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及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会提名沈金浩、沈凤祥、赵才甫、沈梦晖、钱盘生、周伟六人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牟介刚、邵少敏、曲久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第二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根据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
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根据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其
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
况, 具有独立董事所要求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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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关法律
法规所禁止及可能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
方式强制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公
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员工的
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
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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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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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纬 许 倩 牟介刚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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