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薪酬的独立意见
结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新任财务总监的薪酬方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倚 鹏 贾国柱 白玉波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