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募投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
真的审议,对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和“矿物绝缘
特种电缆项目”均已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促进公司发展,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完工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本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投项目完成及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黎明: 朱和平:
潘永祥: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