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的职责,基于独立
的判断立场,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议案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项
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武希彦
夏成才
程贤权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