 月 31 日
高 司上市后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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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个月内,一旦
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收盘
价均低于每
股净资产的
情形,本人将
通过增持公
司股票的方
式稳定公司
股价;②在 12
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
以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增持
股份数量不
低于公司总
股本的 1%,
但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同时,
自增持开始
至本人履行
承诺期间,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不
予转让;③本
人在增持计
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
出售所增持
的股份,增持
后公司的股
权分布应当
符合上市条
件,增持股份
行为应符合
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
及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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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备
忘录的要求;
④公司上市
后 36 个月内,
一旦出现连
续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均低
于每股净资
产的情形,且
公司拟通过
回购公司股
票的方式稳
定公司股价,
本人承诺就
公司股份回
购预案以本
人的董事(如
有)身份在董
事会上投赞
成票,并以所
拥有的全部
表决票数在
股东大会上
投赞成票。⑤
如本人未履
行上述增持
股份的承诺,
则发行人可
将本人增持
义务触发当
年及其后一
个年度公司
应付本人现
金分红予以
扣留,直至本
人履行承诺
为止;⑥如本
人未履行承
诺,本人愿依
法承担相应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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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分红承诺:经
公司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公司
上市当年度
的下一个年
度起三年内,
公司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
广东台城制 2015 年 7 月
配的利润不 2014 年 07 月
药股份有限 31 日至 2018 履行中
少于当年实 31 日
公司 年 7 月 31 日
现的可供分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配利润的
20%,在确保
足额现金股
利分配的前
提下,公司可
以另行增加
股票股利分
配或公积金
转增。”
自 2015 年 7
公司全体董 2015 年 7 月 8
月 8 日起半年 2015 年 07 月
事、监事、高 日至 2016 年 履行中
内不减持公 08 日
级管理人员 1月7日
司股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15.00% 至 15.00%
幅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6,816.46 至 9,222.28
区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8,019.37
元)
公司本年度由于收购资产及加大了市场销售力度,相关费用同期相比增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加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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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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