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26 0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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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29

2015 年 10 月

1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石义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伟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鲍小蓉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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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12,555,913.37 390,387,868.70 82.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02,861,994.48 292,234,235.00 106.29%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2,652,783.77 -5.82% 209,914,106.56 -7.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029,362.33 -11.66% 40,078,811.48 -19.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6,196,712.09 -20.60% 38,213,856.21 -22.74%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2,654,026.70 -554.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03 -33.74% 0.4809 -27.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03 -33.74% 0.4809 -27.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3% -4.97% 10.03% -8.7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329.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200,382.18 专利补助、上市补贴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55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9,109.75

合计 1,864,955.2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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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93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石政民 境内自然人 49.06% 49,060,000 49,060,000 冻结 49,060,000

石义民 境内自然人 22.50% 22,500,000 22,500,000 冻结 22,50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0.35% 350,800 0

责任公司

辛德春 境内自然人 0.20% 200,000 200,000 冻结 200,000

李国院 境内自然人 0.17% 173,690 0

吴伟良 境内自然人 0.15% 150,000 150,000 冻结 150,000

王庆芬 境内自然人 0.15% 150,000 150,000 冻结 150,000

沈国防 境内自然人 0.14% 140,000 0

赵尚忠 境内自然人 0.14% 140,000 140,000 冻结 140,000

苗利龙 境内自然人 0.13% 126,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50,8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800

李国院 173,690 人民币普通股 173,690

沈国防 1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

苗利龙 12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000

陈刚 1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000

杜国胜 12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000

孙震 11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000

张学明 109,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800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

104,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8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

104,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8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述股东中石政民、石义民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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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苗利龙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6,000 股。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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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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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并在决议有效

期内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于2015年7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于2015年8月13日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

2015 年 07 月 28 日 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1

议 》

352904?announceTime=2015-07-28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15 年 08 月 14 日 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1

435181?announceTime=2015-08-14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

2015 年 08 月 17 日 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1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438817?announceTime=2015-08-17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

2015 年 08 月 20 日 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1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461557?announceTime=2015-08-20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石

政民、石义民承

诺:“自发行人

石义民;石政民; 股票上市之日

程迪尔;辛德春; 起三十六个月

2015 年 06 月 12 2018 年 6 月 11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陈银发;戴文华; 内,除发行人首 严格履行

日 日

邱文斌;吴伟良; 次公开发行新

谢骏 股时,本人同时

以公开发行方

式一并向投资

者发售的股票

外,本人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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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已直

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担任

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石政民、石

义民、辛德春、

程迪尔、吴伟

良、谢骏、陈银

发、邱文斌、戴

文华等 9 人还

承诺:本人在杭

州先锋任职期

间,除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新

股时本人同时

以公开发行的

方式一并向投

资者发售的股

票外,在法律规

定或本人承诺

锁定期限(包括

延长的锁定期

限)届满后,本

人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

人已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

本人自杭州先

锋离职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申报离

职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

本公司发行人

股票数量占其

所持有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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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总数的比

例不得超过

50%。”

1、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除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新股

时,本人同时以

公开发行方式

一并向投资者

发售的股票外,

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已直接

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2、发

针对本承诺第

行人本次股票

一条内容:三十

上市 6 个月内

六个月;针对本

如发行人股票

承诺第二条承

连续 20 个交易

2014 年 06 月 03 诺:三十六个月

石义民;石政民 日的收盘价(如 严格履行

日 基础上延长六

果因派发现金

个月;针对本承

红利、送股、转

诺第三条:上述

增股本、增发新

锁定期限届满

股等原因进行

后二十四个月

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

作复权处理,下

同)均低于发行

人本次股票上

市时发行人股

票的发行价格

(以下简称“发

行价”),或者发

行人本次股票

上市后 6 个月

发行人股票期

末(如该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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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则为该

日后第一个交

易日)收盘价低

于发行人本次

股票上市的发

行价,则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本

次股票上市前

已发行的股份

的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3、

上述锁定期限

(包括延长的

锁定期限)届满

后 2 年内,本人

若减持上述股

份,将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的要

求,每年减持上

述发行人股份

的数量不超过

本人已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5%,股份

减持价格(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

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下

同)将不低于本

次发行并上市

时发行人股票

价格(以下简称

“发行价”)。本

人减持发行人

股份时,提前将

减持意向和拟

减持数量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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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以书面方式

通知发行行人,

并由发行人及

时予以公告,自

发行人公告之

日起 3 个交易

日后,本人开始

减持发行人股

份。

公司从有利于

全体股东的利

益出发,结合公

司经营发展实

际、财务盈利情

况、发展前景及

相关其他重要

因素,制定了

《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对本

次发行完成后

的股利分配政

策进行了合理

的规划,其中

2014 年-2016 年

的分红回报规

杭州先锋电子 划主要如下:公

2015 年 06 月 12 2016 年 12 月 31

技术股份有限 司董事会在制 严格履行

日 日

公司 订现金分红具

体方案时应当

优先采用现金

分红的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采

用股票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以股东合

理现金分红回

报和维持适当

股本规模为前

提,并综合考虑

公司成长性、每

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真实合理

因素。2014 年

至 2016 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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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在足额预留

法定公积金、盈

余公积金后,每

年向股东现金

分配股利不低

于当年实现的

可供分配利润

的 20%。经过综

合考虑公司所

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未来重

大资金支出安

排等因素,本公

司发展阶段属

成长期。尽管本

公司目前暂无

具体的收购兼

并计划,但通过

投资、兼并等方

式实现对同行

业的横向、纵向

整合,是公司中

长期发展战略

的重点。未来公

司将本着对股

东有利、对公司

发展有利的基

本原则,围绕核

心业务,适时、

稳妥地兼并收

购,进一步增强

公司的整体竞

争力。综上所

述,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

在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

在当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20%。

石政民;石义民 "为避免公司与 2014 年 03 月 23 2018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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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 日 日

控制人及其所

控制的或具有

实际控制权、重

大影响的企业

(以下合称“竞

争方”)之间将

来可能产生的

同业竞争,石政

民、石义民二人

与 2014 年 3 月

23 日向公司出

具了《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函》。

石政民、石义民

二人承诺:(1)

竞争方目前不

存在与发行人

从事相同、类似

或在任何方面

构成竞争的业

务(以下简称

“竞争性业务”)

的情形;(2)本

人将不会以任

何方式从事(包

括与其他方合

作直接或间接

从事)竞争性业

务;也不会投资

于从事竞争性

业务的公司、企

业或其它机构、

组织,以避免对

发行人的经营

活动构成新的、

可能的直接或

间接的业务竞

争;(3)本人将

不会促使竞争

方直接或间接

从事、参与或进

行竞争性业务;

在任何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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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竞争方发现

自己从事竞争

性业务时,竞争

方将自愿放弃

该业务;(4)竞

争方将不会向

从事竞争性业

务的公司、企业

或其他机构、组

织或个人提供

资金、技术或提

供销售渠道、客

户信息支持。”

(5)如未能按

照上述全部或

部分承诺事项

实际履行,本人

将承担因违反

上述承诺而给

杭州先锋造成

的全部直接或

间接的经济损

失、索赔责任及

额外的费用支

出。如本人未向

杭州先锋承担

相关责任,则发

行人有权自应

付本人的税后

现金中暂时扣

留与本人承诺

承担的赔偿责

任金额相等的

现金分红款,直

至本人实际履

行上述各项承

诺义务为止。”

本公司股票上

杭州先锋电子

市三年内,非因

技术股份有限

不可抗力,第三

公司;石义民;石 2015 年 06 月 12 2018 年 6 月 12

方恶意炒作之 严格履行

政民;程迪尔;吴 日 日

因素导致本公

伟良;辛德春;谢

司 A 股股票收

盘价连续 2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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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

值(第二十个交

易日构成“触发

稳定股价措施

日”,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

本、股份拆细、

增发、配股或缩

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导致公司

净资产或股份

总数发生变化

的,每股净资产

需相应进行调

整,下同),且

满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

关于业绩发布、

增持或回购相

关规定的情形

下,则本公司及

控股股东、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

员等相关主体

将启动稳定公

司股价的措施。

公司为促使公

司股票收盘价

回升而实施股

价稳定措施,但

公司稳定股价

方案并不以公

司股价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为目标。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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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30.00% 至 -10.00%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4,663.7 至 5,996.19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662.43

本次预计公司 2015 年度业绩同比下降,其主要因所在行业受投资下滑,

以及国家推行阶梯气价和气价调整政策导致用户因选择收费网络应用方

案采购滞后的双重影响。2015 年度,国内宏观经济持续放缓。根据国家

统计局数据,三季度 GDP6.9%,9 月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较上年同期

下降 5.9%。经济总体下滑趋势明显,行业内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

为稳固市场主动下调了产品的销售价格,对公司的毛利率和业绩产生了一

定的影响。从公司所处的智能燃气表行业分析,2014 年 3 月,国家发展

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

求在 2015 年年底前在已通气城市推行阶梯气价。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 年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 月 28 日通知,今年我国将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做

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我国燃气行业

将进入阶梯定价时代。随着阶梯定价政策的推行对天然气计量方式带来新

的要求,该要求将导致智能燃气表系统和终端的技术革新。由于该项工作

属于系统工程,全国各大主要燃气集团、燃气企业已陆续开始展开调研、

选择符合该要求的系统方案,在时间上导致对新技术产品的采购滞后。公

司将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研判宏观发展方向,审慎应对经济下滑期的行

业变化。同时优化发展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控制好这一经济下滑时期的

运营,并做好技术创新、生产自动化改造、质量进一步的提升工作,为宏

观经济和行业形势变化后做好充分的准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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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08,927,158.45 147,901,611.0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744,324.50 15,918,397.80

应收账款 206,531,254.25 141,252,515.13

预付款项 529,095.40 3,615,348.7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0.00 841,569.60

其他应收款 1,617,543.15 1,014,249.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1,530,360.82 38,935,497.5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672,879,736.57 349,479,189.4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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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287,597.00 7,287,597.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211,573.61 10,264,614.9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5,778,743.63 16,848,403.87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585,480.84 4,695,281.7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12,781.72 1,812,781.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676,176.80 40,908,679.28

资产总计 712,555,913.37 390,387,868.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7,958,460.00 23,750,550.00

应付账款 70,046,215.13 55,111,548.86

预收款项 443,751.94 66,995.9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6,200,000.00 10,136,300.00

应交税费 4,299,471.91 8,629,107.7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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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46,019.91 459,131.1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9,693,918.89 98,153,633.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109,693,918.89 98,153,633.7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0,000,000.00 7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37,254,269.20 43,736,069.2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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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 29,299,816.58 29,299,816.5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36,307,908.70 144,198,349.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02,861,994.48 292,234,235.0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2,861,994.48 292,234,235.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12,555,913.37 390,387,868.70

法定代表人:石义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伟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鲍小蓉

2、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82,652,783.77 87,758,016.60

其中:营业收入 82,652,783.77 87,758,016.6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7,921,919.72 70,656,147.31

其中:营业成本 48,401,404.60 50,288,049.5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04,149.50 764,204.66

销售费用 8,329,041.40 8,057,023.20

管理费用 10,717,868.73 10,940,291.05

财务费用 -751,339.72 -114,182.37

资产减值损失 520,795.21 720,761.2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7,670.52 257,431.46

20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7,670.52 0.00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738,534.57 17,359,300.75

加:营业外收入 5,891,039.27 4,150,287.3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67.81 1,486.61

减:营业外支出 6,675.15 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597.52 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622,898.69 21,509,588.06

减:所得税费用 2,593,536.36 1,101,414.0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029,362.33 20,408,174.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029,362.33 20,408,174.02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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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029,362.33 20,408,174.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8,029,362.33 20,408,174.02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803 0.272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803 0.272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石义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伟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鲍小蓉

3、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09,914,106.56 227,404,226.59

其中:营业收入 209,914,106.56 227,404,226.5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75,819,272.23 182,994,619.39

其中:营业成本 123,613,350.83 127,862,881.8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92,241.78 1,956,189.02

销售费用 20,808,139.87 23,554,678.06

管理费用 29,390,076.35 29,951,816.14

财务费用 -2,517,921.19 -1,290,945.68

资产减值损失 2,633,384.59 960,000.00

22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86,958.63 200,000.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53,041.37 0.00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281,792.96 44,609,607.20

加:营业外收入 11,615,308.09 11,545,944.4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67.81 1,510.65

减:营业外支出 6,675.15 1,298.0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597.52 1,298.0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5,890,425.90 56,154,253.55

减:所得税费用 5,811,614.42 6,665,864.3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078,811.48 49,488,389.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078,811.48 49,488,389.24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23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0,078,811.48 49,488,389.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40,078,811.48 49,488,389.2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809 0.659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809 0.659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4、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2,497,546.52 192,470,802.4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9,018,919.18 11,515,158.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60,630.04 2,409,592.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7,177,095.74 206,395,552.99

24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0,034,055.35 117,014,039.1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9,655,028.31 27,749,233.15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996,279.82 30,333,167.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145,758.96 26,314,020.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9,831,122.44 201,410,459.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54,026.70 4,985,093.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81,569.60 2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705.00 18,919.9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3,274.60 218,919.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093,118.55 2,161,141.6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3,118.55 2,161,141.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43.95 -1,942,221.7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18,518,2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931,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6,4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8,375,401.60 40,000,000.0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85,180.34 237,064.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760,581.94 40,237,064.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689,418.06 -40,237,064.2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1,025,547.41 -37,194,192.8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7,901,611.04 135,815,416.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8,927,158.45 98,621,223.54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石义民

2015 年 10 月 24 日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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