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26 0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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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53

2015 年 10 月

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顺强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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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1,106,847,820.10 945,898,149.74 17.0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740,830,223.41 447,536,745.57 65.54%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3.8054 6.1306 -37.93%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01,953,448.03 -38.59% 301,402,911.06 4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643,577.58 -89.39% 22,886,209.76 76.04%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51,114,949.63 -168.46%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7762 -0.66%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36 -90.70% 0.1227 60.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36 -90.70% 0.1227 60.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6% -94.47% 3.57% 8.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0.08% -101.32% 2.54% 40.33%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276,104.7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6,292.4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64,317.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7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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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597,227.2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客户需求变化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2014年以来,我国的宏观经济处于增速换挡期,下行压力较大。公司主要从事以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

合墙板为核心产品的、可循环再利用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组装,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也可

能受到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出现需求下降导致建设支出减少的情况。若宏观经济景气度持续下降,或

公司客户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均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京和新疆等北方地区,由于北方地区冬季气温较低,不利于施工的

时间较长,因此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

公司目前主要通过承接木塑集成房屋项目的形式推广自行生产的木塑集成房屋部品部件,按照公司目

前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对合同金额超过一亿元且组装周期超过12个月的集成房屋项目,在提供的交易结

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实现的收入;其他集成房屋项目均在房

屋组装完成并经建设方验收合格后,确认合同收入实现,目前公司木塑集成房屋项目基本在房屋组装完成

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可能出现房屋组装与竣工验收分属两个不同会计期间的情况,从而导

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在各季度及年度之间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甚至出现下滑50%及以上的风险。

二、税收优惠风险

(一)所得税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15年7月9日到期,目前公司正在申请复审,如果公司未能继续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将由15%增加至25%。

(二)增值税税收优惠风险

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范和优化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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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下发了《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并于

2015年6月12日,下发了《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决定对资源综合利

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按照新的政策,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由免征增值税改为按

比例即征即退。公司于7月30日,取得北京市房山区国家税务局的《税务资格备案表》,自2015年7月1日

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公司子公司新疆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申请相关备案。

三、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公司为木塑集成房屋成套部品部件供应商,客户主要为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价款结算

手续复杂、耗时较长,往往存在付款不及时的情况。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影响公司资金的周

转,导致公司的运营能力下降。

公司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争取做到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事中分析、事后追踪,加强对业务部门回

款的考核,加强应收账款的清理。

四、销售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目前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和新疆地区,虽然公司销售区域已拓展到北京和新疆以外地区,但

北京和新疆地区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贡献仍然很大,如果北京和新疆地区的销售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仍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通过发展代理商积极拓展国内其他市场,并成立海外事业部,集中优势资源拓展海外市场销售。

五、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或流失的风险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专业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且行业技术门槛较高,从事该行业的技术

研发人员不仅需要具备跨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还需要通过长期的实践以理解建筑领域的应用需求。虽然

公司在长期的研发和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材料配方、模具设计、生产工艺及集成房屋组装等方面的经验,

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但是随着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和市

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员不足的风险。同时,随着行业竞争逐步加剧,如果公司的核心技

术人员流失,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完善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在开展日常内部培训的同时,增加外部专业培训力度,做好人

才储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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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汇率波动风险

随着来自海外市场的收入将逐步增加,公司以外币结算的产品出口收入存在因人民币升值导致汇兑损

失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99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孙志强 境内自然人 39.67% 77,228,100 77,228,100 质押 31,008,000

北京晨光景泰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

15.84% 30,835,200 30,835,200

理有限公司 人

北京市中科燕山创业 境内非国有法

10.56% 20,556,800 20,556,800

投资有限公司 人

境内非国有法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3.75% 7,300,000 7,300,000

张劲松 境内自然人 3.00% 5,840,000 5,840,000

江靖 境内自然人 2.25% 4,380,000 4,38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 境内非国有法

0.72% 1,409,900

任公司 人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睿进 5 号证券投资集 其他 0.71% 1,377,700

合资金信托计划

吴维军 境内自然人 0.31% 605,5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泰柏瑞消

其他 0.26% 506,800

费成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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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09,9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9,900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睿进 5 号证券投

1,377,7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7,700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吴维军 605,500 人民币普通股 605,5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

瑞消费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506,800 人民币普通股 506,800

基金

林希 484,900 人民币普通股 484,90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

420,900 人民币普通股 420,900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

420,900 人民币普通股 420,900

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

420,900 人民币普通股 420,900

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

420,900 人民币普通股 420,900

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

420,900 人民币普通股 420,900

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

420,900 人民币普通股 420,900

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

420,900 人民币普通股 420,900

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

420,900 人民币普通股 420,900

资产管理计划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

420,900 人民币普通股 420,900

资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

420,900 人民币普通股 420,900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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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数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 77,088,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

为 2018-03-19;

售股 77,088,000、

孙志强 77,088,000 0 140,100 77,228,100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股

140,100 股按高

140,100

管锁定股份规定

解限

北京晨光景泰投 首发前机构类限

30,835,200 0 0 30,835,200 2016-03-19

资管理有限公司 售股

北京市中科燕山

首发前机构类限

创业投资有限公 20,556,800 0 0 20,556,800 2016-03-19

售股

金石投资有限公 首发前机构类限

7,300,000 0 0 7,300,000 2016-09-19

司 售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

张劲松 5,840,000 0 0 5,840,000 2016-03-19

售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

江靖 4,380,000 0 0 4,380,000 2016-03-19

售股

按高管锁定股份

王玉莲 0 0 100,000 100,000 高管锁定股

规定解限

按高管锁定股份

王秋艳 0 0 93,400 93,400 高管锁定股

规定解限

合计 146,000,000 0 333,500 146,333,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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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增减额 增减比率 变动原因

应收账 396,829,614.55 264,504,890.20 132,324,724.35 50.03% 受宏观经济影响,本期已完工验收结

款 算的集成房屋组装项目回款比例降

其他应 4,776,635.71 1,273,146.79 3,503,488.92 275.18% 本期新疆地区业务扩展

收款

固定资 279,059,557.44 203,296,982.50 75,762,574.94 37.27% 公司窦店基地新建两栋厂房

在建工 20,120,313.54 64,752,384.10 -44,632,070.56 -68.93% 期初在建工程中两栋厂房本期已转

程 固

应付票 13,115,200.00 -13,115,200.00 -100.00% 原应付票据到期偿还完毕,本期未增

据 加新的应付票据

应交税 4,724,209.48 20,866,464.30 -16,142,254.82 -77.36% 公司2014年第四季度利润较大,因此

费 2014年末税金较多

应付利 262,966.66 445,963.90 -182,997.24 -41.03% 本期银行贷款总额减少,同时贷款利

息 率也比去年同期较低

股本 194,680,000.00 73,000,000.00 121,680,000.00 166.68% 本期公司增发新股及资本公积金转

资本公 259,798,983.66 108,001,283.66 151,797,700.00 140.55% 本期公司增发新股溢价

二、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1-9月 增减额 增减比率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301,402,911.06 205,395,401.79 96,007,509.27 46.74% 在本期完工并确认收入的集

成房屋项目较去年同期增多

营业成本 213,818,093.77 142,287,349.35 71,530,744.42 50.27% 在本期完工并确认收入的集

成房屋项目较去年同期增多,

结转成本相应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 7,042,122.58 5,210,151.03 1,831,971.55 35.16% 集成房屋项目收入增加

管理费用 36,023,196.50 27,442,646.04 8,580,550.46 31.27% 中介咨询服务与管理人员费

用增加

营业外支出 517,148.29 1,758,225.74 -1,241,077.45 -70.59% 去年同期报废处理了部分闲

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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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1-9月 增减额 增减比率 变动原因

收到的税费返 573,195.85 573,195.85 100.00% 本期收到出口退税款

购买商品、接受 228,707,942.84 172,563,395.61 56,144,547.23 32.54% 本期支付去年部分应付款

劳务支付的现

支付给职工以 22,728,691.92 14,203,357.92 8,525,334.00 60.02% 本期职工人数增加、薪资水平提

及为职工支付 高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 38,662,349.38 25,382,784.84 13,279,564.54 52.32% 本期增值税由免征改为即征即

费 退50%,及支付2014年第四季度

所得税较多

支付其他与经 22,859,866.10 9,577,227.66 13,282,638.44 138.69% 中介咨询、管理人员费用及销售

营活动有关的 推广费用增加

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 33,690,938.21 84,699,042.17 -51,008,103.96 -60.22% 去年同期公司支付的窦店基地

无形资产和其 购地款以及吐鲁番子公司新建

他长期资产支 生产基地

付的现金

吸收投资收到 278,255,430.00 4,900,000.00 273,355,430.00 5578.68% 本期公司上市发行股票

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 12,550,805.88 2,000,000.00 10,550,805.88 527.54% 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资活动有关的 和贷款抵押金

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 11,896,336.99 8,316,747.24 3,579,589.75 43.04% 本期公司派发2014年度现金红

或偿付利息支 利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 4,491,755.32 -4,491,755.32 -100.00% 上年同期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

资活动有关的 证金

现金

汇率变动对现 77,250.88 532,345.92 -455,095.04 -85.49% 本期外币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

金及现金等价 减少

物的影响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5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140.2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6.74%,实现净利润 2,2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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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3.79%;主要原因是公司集成房屋项目在 2015 年前三季度完工验收较多,导致确

认的收入和实现的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公告了公

司与福建融信通建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金额为 4,394.81 万元的《产品定购合同》,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已确认收入 394.53 万元,占合同金额的 8.98%。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 500 万元以上的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年报、半年报中披露的与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的金额为 3,096.00 万元的合同,因地方

财政付款原因,变更为由吐鲁番市高昌区下属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别与吐鲁番子公司签订合

同。福建融信通建材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新签订了两份金额分别为 321.3 万元、107.1 万元的产品订购合同。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经过前期的调研分析,公司在对三维物联一体化墙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研究后,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 7000 万元用于该项目。三维物联一体化墙板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计划总投资 8,800 万元,研发周期为三年,报告期内已完成项目调研、立项,目前正在进行产品配方

体系、全套生产线方案设计、设备定制加工的第二阶段。

三维物联一体化墙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真正实现建筑材料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降低生产成本、

实现全产业链精准化管理,打造智能化工厂,研发出新的产品,形成多项专利或专有技术,将有助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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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未来发展潜力,帮助公司实现经营业绩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 20 项商标,本报告期,公司新增取得商标证书的商标权 1 项,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商标内容 注册证号 注册人 有效期 核定使用

商品

1 10061362 公司 2014年7月14日至2024 第19类

年7月13日

截至 9 月 30 日,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权 72 项,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权 6

项,取得授予通知书的专利 7 项,新申请专利 2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他项 取得方式 申请 使用 法律

号 类别 权利 日期 期限 状态

1. 实用新型 ZL201520225461.9 用于房屋屋架结构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5-04-14 10年 专利权维

的连接头和房屋屋 赛木(新疆) 持

架的连接结构

2. 实用新型 ZL201520225415.9 用于房屋屋架结构 公司、恒通 无 原始取得 2015-04-14 10年 专利权维

的连接头和房屋屋 赛木(新疆) 持

架的连接结构

3. 实用新型 ZL201520224147.9 房屋支撑梁的连接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5-04-14 10年 专利权维

结构 持

4. 实用新型 ZL201520224166.1 房屋立柱和支撑梁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5-04-14 10年 专利权维

的连接结构、及用 持

于其的连接装置

5. 实用新型 ZL201520221855.7 房屋的支撑立柱结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5-04-14 10年 专利权维

构 持

6. 实用新型 ZL201520221881. 用于房屋屋架结构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5-04-14 10年 专利权维

X 的连接头和房屋屋 持

架的连接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授予通知书的专利权具体情况:

序号 专利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他项权 取得方式 申请日期

1 实用新型 ZL201520221852.3 房屋屋架结构 公司,恒通赛木(新 无 原始取得 2014-04-14

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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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 实用新型 ZL201520223178.2 用于房屋屋架结构的连接头和房 公司,恒通赛木(新 无 原始取得 2014-04-14

屋屋架的连接结构 疆)

3 实用新型 ZL201520223176.3 房屋支撑立柱 公司 无 原始取得 2014-04-14

4 外观 ZL201530096682.6 屋架结构的连接接头 公司,恒通赛木(新 无 原始取得 2014-04-14

疆)

5 外观 ZL201530096565.X 屋架结构的连接接头 公司,恒通赛木(新 无 原始取得 2014-04-14

疆)

6 外观 ZL201530096561.1 屋架结构的连接接头 公司,恒通赛木(新 无 原始取得 2014-04-14

疆)

7 外观 ZL201530096689.8 屋架结构的连接接头 公司,恒通赛木(新 无 原始取得 2014-04-14

疆)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5 年 1-9 月及上年同期,公司前五大原材料或劳务供应商情况如下:

工程分包及工程材料供应商因集成房屋的类型及实施地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上年同期采购主要用于韩

村河服装城项目,今年前三季度集成房屋项目多且较分散,所以今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

的比例与去年同期相比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5 年 1-9 月及上年同期,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如下: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单类产品(集成房屋部品部件)销售和集成房屋销售两大类,并以集成房屋销售为

主。客户采购集成房屋一般属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使用周期较长,短期内重复采购概率较低。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140.2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6.74%,实现净利润 2,240.7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3.79%。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建设,完善及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的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及变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控股子公司管

理制度》等制度,增强了公司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审慎合理地调整了募集资金的用途,同时加强对募投项

目的管理,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公司基于对行业未来发展和市场变化的判断,认为建筑行业未来将向

工业化、集成化、节能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建材制造行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智能制

造将彻底改变制造业的未来面貌,因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000 万元用于三维物联一体化墙板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见“第二节 二、重大风险提示”。

1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

2015 年 03 月 19

张劲松;江靖 或者间接持有 2016-03-19 正常履行中

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管理本公司截

金石投资有限 2015 年 03 月 19

至上市之日已 2016-09-19 正常履行中

公司 日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全部

或部分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之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2015 年 03 月 19

孙志强 2018-03-19 正常履行中

他人管理本人 日

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

1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直

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晨

光景泰股东王

秋艳、王玉莲、

申海军、倪绍

良、李德、谭黎

明,作为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自公

北京晨光景泰 司股票上市之

投资管理有限 日起十二个月

2015 年 03 月 19

公司;北京市中 之内,不转让或 2016-03-19 正常履行中

科燕山创业投 者委托他人管

资有限公司 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晨光景泰

股东、原公司副

总经理许忠承

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之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

1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该部分股份。"

"在恒通科技上

市后,本公司将

严格遵守上市

前做出的股份

锁定及减持限

制措施承诺,在

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

股份数量不超

过本公司持有

的恒通科技股

份总数的 15%;

在锁定期满后

的第 13 至 24 个

月内,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在

锁定期届满后

第 13 个月初本

公司持有恒通

科技股份总数

北京晨光景泰 的 15%。减持价

2016 年 03 月 19

投资管理有限 格(复权后)不 2018-03-19 正常履行中

公司 低于发行价,减

持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等。自恒

通科技股票上

市至本公司减

持期间,若恒通

科技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本公司减持

价格和股份数

量将相应进行

调整。本公司减

持恒通科技的

股票时,将提前

三个交易日通

1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过恒通科技予

以公告。晨光景

泰股东王秋艳、

王玉莲、申海

军、倪绍良、李

德、谭黎明,作

为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

六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

份。本人所持恒

通科技的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恒通

科技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公司股

1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注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恒通

科技的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在

公司上市后至

上述期间,公司

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除息、除

权行为,上述发

行价格亦将作

相应调整。)本

人减持恒通科

技的股票时,将

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过恒通科

技予以公告。上

述承诺不因本

人在恒通科技

的职务调整或

离职而发生变

化。晨光景泰股

东、原公司副总

经理许忠承诺:

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

份;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离

2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在恒通科技上

市后,本公司将

严格遵守上市

前做出的股份

锁定及减持限

制措施承诺,在

本公司所持恒

通科技的股份

锁定期满后,本

公司可根据自

身的经营或投

资需求,以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

北京市中科燕 交易、协议转让

2016 年 03 月 19

山创业投资有 或其他合法方 2018-03-19 正常履行中

限公司 式适当转让部

分恒通科技股

票。本公司将在

锁定期满后二

十四个月内,减

持不超过 100%

恒通科技的股

票,转让价格不

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后

的每股净资产。

自恒通科技股

票上市至本公

司减持期间,若

2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恒通科技有派

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

本公司减持价

格和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

整。本公司减持

恒通科技的股

票时,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过

恒通科技予以

公告。如本公司

未履行承诺,本

公司愿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本人所

持恒通科技的

股票在锁定期

2018 年 03 月 19

孙志强 满后两年内减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

恒通科技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所持恒

通科技的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

2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动延长 6 个月。

(在公司上市

后至上述期间,

公司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

除息、除权行

为,上述发行价

格亦将作相应

调整。)在恒通

科技上市后,本

人将严格遵守

上市前做出的

股份锁定及减

持限制措施承

诺,在锁定期满

后的 12 个月内,

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本人持

有的恒通科技

股份总数的

15%;在锁定期

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减持

股份数量不超

过在锁定期届

满后第 13 个月

初本人持有恒

通科技股份总

数的 15%。减持

价格(复权后)

不低于发行价,

减持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二级

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等。自

恒通科技股票

上市至本人减

持期间,若恒通

科技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2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本人减持价

格和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

整。本人减持恒

通科技的股票

时,将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恒

通科技予以公

告。上述承诺不

因本人在恒通

科技的职务调

整或离职而发

生变化。"

"在恒通科技上

市后,本公司将

严格遵守上市

前做出的股份

锁定及减持限

制措施承诺,在

本公司所持恒

通科技的股份

锁定期满后,本

公司可根据自

身的经营或投

资需求,以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

金石投资有限 2016 年 09 月 19

或其他合法方 2018-09-19 正常履行中

公司 日

式适当转让部

分恒通科技股

票。本公司将在

锁定期满后二

十四个月内,减

持完毕所持恒

通科技的全部

股票,且转让价

格不低于恒通

科技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自恒通

科技股票上市

至本公司减持

2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期间,若恒通科

技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本公司减持

价格和股份数

量将相应进行

调整。本公司减

持恒通科技的

股票时,将提前

三个交易日通

过恒通科技予

以公告。如本公

司未履行承诺,

本公司愿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

若公司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将依法

北京恒通创新 回购首次公开

2015 年 03 月 19

赛木科技股份 发行的全部新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有限公司 股,回购价格以

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或二级市

场市价孰高值

确定,并于有权

部门处罚和认

定事实之日起

30 日内启动回

购措施。

"若公司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

2015 年 03 月 19

孙志强 载、误导性陈述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

2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本人将

依法购回已转

让的原限售股

份,回购价格以

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或二级市

场市价孰高值

确定,并于有权

部门处罚和认

定事实之日起

30 日内启动回

购措施。若本人

未能履行回购

股份承诺的,本

人承诺将暂停

行使表决权,并

将当期及以后

各期获得的全

部分红赠予公

司,直至承诺履

行完毕。"

"公司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

人孙志强、公司

第二大股东晨

光景泰已出具

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1、

除恒通科技及

孙志强;北京晨 其控制的其他

2011 年 08 月 26

光景泰投资管 企业外,孙志强 长期 正常履行中

理有限公司 和晨光景泰目

前在中国境内、

外任何地区没

有以任何形式

直接或间接从

事和经营与恒

通科技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

构成或可能构

2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成竞争的业务;

2、孙志强和晨

光景泰承诺作

为恒通科技股

东期间,不在中

国境内或境外,

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单

独经营、通过合

资经营或拥有

另一家公司或

企业的股份及

其他权益)直接

或间接参与任

何与恒通科技

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构成竞

争的任何业务

或活动。3、孙

志强和晨光景

泰承诺如果违

反本承诺,愿意

向恒通科技承

担赔偿及相关

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避

免关联交易,发

行人承诺不再

向卓越环节和

浩然混凝土进

行任何关联采

购,具体承诺如

下:“本公司在

北京恒通创新 申请上市报告

2012 年 03 月 15

赛木科技股份 期内与北京浩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有限公司 然混凝土有限

公司、北京卓越

环节科技有限

公司发生过关

联采购,关联采

购对公司启动

全资子公司北

京恒通创新整

体房屋组装有

2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限公司业务中

前期采购经验

的积累、采购保

温材料和混凝

土材料的效率

提升有一定帮

助,但该两种材

料作为传统通

用建材在市场

上有较多的可

选供应商,该等

关联采购对公

司而言并非必

要。随着公司保

温材料和混凝

土材料采购经

验的积累,对新

合作供应商的

筛选基本完成,

公司承诺自本

承诺作出之日

起不再向卓越

环节和浩然混

凝土进行任何

关联采购。”"

"(一)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的

条件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若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

北京恒通创新

价均低于最近

赛木科技股份

一期经审计的

有限公司;孙志

每股净资产时

强;孙志强;李 2015 年 03 月 19

(以下简称“启 2018-03-19 正常履行中

德;倪绍良;申海 日

动条件”),则公

军;谭黎明;王墨

司应启动增持

石;王秋艳;王玉

或回购等稳定

莲;刘文财

股价的措施。

(在公司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

公开披露之日

起至启动条件

触发之日期间,

2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若公司发生派

发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息、除权

行为,上述每股

净资产亦将作

相应调整。)

(二)相关责任

主体本预案所

称相关责任主

体包括公司、控

股股东、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本预案所称控

股股东是指孙

志强先生,本预

案中应采取稳

定股价措施的

董事(本预案中

的董事特指非

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既

包括在公司上

市时任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

员,也包括公司

上市后三年内

新聘任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三)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 1、

控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股份的

具体措施:控股

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

通过增持公司

股份的方式稳

定股价,股份增

持应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具体措施

2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如下:(1)控股

股东每次至少

应以上一会计

年度从公司获

得的现金分红

的 30%与 300 万

元之中的高者

增持公司股份,

单次或多次用

于增持公司股

份的资金总额

累计不超过

1,500 万元。(2)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每人每次

至少应以其上

一会计年度从

公司领取的税

后薪酬及税后

现金分红总额

的 30%增持公

司股份,单次或

多次用于增持

公司股份的资

金总额累计不

超过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上一

会计年度从公

司领取的税后

薪酬及税后现

金分红的总额。

若在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施(或准

备实施)股份增

持的过程中,公

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除权

后的加权平均

价格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除权后的

每股净资产的,

控股股东、董

3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事、高级管理人

员有权终止增

持公司股份。2、

公司回购股份

的具体措施公

司可视情形需

要,通过回购公

司股票的方式

稳定股价,公司

每次回购股份

数量应不低于

公司总股本的

0.5%,且公司单

次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金额

应不低于人民

币 500 万元。公

司回购股份应

当符合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的

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且

不应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公

司单次或多次

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累

计不超过 3,000

万元;公司一次

或多次实施回

购后,剩余回购

资金不足 500 万

元的,下次回购

可以 3,000 万元

与已使用回购

资金的差额进

行回购。若在公

司实施(或准备

实施)股份回购

的过程中,公司

股票连续 5 个

交易日除权后

的加权平均价

3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格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

的除权后的每

股净资产的,公

司董事会有权

做出决议终止

回购公司股份

事宜。3、公司

控股股东、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稳定股

价、增持股票的

承诺公司控股

股东、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承

诺:“本人将严

格遵守并执行

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稳

定公司股票价

格的预案》,包

括按照该预案

的规定履行稳

定公司股价、增

持公司股票的

义务。”4、公司

上市后三年内

新聘任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的承诺公司上

市后三年内聘

任新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

应要求其在任

职前签署承诺

书,保证严格遵

守执行本预案,

并按照本预案

的规定履行相

关稳定公司股

价的义务;新聘

任的董事还应

同时保证将在

董事会上对公

3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回购股份的

预案投赞成票。

(四)稳定股价

措施的启动程

序 1、控股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于

启动条件触发

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启动增

持公司股份的

措施,并于 3 个

月内实施完毕;

若增持实施完

毕后,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

日收盘价再次

均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时,控

股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应再次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2、

如公司董事会

作出公司回购

股份的决议,董

事会应当在回

购股份决议作

出后的 2 个工作

日内公告董事

会决议、回购股

份预案,并公告

关于召开股东

大会的通知。3、

公司回购股份

事宜应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的 2

个工作日内开

始实施,并应在

履行相关法定

手续(如需)后

的 6 个月内实施

3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完毕。"

北京恒通创新 若公司招股说

赛木科技股份 明书有虚假记

有限公司;孙志 载、误导性陈述

强;李德;倪绍 或者重大遗漏,

良;商宇飞;申海 致使投资者在 2015 年 03 月 19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军;申士兵;宋爱 证券交易中遭 日

军;谭黎明;王炳 受损失的,本人

明;王墨石;王秋 (本公司)将依

艳;王玉莲;于小 法赔偿投资者

云;虞建华 损失。

"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后,公司

将采取多种措

施,保证公司募

集资金有效使

用、有效防范即

期回报被摊薄,

承诺公司将:1、

积极稳妥地推

动募投项目的

建设,提升经营

效率和盈利能

力;2、强化募

集资金管理,保

北京恒通创新 证募集资金合

2015 年 03 月 19

赛木科技股份 理规范使用;3、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有限公司 加强技术研发

和创新,增加公

司持续竞争能

力;4、根据公

司发展目标积

极推进发展战

略,不断改善公

司经营业绩;5、

加强管理,合理

控制成本费用

支出;6、严格

依据《北京恒通

创新赛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和《股东分红回

3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报规划》等规定

进行利润分配,

在符合《公司章

程(草案)》和

《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规定的

情形下,制定和

执行持续稳定

的现金分红方

案,并在必要时

进一步完善利

润分配制度特

别是现金分红

政策,强化投资

者回报机制。"

"若公司所作承

诺未能履行或

确已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公司将采

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

北京恒通创新 分披露公司承

2015 年 03 月 19

赛木科技股份 诺未能履行、无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有限公司 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2)向

投资者提出补

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以尽可能

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

"本人将严格履

行恒通科技上

市前本人所作

出的各项承诺,

若本人所作承

诺未能履行或 2015 年 03 月 19

孙志强 长期 正常履行中

确已无法履行 日

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因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变

化、自然灾害及

其他不可抗力

3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的除外),

本人将采取以

下措施:(1)通

过恒通科技及

时、充分披露本

人承诺未能履

行、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2)向恒通科

技及其投资者

提出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恒

通科技及其投

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

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提交恒通

科技股东大会

审议;(4)本人

违反本人承诺

所得的收益将

全部归属于恒

通科技,因此给

恒通科技或投

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对恒

通科技或投资

者进行赔偿。如

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

他不可抗力等

本人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

致本人承诺未

能履行、确已无

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本

人将采取以下

措施:(1)通过

3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恒通科技及时、

充分披露本人

承诺未能履行、

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2)

向恒通科技及

其投资者提出

补充承诺或替

代承诺,以尽可

能保护恒通科

技及其投资者

的权益。"

因本机构(本

中信证券股份 所)为发行人首

有限公司;北京 次公开发行制

市中伦律师事 作、出具的文件

务所;瑞华会计 有虚假记载、误

2015 年 03 月 19

师事务所(特殊 导性陈述或者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普通合伙);北 重大遗漏,给投

京大正海地人 资者造成损失

资产评估有限 的,本机构(本

公司 所)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本人将严格履

行恒通科技上

市前本人所作

出的各项承诺,

若本人所作承

诺未能履行或

确已无法履行

孙志强;李德;倪

或无法按期履

绍良;商宇飞;申

行的(因相关法

海军;申士兵;宋

律法规、政策变 2015 年 03 月 19

爱军;谭黎明;王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化、自然灾害及 日

炳明;王墨石;王

其他不可抗力

秋艳;王玉莲;于

等本人无法控

小云;虞建华

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的除外),

本人将采取以

下措施:(1)通

过恒通科技及

时、充分披露本

人承诺未能履

3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行、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2)向恒通科

技及其投资者

提出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恒

通科技及其投

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

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提交恒通

科技股东大会

审议;(4)本人

违反本人承诺

所得的全部收

益将归属于恒

通科技,因此给

恒通科技或投

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对恒

通科技或投资

者进行赔偿。如

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

他不可抗力等

本人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

致本人承诺未

能履行、确已无

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本

人将采取以下

措施:(1)通过

恒通科技及时、

充分披露本人

承诺未能履行、

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2)

向恒通科技及

其投资者提出

3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补充承诺或替

代承诺,以尽可

能保护恒通科

技及其投资者

的权益。上述承

诺不因本人在

恒通科技的职

务调整或离职

而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

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

员将在未来六

孙志强;王秋艳;

个月内自筹不

王玉莲;刘文财; 2015 年 07 月 09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低于 800 万元资 2016-01-09 正常履行中

谭黎明;申海军; 日

金适时增持公

宋爱军

司股份,并承诺

在增持完成后

六个月内不减

持公司股份。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347.77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84.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162.1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162.1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649.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8.13%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3 万平方米木塑集约 2016 年

1,405.6

化建筑部品部件产 是 4,000 4,000 1,084.74 35.14% 08 月 31 是

2

业化项目 日

三维物联一体化墙 2018 年

是 7,000 7,000 99.41 99.41 1.42% 是

板研发及产业化项 09 月 17

3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目 日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10,188. 10,144.

否 10,188.07 0 99.57% 否

还银行贷款 07 63

21,188. 11,64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188.07 1,184.15 -- -- -- --

07 66

超募资金投向

21,188. 11,649.

合计 -- 21,188.07 1,184.15 -- -- 0 0 -- --

07 66

原募投项目“30 万平方米赛木集成房屋部品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立项于 2011 年,基于对新疆及整个

西北、中亚市场的判断,但受上市进程的影响,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公司当时的资金情况无法支

撑起如此大规模的投资。根据当前市场实际情况,考虑到新疆地域广阔,运输成本较高,分散建设生

产基地能够更好地满足当地市场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公司于 2014 年在新疆吐鲁番成立

了吐鲁番恒通赛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满足了新疆东部地区及其周边区域的市场,同时也因就近建厂,

降低了运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印证了分散产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果按照原有生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规模继续建设,受制于市场容量和运输半径的影响,可能造成产能的浪费,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因此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原募投项目变更为“3 万平方米木塑集约化建筑部品部件产业化项目”。

公司基于对行业未来发展和市场变化的判断,认为建筑行业未来将向工业化、集成化、节能化、智能

化方向发展,建材制造行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智能制造将彻底改变制造业的未来

面貌,因此,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000 万元用于“三维物联一体化墙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原募投项目“30 万平方米赛木集成房屋部品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新疆乌苏,变更后的“3

万平方米木塑集约化建筑部品部件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不变,增加的“三维物联一体化墙板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北京房山区窦店。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目前的市场发展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 万平方米赛木集成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房屋部品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缩减为 4978.57 万元,改为“3 万平方米木塑集约化建筑部品

部件产业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公司自筹 978.57 万元;此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000

万元用于三维物联一体化墙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适用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项目的自筹资金 308.65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

[2015]01680008 号),同时,中信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4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关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尽快找到新的募投项目,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金用途及去向

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未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 年 7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控股股东、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

会【2015】51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将在未来六个月

内自筹不低于 800 万元资金适时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公告发布

后,相关人员陆续增持了公司股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增持计划仍在进展中。

4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9,746,671.18 178,616,215.1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69,693.18

应收账款 396,829,614.55 264,504,890.20

预付款项 16,907,965.47 14,092,851.7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776,635.71 1,273,146.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9,006,984.27 121,412,256.4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707,637,564.36 579,899,360.2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4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79,059,557.44 203,296,982.50

在建工程 20,120,313.54 64,752,384.1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8,607,763.73 90,121,246.6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8,922,621.03 7,828,176.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9,210,255.74 365,998,789.47

资产总计 1,106,847,820.10 945,898,149.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7,000,000.00 21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115,200.00

应付账款 110,401,345.08 150,381,566.91

预收款项 2,049,275.70 1,701,657.0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083,052.84 1,749,902.94

应交税费 4,724,209.48 20,866,464.30

4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262,966.66 445,963.9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856,594.25 4,970,461.8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82,377,444.01 408,231,216.9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3,824,355.71 79,835,713.1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3,824,355.71 79,835,713.15

负债合计 356,201,799.72 488,066,930.0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94,680,000.00 7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59,798,983.66 108,001,283.6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202,643.32 1,352,875.24

4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8,637,272.32 8,637,272.3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76,511,324.11 256,545,314.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40,830,223.41 447,536,745.57

少数股东权益 9,815,796.97 10,294,474.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0,646,020.38 457,831,219.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06,847,820.10 945,898,149.74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顺强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8,953,980.88 10,038,752.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40,558,899.15 72,600,677.22

预付款项 10,196,649.45 13,745,797.68

应收利息 190,555.56

应收股利 2,850,000.00 2,850,000.00

其他应收款 95,721,228.26 173,685,023.42

存货 29,846,347.61 35,096,022.2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48,317,660.91 308,016,273.2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2,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67,100,000.00 67,1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4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207,795,084.10 133,850,664.74

在建工程 7,219,720.68 29,835,530.45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6,271,385.42 57,217,829.3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82,090.31 29,182.0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2,968,280.51 288,033,206.61

资产总计 701,285,941.42 596,049,479.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115,200.00

应付账款 44,574,544.57 13,021,395.61

预收款项 1,776,885.34 443,844.77

应付职工薪酬 112,139.31 802,064.57

应交税费 -1,302,915.71 48,058.85

应付利息 48,875.00 63,250.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2,442,318.53 236,235,945.9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7,651,847.04 282,729,759.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4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9,934,355.71 45,945,713.1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934,355.71 45,945,713.15

负债合计 167,586,202.75 328,675,472.9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94,680,000.00 7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59,798,983.66 108,001,283.6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8,637,272.32 8,637,272.32

未分配利润 70,583,482.69 77,735,450.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3,699,738.67 267,374,006.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01,285,941.42 596,049,479.85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01,953,448.03 166,032,840.31

其中:营业收入 101,953,448.03 166,032,840.3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2,664,847.34 137,721,889.01

4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82,072,836.51 111,117,678.0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532,712.83 4,664,399.29

销售费用 1,499,823.33 1,843,671.82

管理费用 11,709,761.33 7,461,552.41

财务费用 1,808,853.63 3,098,461.29

资产减值损失 3,040,859.71 9,536,126.1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11,399.31 28,310,951.30

加:营业外收入 3,818,816.75 1,097,652.7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6,751.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090,666.18 29,408,604.02

减:所得税费用 379,263.64 4,574,966.6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11,402.54 24,833,637.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43,577.58 24,918,527.68

少数股东损益 67,824.96 -84,890.3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4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711,402.54 24,833,637.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2,643,577.58 24,918,527.68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7,824.96 -84,890.3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36 0.146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36 0.146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顺强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6,026,246.38 19,974,854.72

减:营业成本 12,660,965.87 15,309,337.95

营业税金及附加 52,241.53

49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销售费用 679,558.06 1,595,384.87

管理费用 5,139,615.59 2,850,640.38

财务费用 100,885.16 496,238.44

资产减值损失 54,762.68 150,059.5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661,782.51 -426,806.45

加:营业外收入 3,818,634.75 1,097,652.7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156,852.24 670,846.2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39,920.21 -22,508.9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96,772.45 693,355.2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5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96,772.45 693,355.2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01,402,911.06 205,395,401.79

其中:营业收入 301,402,911.06 205,395,401.7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77,219,432.40 194,018,350.57

其中:营业成本 213,818,093.77 142,287,349.3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042,122.58 5,210,151.03

销售费用 4,714,844.09 4,089,864.96

管理费用 36,023,196.50 27,442,646.04

财务费用 7,824,969.23 7,393,365.11

资产减值损失 7,796,206.23 7,594,974.0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5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183,478.66 11,377,051.22

加:营业外收入 8,276,960.53 7,633,495.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517,148.29 1,758,225.7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1,943,290.90 17,252,320.50

减:所得税费用 9,535,758.25 4,359,166.1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407,532.65 12,893,154.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886,209.76 13,000,669.81

少数股东损益 -478,677.11 -107,515.4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5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七、综合收益总额 22,407,532.65 12,893,154.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22,886,209.76 13,000,669.81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78,677.11 -107,515.4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227 0.076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227 0.076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57,280,755.46 49,879,863.85

减:营业成本 46,908,635.47 40,616,066.4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1,481.07

销售费用 3,129,791.38 3,314,725.65

管理费用 17,667,686.52 14,276,704.17

财务费用 879,367.46 1,280,961.42

资产减值损失 352,721.80 781,969.8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850,000.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938,928.24 -7,540,563.76

加:营业外收入 8,437,101.30 5,382,912.4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60,996.58

减:营业外支出 1,129,202.92 5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29,202.9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631,029.86 -2,207,651.3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99,261.58 -117,295.4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231,768.28 -2,090,355.8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231,768.28 -2,090,355.8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7,778,930.69 162,215,317.1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5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573,195.8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91,774.07 3,222,562.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1,843,900.61 165,437,879.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8,707,942.84 172,563,395.6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2,728,691.92 14,203,357.92

支付的各项税费 38,662,349.38 25,382,784.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859,866.10 9,577,227.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2,958,850.24 221,726,766.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114,949.63 -56,288,886.5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995,349.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995,349.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3,690,938.21 84,699,042.1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2,500,000.00

5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190,938.21 84,699,042.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190,938.21 -66,703,693.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8,255,430.00 4,9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0,000,000.00 16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50,805.88 2,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0,806,235.88 166,9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8,000,000.00 167,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1,896,336.99 8,316,747.24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91,755.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9,896,336.99 180,308,502.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909,898.89 -13,408,502.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77,250.88 532,345.92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681,261.93 -135,868,736.3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6,065,409.25 149,284,288.2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9,746,671.18 13,415,551.83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3,312,494.94 16,103,674.2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2,710.31 11,452,619.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025,205.25 27,556,294.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356,059.45 38,725,519.68

5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8,813,170.84 7,498,460.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08,690.42 578,216.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17,249.87 5,982,276.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295,170.58 52,784,473.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69,965.33 -25,228,179.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995,349.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95,349.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9,532,107.45 69,612,093.13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2,500,00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032,107.45 74,712,093.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32,107.45 -66,716,744.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8,255,43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3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4,808.73 101,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9,290,238.73 131,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0 57,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4,398,691.74 1,904,163.89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639,500.00 25,234,808.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038,191.74 84,638,972.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252,046.99 46,861,027.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62.69 514,591.30

57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9,950,036.90 -44,569,304.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003,943.98 48,990,453.6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8,953,980.88 4,421,149.33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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