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6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聂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董事经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认为《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
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庞丰交通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
上海庞丰交通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庞丰”)主业为轨道交通
制动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轨道交通制动系统领域为公司战略发展的重点领
域。为加快实现公司战略规划,促进上海庞丰的快速发展,满足其发展对资金的
需求,缓解其融资困难的压力,董事会同意向上海庞丰提供额度为 2000 万元的
财务资助,以支持其业务发展。
本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额度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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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提供资助后即从总额度内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
额度即行恢复,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上海庞丰实际经营情况向其分期支付。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
上海庞丰交通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天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
内蒙古天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天诚”)主营为风电运维业
务,主要从事风电场风机维护、维修业务,属于轻资产型公司。由于内蒙天诚营
业发展需要及自身整体规模较小,银行融资额度有限,现有资金暂时无法满足其
业务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向控股子公司内蒙天诚提供额度为 1000 万元的财
务资助,以支持其业务发展。
本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额度范
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提供资助后即从总额度内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
额度即行恢复,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上海庞丰实际经营情况向其分期支付。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
内蒙古天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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