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15-10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已经向各位
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王文贵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监事会对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在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
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