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5-075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0 月 25 日—2015 年 10 月 26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
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5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2015 年 10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0 人,代表股份数
量 175,336,9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16,800,000 股的 42.0674%。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8 人,代表股份数量
175,265,5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16,800,000 股的 42.050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 人,
代表股份数量 71,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16,800,000 股的 0.017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6 人,代表股份数
量 8,325,6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16,800,000 股的 1.9975%。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336,9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8,325,68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336,9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8,325,68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圣怀律师、陈志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