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
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以所持成都古羌科技
有限公司的股权参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以持有成都古羌科技有限公司69.25%的股权参与湖南电广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
可持续性发展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经交易双方协商,上述交易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
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评估方法、参数的选择、评估结果合理公允;交
易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三、公司对上述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以上意见,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
独立董事:陈利民 刘世平 李响 施丹丹
2015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