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50 证券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15-048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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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樊献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华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饶华莹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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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67,921,796.77 435,588,209.40 53.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81,661,465.18 285,570,168.89 103.6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3,213,271.95 0.11% 136,457,101.12 5.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943,327.37 -10.64% 44,016,296.29 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4,314,101.20 -12.37% 42,100,827.29 1.10%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40,813,291.89 -9.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46 -33.09% 0.2261 -21.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46 -33.09% 0.2261 -21.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0% -3.91% 9.04% -6.4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9,158.9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240,115.7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3,460.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4,369.8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3,318.06
合计 1,915,469.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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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49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43.82% 87,750,000 87,750,000
公司
立兴实业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3.60% 47,250,000 47,250,000
云南惠鑫盛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7.57% 15,150,000 15,150,000
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浦银安盛医
其他 0.25% 499,921 0
疗健康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勇 境内自然人 0.24% 480,200 0
范琴琴 境内自然人 0.22% 448,290 0
张雅萍 境内自然人 0.17% 340,500 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0.17% 332,700 0
责任公司
诸卫民 境内自然人 0.14% 275,898 0
李平生 境内自然人 0.12% 243,9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
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499,921
基金
王勇 480,200
范琴琴 448,290
张雅萍 340,5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32,700
诸卫民 275,898
李平生 2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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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彩云 240,588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泰鼎澄
240,000
证券投资资金信托计划
王采勇 239,850
1、前三名普通股股东(有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
明
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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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表项目 期末余额(或本期 期初余额(或上年同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金额) 期金额)
货币资金 155,636,191.33 92,416,844.06 68.41% 2015年3月募集资金到账,导致货币资金增幅
较大。
其他应收款 1,366,164.52 748,679.03 82.48% 本期新增备用金和押金。
其他流动资产 180,124,333.51 111,818.46 160986.40% 本期新增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递延所得税资 266,056.65 162,965.29 63.26%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产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100.00% 本期归还了到期的短期借款并支付了利息。
应付账款 7,702,468.36 25,581,834.49 -69.89% 本期支付工程及设备尾款导致应付账款余额
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 3,469,306.40 8,942,998.38 -61.21% 本期支付上年末的效益工资。
应付利息 50,000.00 -100.00% 本期归还了到期的短期借款并支付了利息。
股本 200,250,000.00 50,000,000.00 300.50% 2015年3月IPO发行新股,2015年9月实施了10
股转增20股的中期分配方案。
资本公积 156,307,771.16 4,420,271.16 3436.16% 2015年3月IPO发行新股新增的股本溢价。
销售费用 7,552,656.42 11,071,612.60 -31.78% 本期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 -1,211,947.26 709,982.15 -270.70% 2015年3月归还了到期的短期借款,故利息支
出下降,同时本期货币资金增加相应增加了
利息收入。
资产减值损失 422,160.43 -139,124.94 403.44% 根据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投资收益 64,369.86 28,978.08 122.13% 本期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营业外支出 139,198.50 465.00 29835.16% 本期新增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 -199,188,944.62 -11,870,743.86 -1577.98% 本期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导致投资支付
的现金流量净 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额
筹资活动产生 221,595,000.00 -50,896,666.67 535.38% 2015年3月募集资金到账,导致货币资金增幅
的现金流量净 较大。
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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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
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
司所持股份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 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2014 年 03 月 25 日 36 个月 正常履行
司 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2015 年 9 月 24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公司持有股份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
价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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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 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份限售承诺 立兴实业有限公司;云南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2014/4/15 2016-03-24 正常履行
惠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本公司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股份减持承诺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基于对发行人未来良好的经营、发展信心,并为了持续分享发行人未 2014/4/15 2020-03-24 正常履行
来的发展成果,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10%。本
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
股份减持承诺 立兴实业有限公司;云南 基于对发行人未来良好的经营、发展信心,并为了持续分享发行人未 2014/4/15 2018-03-24 正常履行
惠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来的发展成果,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5%。本
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
关于同业竞争、关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龙 2010-05-26 长期 正常履行
联交易、资金占用 津药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龙津药业可能产生同业竞
方面的承诺 争企业的任何股份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龙津药业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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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
或支持。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
补偿由此给龙津药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龙津药业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
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龙津药业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
可变更或撤销。
关于同业竞争、关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 2010-10-25 长期 正常履行
联交易、资金占用 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
方面的承诺 司”)资金的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承诺函出具
之日起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股份公司
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
定,避免与本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3、如果股份公司因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
组织之间发生的相互借款行为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本公司愿意对
其因受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
IPO稳定股价承诺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自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2014/4/15 2018-03-24 正常履行
公司 “本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成就时,本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前述条件发生后,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
案,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本公司将按以下顺序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1)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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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情况下,本公司控股股东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星
投资”)将在10日内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在获得批准后群星投资将通知本公司具体方案,并由本公司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在本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
群星投资将按照具体方案开始实施增持股份计划。
如果一年内多次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群星投资均按照以
上程序履行增持股份义务。但如果在单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用于增持
股票的资金金额已达到其上一年度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的
50%,群星投资将不再具有继续履行增持股份的义务。
(2) 公司回购股票
第二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在控股股东履行完增持股份的义务后,如
果本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
将在该条件达成之日起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具
体方案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回购股票具体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
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的规
定履行回购股票义务。但如果在单一会计年度本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
资金金额已达到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50%,本公司将不再具有继续履行回购股票的义务。
(3)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
本公司履行完回购股票的义务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公司最近
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
在该条件达成之日起10日内开始增持公司股票。但如果在单一会计年
度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
额已达到其上一会计年度薪酬总额的50%,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将不再具有继续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本公司承诺:在
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确保该等人员遵
守上述预案的相关规定,并签署相应的书面承诺函。
3、股价稳定方案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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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控股股东群星投资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本公司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本公司全体股东道歉,并停止从本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为止。如因未履行股份增持义务造成本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损失的,其
将向本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公司未采取回购股票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道歉,因未能
履行回购股票义务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若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道歉,并停止从本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持
有本公司股份的,将停止从本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为
止。如因未履行股份增持义务造成本公司或投资者损失的,将向本公
司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承诺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一、龙津药业已根据(2003)云高民三终宇第48号《民事判决书》的判 2015-01-06 长期 正常履行
决结果履行了义务,且龙津药业不存在继续侵权的行为。
二、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龙津药业不存在专利侵权或其他知识产
权侵权案件。
三、若承诺人上述承诺不实,龙津药业因在专利侵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侵权案件中被认定为侵权而产生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补偿等法律责
任,则全部的经济赔偿、补偿的法律责任由承诺人全额承担。
四、本承诺书壹式壹份,自承诺人签章之日起生效,为不可撤销、不
可更改的承诺。
其他承诺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对于本公司以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事项的承诺:“对于该等可能存在 2011/11/8 长期 正常履行
立兴实业有限公司;云南 的被追缴社保(含利息)及被处罚款的风险,公司全体股东承诺:“如
惠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因有关员工或有关主管部门追缴公司未缴纳的社保(含利息)及有关
主管部门对公司进行处罚,其将按照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承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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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的社保(含利息)及罚款,或对公司作出充分和足额的补偿以
避免公司因支付社保(含利息)及罚款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并承担
连带责任。”
对于本公司以前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事项的承诺:“对于该等可
能存在的被追缴住房公积金(含利息)及被处罚款的风险,公司全体
股东承诺:如因有关员工或有关主管部门追缴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含利息)及有关主管部门对公司进行处罚,其将按照所持有公司股
份的比例承担所有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含利息)及罚款,或对公司
作出充分和足额的补偿以避免公司因支付住房公积金(含利息)及罚
款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并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承诺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如税费主管部门追缴龙津有限引入境外股东香港立兴实业有限公司 2015-01-06 长期 正常履行
前依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所享受
的税费优惠,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将承担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所有被追缴的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等,或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作出充分和足额的补偿以避免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支
付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等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
其他承诺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 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公 2014/4/15 长期 正常履行
公司 开承诺事项,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含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及违反承诺事项)的,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交股东大会审议;
(2)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承诺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公 2014/4/15 长期 正常履行
立兴实业有限公司;云南 开承诺事项,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含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惠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及违反承诺事项)的,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及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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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3)本公司因违反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
有;
(4)本公司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发生之日起,本公司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股东
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采取相
应的惩罚措施或继续履行承诺并实施完毕为止。
其他承诺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 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2014/4/15 长期 正常履行
公司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
格按二级市场价格与发行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孰高确定。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其他承诺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2014/4/15 长期 正常履行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按
二级市场价格与发行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孰高确定。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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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0.00% 至 20.0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5,721.56 至 7,628.75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357.29
公司业绩变动根据母公司销售业绩的实现以及子公司研发项目进度而变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化。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七、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樊献俄
2015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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