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远程电缆募投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远程电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电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对远程电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
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5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7月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68,025 万 元 , 扣 除 保荐、承销费用3,452.50 万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64,572.50万元,于2012年8月2日汇入本公司开设的下列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 466360587535 291,529,8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高塍支行 32001616264052504611 245,210,2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 394000694018010052266 108,985,000.00
合计 645,725,000.00
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上网发行费等其他发行费用8,991,396.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636,733,603.17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2]B07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所募 集资金投资
计划如下:
序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预计建设期
号 (万元) (万元)
1 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 24,521.02 24,521.02 1年
2 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 10,898.50 10,898.50 1年
总计 35,419.52 35,419.5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
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高塍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管理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3 年 1 月 28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以自由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公司“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 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电缆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德电缆”)来实施。2013 年 2 月,本公司与裕德电缆、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专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 466360587535 活期存款 98,094.2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高塍支行 32001616264052504611 活期存款 247,482.0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高塍支行 32001616264049014611 通知存款 5,481,851.4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 394000694018010057309 活期存款 11,199,580.10
合计 17,027,007.82
三、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1、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
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投资 24,521.02 万元。2012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9,353.27
万元。
2013 年 2 月,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条生产线完工并投入运营,
随着市场开发和项目运行逐渐成熟,第一条生产线产能趋于饱和,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开始
规划投入项目第二条生产线,并于 2015 年 7 月初完工投入试生产。
2、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
目计划投资 10,898.50 万元。201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3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的原实
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募投项目计划投入金额 35,419.52
2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已投入金额 34,203.16
3 募投项目节余金额 1,216.36
4 加: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76.53
6 募投项目资金节余净额 1,692.89
3、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3,673.36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8,253.84 万
元。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 28,250 万元的超募资金归
还公司向华夏银行等商业银行借款。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超募资金节余 9.81 万元。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28,250 万元,剩余超募资金 9.81 万
元,其中利息收入为 5.97 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管理,秉承节约、
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相应地减少了部分开支。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承诺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702.7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专用募集资金账
户予以注销。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公司决策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
目”和“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暂时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促进公司发展,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
和“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暂时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促进公司发展,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
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表
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募投项目“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和“矿物绝缘
特种电缆项目”均已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能够有效促进公司发展,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
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募
投项目完工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本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远程电缆本次募投项目
完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就本次募投项目完成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交谈,并查阅了本次事项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和监事
会会议关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文件以及独立董事意见,同时审阅了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出具的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日记账、募工程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资料。
八、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作为远程电缆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已完
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将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因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出现节余资金,公司拟将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完成及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杨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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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 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