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15-06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发
出。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 11 人,分别是梁君、杨旭东、徐德、韩钢、周
异助、黄新颜、谷同民董事和秦伟、赵振、咸海波、孙泽华独立董事, 孟杰董事
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参加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杨旭东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进
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关于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合理有效地调配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子公司的
各项经营及建设及时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也规范公司与子公司的资金活动往来,
根据《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现结合实际情况,拟由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发生额 12400 万元财务资助,详情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堂汉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 3600 万元,归还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到期 3600 万元贷
款。待续贷资金到位后归还。
2、公司为子公司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 4800 万元,期限一年。
(1)财务资助 3000 万元,偿还桂林银行到期贷款。国通公司通过收回货款
归还。
(2)财务资助 1800 万元用于支付华星项目诉讼案件财产保全保证金。
3、公司为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 4000 万元,用于金桥公司归还贷款,期限到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上述资金来源拟通过公司财务部盘活各子公司的闲置资金,调剂余缺。提供
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参照取得资金时的综合资金成本收取。鉴于控股股东广西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意向收购堂汉公司股权与国通公司股权,对此上述两家
公司的资助有效期限一年,如合同有效期内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堂汉
公司、国通公司股权事宜成立,则以股权收购完成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后三个工作
日为到期日。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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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和资
格。同时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发
展,全面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股东回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公司拟面
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详见 2015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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