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5-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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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49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5—04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定于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在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15:00 —2015年11月26日15:00;

其中,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15:00 至2015年11

月26日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

(四)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5年11月24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1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5年11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 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4、 认购方式

5、 发行数量

6、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7、 锁定期安排

8、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9、 上市地点

10、 未分配利润安排

11、 决议有效期

(三)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六)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 《关于公司与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

2

(九)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十)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十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上述会议审议事项已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说明:

上述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题,均以网络投票或现场投票进行表决;

四、登记办法:

(一)符合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5 年 11 月 25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六、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七、其他事项:

(一)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 1 号。

(二)联系电话;0373—3978861 3978966

(三)公司传真:(0373)3911359 (0373)3977350-8966, (0373)3977351-8966

(四)邮政编码:453011

(五)联 系 人:肖树彬 冀涌泉

(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八)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

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3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上午9:

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0949”;投票简称为“新纤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

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

下表:

序号 审议事项 申报价格(元)

100 总议案 100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2

(3) 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2.03

(4) 认购方式 2.04

(5) 发行数量 2.05

(6)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2.06

(7) 锁定期安排 2.07

(8)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08

(9) 上市地点 2.09

(10) 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

(11) 决议有效期 2.11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3.00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4.00

议案

5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5.00

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

7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

8 关于公司与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8.00

4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 9.00

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 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0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11.00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对于总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

表决,对于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

决,2.01 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 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

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

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

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

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

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15:00 至2015年11月26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2015 年 10 月 23 日

6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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