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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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李明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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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400,761,335.46 1,347,574,776.35 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756,835,631.78 708,861,994.46 6.77%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5.0675 13.29 -61.87%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71,660,131.24 -28.71% 274,822,852.69 -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32,468,911.24 16.90% 96,818,668.67 37.68%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14,859,284.92 -165.88%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7691 -123.53%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74 16.88% 0.6483 37.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74 16.88% 0.6483 37.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8% -2.71% 13.31% -9.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3.72% -3.47% 12.04% -9.44%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28,381.11 支撑计划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9,846,090.99 购买银行理财获得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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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28,500.03 科技奖励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08,439.17
合计 9,194,532.9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聚酰胺行业投资速度放缓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货币政策走向、聚酰胺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上游原料供应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等因素影响,
聚酰胺行业的投资速度将有可能放缓,公司主要业务对聚酰胺行业发展存在较强的依赖性,若聚酰胺行业的投资速度放缓,
将影响到公司的业务扩张速度和盈利水平。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净资产规模增幅较大,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周期,若公
司净利润水平无法同比例提高,公司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市场定位及聚酰胺行业产能集中的特点所决定的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现状短期内难以回避,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
实现收入23,859.87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86.82%。若公司出现核心客户流失或核心客户无法正常履行与公司签署的业务合
同等情形,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3,79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迪 境内自然人 45.32% 67,692,800 67,692,800 质押 17,920,000
刘学斌 境内自然人 15.38% 22,971,200 22,971,200 质押 22,963,178
李德和 境内自然人 3.37% 5,040,000 5,040,000
赵建光 境内自然人 3.00% 4,480,000 4,480,000
北京建元金诺投资中 境内非国有法
1.50% 2,240,000 2,240,000
心(有限合伙)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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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交银施罗德
其他 1.29% 1,929,697 0
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
其他 1.17% 1,746,604 0
基金
江苏天宇建元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
1.12% 1,680,000 1,680,000
资有限公司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汇添富移动
其他 0.96% 1,435,962 0
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韩梅 境内自然人 0.85% 1,265,600 1,265,600 质押 42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
1,929,697 人民币普通股 1,929,697
罗德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1,746,604 人民币普通股 1,746,60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
1,435,962 人民币普通股 1,435,962
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
837,214 人民币普通股 837,214
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
罗德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534,200 人民币普通股 534,200
资基金
张碧华 504,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4,000
冯常龙 358,400 人民币普通股 358,400
中国银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345,256 人民币普通股 345,256
熊一华 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
262,308 人民币普通股 262,308
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刘迪和刘学斌为姐弟关系。赵建光担任北京建元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
务代表; 赵建光持股 99%的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托为江苏天宇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建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公司股东熊一华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有) 300,000 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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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刘迪 67,692,800 0 0 67,692,800 首发承诺 2017-7-31
刘学斌 22,971,200 0 0 22,971,200 首发承诺 2017-7-31
首发承诺及稳定
李德和 5,040,000 0 0 5,040,000 2016-1-8
股价承诺
首发承诺及稳定
赵建光 4,480,000 0 0 4,480,000 2016-1-8
股价承诺
北京建元金诺投
首发承诺及稳定
资中心(有限合 2,240,000 0 2,240,000 2016-1-8
股价承诺
伙)
江苏天宇建元创 首发承诺及稳定
1,680,000 0 0 1,680,000 2016-1-8
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价承诺
首发承诺及稳定
韩梅 1,265,600 0 0 1,265,600 2016-1-8
股价承诺
首发承诺及稳定
张建仁 481,600 0 0 481,600 2016-1-8
股价承诺
首发承诺及稳定
于佩霖 448,000 0 0 448,000 2016-1-8
股价承诺
首发承诺及稳定
吴清华 369,600 0 0 369,600 2016-1-8
股价承诺
刘学哲 403,200 0 0 403,200 首发承诺 2017-7-31
张力 313,600 0 0 313,600 首发承诺 2017-7-31
郑鲁英 89,600 0 0 89,600 首发承诺 2017-7-31
福建省金怡投资
1,680,000 1,680,000 0 0 首发承诺
有限公司
张碧华 504,000 504,000 0 0 首发承诺
冯常龙 358,400 358,400 0 0 首发承诺
肖永军 168,000 168,000 0 0 首发承诺
杨鸣 156,800 156,800 0 0 首发承诺
李明星 134,400 134,400 0 0 首发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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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 134,400 134,400 0 0 首发承诺
万学军 134,400 134,400 0 0 首发承诺
王亚伟 134,400 134,400 0 0 首发承诺
董建忠 134,400 134,400 0 0 首发承诺
文凡伟 112,000 112,000 0 0 首发承诺
吴雷 112,000 112,000 0 0 首发承诺
卢艳荣 100,800 100,800 0 0 首发承诺
苏银 100,800 100,800 0 0 首发承诺
周顺义 89,600 89,600 0 0 首发承诺
林世斌 89,600 89,600 0 0 首发承诺
饶志荣 89,600 89,600 0 0 首发承诺
连斌 89,600 89,600 0 0 首发承诺
王志青 67,200 67,200 0 0 首发承诺
刘鎏 67,200 67,200 0 0 首发承诺
武银环 67,200 67,200 0 0 首发承诺
合计 112,000,000 4,524,800 0 107,475,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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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相比年初增减变动情况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52.43%,主要是由于收回银行理财资金及销售增长所致;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33.2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以承兑汇票结算的方式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42.98%,主要系本期项目结算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较年初降低47.73%,主要系员工个人暂借备用金减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降低100%,主要系银行理财到期收回所致。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2083.75%,主要系公司按照协议支付对北京众成创新信息产业基金出资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较年初降低34%,主要系公司装修装饰摊销减少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65.57%,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114%,主要系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10.应付票据报告期末较年初降低85.46%,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较年初降低100%,主要系公司结清员工工资所致;
12.应付利息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290.05%,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13.长期借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100%,主要系报告期新增长期银行贷款所致;
14.股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180%,主要系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二)相比去年同期增减变动情况
1.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48.15%,主要系公司采用新技术优化工艺流程使得采购成本降低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256.46%,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所致;
3.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42.82%,主要系公司加强成本控制所致;
4.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272.64%,主要系公司支付贷款利息所致;
5.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65.88%,主要系公司前期以银行票据结算款项到期兑付所致;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503.98%,主要系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47.57%,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吸收投资取得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5年前三季度,在国内合成纤维行业投资缓中趋稳的背景下,公司大力推广大容量聚酰胺聚合节能减排技术、聚酰胺工程
塑料、薄膜切片技术及新一代节能高效的聚酰胺纺丝工程技术等,持续提高主营业务市场占有率及盈利水平。2015 年1-9月,
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681.87万元,同比上升37.68%。其中2015 年7-9月,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246.89
万元,同比上升16.9%。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平稳增长,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项目订单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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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已签订尚未完成竣工决算的订单合同金额为109,315.75万元(含税),其中已确认收入为54,115.34
万元(不含税)。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营业务工艺技术及装备持续地进行优化研究、不断完善,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同时对前瞻性的新技术及
配套装备进行深度研发,培育新市场,形成蓬勃向上的生态产业链,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及进展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的目标 进展情况
1 半消光聚酰胺6切片 开展聚合反应釜国产化研究:结合聚合工艺流程和设备结构,深入研究聚合反应 产业化阶段
聚合工艺及装置的 釜内三阶段特性,解决设备国产化的聚合工艺问题,包括对聚合温度、压力、含
深度研究(单线年产 水量、分子量调节剂、停留时间等参数与产品特性的关系进行研究。开展产能放
10 万吨及以上规 大以及配套的成套工艺研究:主要包括聚合反应釜及配套工艺的热态小试研究和
模) 冷态模拟研究,解决工程放大中反应釜结构设计、传质传热不匀等实际问题。
2 生物基聚酰胺56(泰 与凯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利用聚酰胺技术向生物基聚酰胺56(泰纶)技术 产业化阶段
纶)聚合及纺丝工程 移植,攻克生物基聚酰胺56(泰纶)聚合、纺丝工程技术难点,快速推进其产业
技术及装备研究 化进程,进而开发生物基聚酰胺成套工艺路线及装备。此项目研发可以快速推进
生物基聚酰胺56(泰纶)的产业化进程及其在纺织行业的应用,开辟中国纺织业
新增长点。
3 聚酰胺双向拉伸薄 聚酰胺双向拉伸薄膜具有强度高、隔氧性好等特点,应用于高级食品保鲜,前景 研发阶段
膜生产工艺技术及 广阔,但目前国内此项工艺技术及装备缺失。本项目拟对国外先进的薄膜制造技
装备研究 术进行探究,探索制造过程中制造温度、拉伸速度、切片粘度等因素对聚酰胺薄
膜的性能影响。同时,对国外的专业聚酰胺薄膜生产装备进行学习研究,致力于
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装备。
4 聚酰胺6母丝生产工 本项目针对聚酰胺6母丝生产工艺的特点,通过对纺丝箱体、吹风窗、喷丝板等设 产业化阶段
艺技术及装备研究 备进行提升研究,探究纺丝温度、侧吹风风速及上油浓度等工艺参数对母丝生产
品质的影响,解决传统聚酰胺6母丝生产技术效率低问题(300-450米/分钟),进
一步提高分牵速度,提升生产效率。
5 功能性并列型复合 以熔体输送与分配为研究对象, 研发阶段
纤维生产技术及装 包括动力粘度、压力降变化、粘度变化、熔体停留时间以及熔体温度等各种变化
备研究 对熔体质量的影响,从实验数据中挖掘出影响复合纺熔体质量的权重指标,优化
得到最合适的熔体输送与分配的方案和分配结构;同时对两种熔体的混合界面特
性进行深入研究,构建合适的计算机几何模型,通过确定边界条件与其他数据化
的生产条件,探索材料的流变特性与模型曲线的契合关系,建立各种不同熔体的
比例与产品表观特性的内在对应关系,以期开发出熔融复合纺的纺丝组件与喷丝
板的最优化的设计,形成可产业化的成套工艺新技术+核心装备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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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除报告期内已公告的获得专利情况外,公司还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
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一种电解抛光工艺
专利号:ZL 2010 1 0533163.8
专利申请日:2010年11月2日
专利权人: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权期限:二十年
授权公告日:2015年08月26日
证书号:第1770022号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解抛光工艺技术,该工艺科学合理,操作简单,通过使用该技术,可满足高品质聚酰胺聚合工艺对装置光
洁度的要求。
本专利技术已应用于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但将有利于公司发
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
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采购额为2,675.81万元,占营业成本的 19.01%,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前5大供应商略有变化,
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工程技术服务,不同会计期间所执行的工程项目不同,进而导致公司在各期间供应商也随之发
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实现收入23,859.87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86.82%,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前5大客户略有变化,主
要原因系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工程技术服务,不同会计期间所执行的工程项目不同,进而导致公司在各期间的客户收入排名也
随之发生变化。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得以有序推进:
(1)在主营业务方面,各项聚酰胺聚合及纺丝项目按照预定计划有序执行,主营业务利润稳步提升;技术革新方面,公司
承接的工程塑料聚合切片生产线顺利开车成功,标志着公司自主研发的聚酰胺聚合技术已涵盖全部三大关键应用领域,即纺
丝、薄膜、工程塑料领域;在纺丝工程技术方面,新一代节能高效的聚酰胺纺丝工程技术已在公司承接的项目中得以全面推
广,核心装备升级主要包括24丝饼双腔组件的纺丝箱体及双腔卷绕系统,配合螺杆高频电磁加热、硅酸盐稀土保温及新型计
量泵传动等工艺技术应用,综合节能达30%以上,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技术的持续开发及推广应用,不仅增强了
公司技术壁垒及市场竞争力,还大大提高了项目毛利率,进而使得公司利润大幅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先发优势,稳步推进聚酰胺产业向智能化、物联网
化升级。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工程工艺技术优势,推动聚酰胺生产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大幅提高物流流转效率,节约人工
成本。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聚酰胺相关应用研究领域的开发及配套智能化工艺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从而实现标准化生产向个
性化、功能化生产的进步,最终通过物联网,云技术和信息化营销技术支撑产业科技持续创新与发展。
(3)报告期内,公司与凯赛公司共同开发生物基材料-聚酰胺56聚合、纺丝工艺和设备技术的工作顺利如期推进,万吨级产
业化生产线预计明年一季度开车。该项目的成功实施,是公司为响应全球工业发展趋势和能源战略要求,在生物基整体业务
布局的切入点,为企业后续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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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外延式发展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了创新信息产业投资基金,聚焦国内外创新金融产业、创新健康产业、物联网
产业及新媒体文化体育服务产业等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公司。基金参股了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电联行”),为公司产业整合、技术推广提供了互联网金融这一强有力的杠杆效应,从而促进公司主业加速发展,放大
公司本身的营运能力和影响力。
(5)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规范和完善治理结构,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完善了员
工考核激励机制,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提升公司文化、经营、管理协同效应,打造企业综合软实力。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二、重大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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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权激励承
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2)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
人于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
价;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
正常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做出 履行
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控股股 2014 承诺 中,
首次公开发 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
东、实际 年 08 时至 不存
行或再融资 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控制人 月 01 承诺 在违
时所作承诺 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
刘迪 日 履行 反该
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公司控股股东如需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
完毕 承诺
股价,则控股股东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情形
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
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
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开始实
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不高于公司股
本总额的 2%。当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时,控股股
东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
市条件。(1)本人作为公司主要创始人,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实现和确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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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控股地位,进而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2)在本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高于公司上市时本
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5%,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人决定减持公司股
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
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发行人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4)在前述违法事实经证券监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认
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 司将启动回购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董事会、拟定
回购方案、确定回购数量、确定回 购价格、召集审议回购事项的股东大会等,公
司保证,在股东大会通过回购议案之日起 六个月内,完成回购事宜。回购价格不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前述违法事实认 定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孰高者。期间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对回购底价作
相应调整;(5)刘迪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回购议案时,其本人将投赞成票。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
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前述承诺事项
中的义务或责任, 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及本人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不包括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下同)目前均没有直接
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下同)所从事的业
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2、本人在今后的任何时间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
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提供技术、渠道、客户资料等
信息)参与或进行任何 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
动。3、除发行人外,现有的或 将来成立的由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将
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提供技
术、渠道、客户资料等信息)参与或进行与发 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有或可能有实质
性竞争的业务活动。4、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 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
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竞争的,则其将立即通
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5、本人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任何公
司如违反上述声明、确认及承诺,愿向发行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 任。6、本
承诺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 于发
行人任职之前提下,持续有效;若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且从发行人处离职,本声明之有效期持续至自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
实际 控制人且离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整。”
持股 5% (1)本人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通过长 期持有公司股份持续地分享公 2014 做出 正常
以上股 司的经营成果。(2)在本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 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 08 承诺 履行
东刘学 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高于公司上市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的 20%,减持价 月 01 时至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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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斌 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日 承诺 不存
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 公开发 履行 在违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人决定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 完毕 反该
持计划,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 承诺
式依法进行。 情形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可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
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若公司决定采取
公司 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
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
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 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
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 可的其他方式。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回购股
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不高
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当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 措施的条件时,公司可不再向社
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 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向
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
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补充
正常
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
做出 履行
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
2014 承诺 中,
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前述承诺事项
年 08 时至 不存
公司 中的义务或责任, 则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①若对于任一承诺,
月 01 承诺 在违
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公司将及时披露未 履行相关承诺的情
日 履行 反该
况和原因;②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公司
完毕 承诺
将及时提出合 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
情形
投资者的权益;③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
公司将不得发行证 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 品种等,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④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导致投资者
遭受经 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⑤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
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公司不得以任何形 式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加薪资或津贴,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 措施实施完毕。如本次公开发
行后,遇不可预测的情形导致募投项目于上市后不能按既定计划贡献利润,公司
原有业务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可能
在短期内会出现下降, 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用多种措施保
证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根据国务院发布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规范文件的相关相求,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
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
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 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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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 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1)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4)在前述违法事实经证券监
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回购程序,包括但不
限于召开董事会、拟定回购方案、确定回购数量、确定回购价格、召集审议回购
事项的股东大会等,公司保证,在股东大会通过回购议案之日起 六个月内,完成
回购事宜。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前述违法事实认 定之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孰高者。期间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
定对回购底价作相应调整;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无
及下一步计
划(如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159.99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6.8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434.02
截至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期末
募集资金 本报告 截至期末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投资
承诺投资 期投入 累计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资总额(1) 进度
总额 金额 金额(2)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3)=
期 益 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工程开发中心建
否 10,304.4 10,304.4 226.89 556.89 5.40% 否
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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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苏州敏喆机械有
限公司厂房及配 否 11,184 11,184 0 10,303.67 92.13% 2,130.04 2,905.59 是 否
套设备建设项目
长乐运营服务中
否 4,761 4,761 0 13 0.27% 否
心建设项目
购置办公用房 否 10,910.59 10,910.59 0 2,560.46 23.47%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
-- 37,159.99 37,159.99 226.89 13,434.02 -- -- 2,130.04 2,905.59 -- --
计
超募资金投向
否
合计 -- 37,159.99 37,159.99 226.89 13,434.02 -- -- 2,130.04 2,905.59 -- --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无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不适用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将原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院 1 号楼二层西侧 01227-01302 的“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
变更情况 目”、原实施地点为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厂房内的“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
子公司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新征 150 亩地块建设,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吴
淞路南侧。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适用
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
募集资金投资
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
项目先期投入
并出具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
及置换情况
报告》(天衡专字(2014)00699 号)。依据该鉴证报告,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2,228.21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 不适用
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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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完成募投项目,其存放于募投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细化
《公司章程(草案)》的股利分配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明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对新老股东的分红
回报,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股利分配进行监督,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 年)
的议案》,对公司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是
明: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5月6日实施完毕,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事项。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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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04,106,859.30 461,923,221.3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9,502,037.00 22,142,000.00
应收账款 46,857,057.63 32,772,228.93
预付款项 125,828,744.96 126,760,157.6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52,826.05 1,248,916.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04,825,477.06 177,906,545.2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50,000,000.07
流动资产合计 1,011,773,002.00 1,172,753,069.9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9,640,000.00 9,6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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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6,307,074.89 111,746,920.41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5,183,483.08 44,122,610.49
开发支出 94,740.00 94,740.00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014,567.34 7,597,417.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48,468.15 1,660,018.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8,988,333.46 174,821,706.44
资产总计 1,400,761,335.46 1,347,574,776.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7,000,000.00 5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373,379.00 71,340,000.00
应付账款 101,246,381.39 86,588,525.97
预收款项 215,171,811.84 409,423,465.0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43,656.00
应交税费 9,896,786.95 12,674,775.38
应付利息 367,300.00 94,166.67
应付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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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2,674,285.66 2,550,552.8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46,729,944.84 633,015,141.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195,758.84 5,697,639.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7,195,758.84 5,697,639.98
负债合计 643,925,703.68 638,712,781.8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9,352,000.00 53,34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63,295,047.16 359,307,047.1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3,304,650.31 33,304,650.31
一般风险准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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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 310,883,934.31 262,910,296.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56,835,631.78 708,861,994.4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6,835,631.78 708,861,994.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00,761,335.46 1,347,574,776.35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91,378,307.35 430,425,669.7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9,402,037.00 21,002,000.00
应收账款 42,203,323.66 32,772,228.93
预付款项 144,505,774.96 110,716,429.7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841,827.30 791,825.69
存货 92,538,743.17 171,699,556.9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0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000,870,013.44 967,407,711.1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9,640,000.00 9,6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20,000,000.00 32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0,001,589.10 36,416,164.89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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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618,822.66 874,250.02
开发支出 12,900.00 12,900.00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094,567.34 7,597,417.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09,748.26 1,617,480.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8,277,627.36 376,118,213.17
资产总计 1,579,147,640.80 1,343,525,924.2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7,000,000.00 5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185,379.00 71,340,000.00
应付账款 73,061,484.87 94,585,818.17
预收款项 237,085,601.57 409,423,465.08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9,700,551.86 11,602,572.53
应付利息 367,300.00 94,166.6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08,580,687.98 4,448,475.5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42,981,005.28 641,494,497.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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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284,425.54 577,806.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2,284,425.54 577,806.65
负债合计 835,265,430.82 642,072,304.6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9,352,000.00 53,34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63,295,047.16 359,307,047.1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3,304,650.31 33,304,650.31
未分配利润 297,930,512.51 255,501,922.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3,882,209.98 701,453,619.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79,147,640.80 1,343,525,924.28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71,660,131.24 100,517,370.95
其中:营业收入 71,660,131.24 100,517,370.9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9,939,762.04 67,012,613.39
其中:营业成本 27,876,046.75 53,759,152.0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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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8,834.16 41,753.54
销售费用 705,272.84 714,251.41
管理费用 7,820,430.20 13,675,962.77
财务费用 2,034,592.27 -1,178,506.40
资产减值损失 1,354,585.8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6,250,958.9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7,971,328.10 33,504,757.56
加:营业外收入 263,209.8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8,234,537.92 33,504,757.56
减:所得税费用 5,765,626.68 5,730,404.2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2,468,911.24 27,774,353.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468,911.24 27,774,353.27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24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2,468,911.24 27,774,353.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2,468,911.24 27,774,353.27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174 0.186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174 0.1860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71,660,131.24 100,517,370.95
减:营业成本 31,794,317.87 59,308,535.14
营业税金及附加 95,631.47 41,753.54
销售费用 52,328.54 714,251.41
管理费用 5,390,063.18 10,846,146.47
财务费用 2,159,619.87 -87,892.80
资产减值损失 252,443.9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5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6,250,958.9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8,166,685.30 29,694,577.19
加:营业外收入 193,709.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8,360,395.11 29,694,577.1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5,754,059.26 5,082,169.4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2,606,335.85 24,612,407.7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2,606,335.85 24,612,407.7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183 0.1648
26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183 0.1648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74,822,852.69 293,982,939.43
其中:营业收入 274,822,852.69 293,982,939.4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71,783,267.74 213,737,559.88
其中:营业成本 140,746,092.80 181,938,275.7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54,890.69 1,113,375.00
销售费用 1,443,246.92 1,380,557.03
管理费用 28,784,070.07 31,975,943.05
财务费用 -2,793,481.93 -3,787,255.03
资产减值损失 1,948,449.19 1,116,664.0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9,846,090.99 345,486.1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2,885,675.94 80,590,865.65
加:营业外收入 1,356,881.14 2,818,043.5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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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4,242,557.08 83,408,909.20
减:所得税费用 17,423,888.41 13,089,648.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6,818,668.67 70,319,260.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6,818,668.67 70,319,260.78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6,818,668.67 70,319,260.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96,818,668.67 70,319,260.78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483 0.4708
28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483 0.4708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74,822,852.69 293,982,939.43
减:营业成本 147,808,056.89 187,855,510.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91,668.04 1,113,375.00
销售费用 1,443,246.92 1,380,157.03
管理费用 19,962,105.15 24,684,700.15
财务费用 -2,576,564.67 -1,118,381.53
资产减值损失 1,948,449.19 -2,259,043.4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6,914,657.53 345,486.1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1,660,548.70 82,672,108.04
加:营业外收入 1,008,381.11 1,387,803.5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12,668,929.81 84,059,911.5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6,900,339.47 12,947,843.2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5,768,590.34 71,112,068.3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29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95,768,590.34 71,112,068.3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412 0.476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412 0.4761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1,817,357.58 326,537,523.7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06.00
30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789,492.72 15,299,098.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607,156.30 341,836,622.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3,151,177.29 88,013,078.5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7,423,390.00 16,347,745.21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971,660.47 27,819,642.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920,213.46 35,304,567.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1,466,441.22 167,485,033.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859,284.92 174,351,588.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47,093,468.14 50,1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846,090.99 345,486.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6,939,559.13 50,445,486.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0,918,789.22 82,893,031.0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1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3,600,00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3,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1,018,789.22 86,566,031.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920,769.91 -36,120,544.9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79,004,4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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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7,000,000.00 5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47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7,472,000.00 429,004,4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51,340,680.27 21,612,750.0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 4,706,869.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340,680.27 26,319,619.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131,319.73 402,684,780.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9,166.77 119.7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2,183,637.95 540,915,943.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1,923,221.35 189,086,946.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4,106,859.30 730,002,890.21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1,817,357.58 326,337,297.6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834,053.68 6,391,373.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651,411.26 332,728,671.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3,460,179.81 90,921,424.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0,933,885.23 9,368,291.58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298,066.75 27,466,428.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482,095.34 32,410,097.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0,174,227.13 160,166,242.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522,815.87 172,562,429.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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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0 50,1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914,657.53 345,486.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6,914,657.53 50,445,486.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989,357.00 38,376,532.0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1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215,600,00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84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9,089,357.00 365,816,532.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4,699.47 -315,371,045.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79,004,4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7,000,000.00 5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8,000,000.00 189,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5,000,000.00 618,004,4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51,340,680.27 21,612,750.0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4,000,000.00 4,706,869.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5,340,680.27 26,319,619.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659,319.73 591,684,780.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9,166.77 119.7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0,952,637.62 448,876,283.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0,425,669.73 166,659,675.6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91,378,307.35 615,535,95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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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迪
2015 年 10 月 26 日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