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中北 公告编号:2015-59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星
期三)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5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一),第九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 3 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之《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