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417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15-057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案件的基本情况
关于原告驾道(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诉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案号为(2015)济民
三初字第 97 号,本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2015 年 3 月 24 日和 2015 年
7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中予以披露《关于相关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2)、《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5-015、
2015-038、2015-041)。该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00 在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关于原告驾道(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案件,案号为(2015)济民三初字第 96 号,本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24 日、2015 年 7 月 24 日、2015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中予以
披露《关于相关诉讼事项的公告》(2015-002)、《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5-015、2015-040、2015-042)。该实用新型专利权
纠纷案件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00 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对于上述两宗案件,本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2015 年 10 月 16 日
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不予准许原告撤诉并继续开庭审理或根据已
查明的事实进行判决的请求书。
二、 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 10 月 26 日收到本案代理律师事务所转递的山东省济南市中
级人民法院的两份《民事裁定书》((2015)济民三初字第 97 号)、(2015)济民
三初字第 96 号)。
根据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济民三初字第 97 号《民事裁定书》,
关于侵害发明专利纠纷一案,原告驾道(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裁定:准许原告驾道(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
诉。案件受理费 50160 元减半收取计 25080 元,由原告驾道(山东)检测技术有
限公司负担。
根据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济民三初字第 96 号《民事裁定书》,
关于侵害实用新型专利纠纷一案,原告驾道(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
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裁定:准许原告驾道(山
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 46800 元减半收取计 23400 元,由
原告驾道(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备查文件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济民三初字第 97 号)、
《民事裁定书》(2015)济民三初字第 96 号)。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