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5-123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常厚春、马革、陈燕芳、耿生斌、钱
艳斌、容敏智、吴琪、黎文靖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沈正宁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常厚春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敬请关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子公司苏州迪森对外投资暨建设常州横林生物质分布式能源项目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
于子公司苏州迪森对外投资暨建设常州横林生物质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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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子公司苏州迪森为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敏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
于子公司苏州迪森为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敏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担保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专项意见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汤燏、魏媛媛、杨红斌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广州迪
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26,000 份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3,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34 元/股
(已考虑年度利润分配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
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专项意见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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