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
司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
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
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我们认为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
自有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
用于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
度,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投资理财事项。
独立董事:
孙 骏 陈 亮 刘焕峰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