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26 08: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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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18

2015 年 10 月

1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继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廷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冰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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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479,076,062.14 271,787,519.29 76.2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388,035,225.31 193,390,604.12 100.65%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4.8504 3.22 50.63%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86,622,250.83 65.66% 254,529,405.41 64.1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8,801,132.07 32.35% 31,990,021.20 44.21%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4,747,981.07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4343 59.83%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0% 0.48 29.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0% 0.48 29.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3% -40.33% 12.24% -9.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31% -37.96% 12.14% 7.48%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40.1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12,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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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影响额 47,136.02

合计 267,104.1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风险

2014 年初,公安部改变二代证阅读机具生产准入管理政策,由十厂家定点生产改为身份证阅读机具产品生产资质认证,

2014 年获得身份证阅读机具认证资质的厂家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报告期内,仍然有少数厂家获得上述资质,加剧了通用型

身份证阅读机具的市场竞争,由此导致的通用型阅读机具的价格与毛利率降低,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继

续按照“市场导向、技术驱动”的方针,跟踪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新技术、新业态,快速响应目标客户的新需求,充分利用上

市后实力、品牌大幅度提升的有利时机,积极整合包括高端人才在内的各方面优势资源,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不断研究开发

更多的差异化产品,强化市场营销能力,拓展市场深度与宽度,积极应对上述压力,继续保持行业前列地位。

2、技术和产品开发风险

本公司成立十余年来,以二代身份证阅读机具的行业应用为切入点,以落实行业实名制与促进行业信息化为着力点,把

以身份识别为特征的智能终端与行业应用软件作为主导产品,在智能卡读写、生物特征识别与证卡电子支付以及嵌入式平台

与系统平台架构等方面都积累了一定的技术优势。但是随着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涌现,随着计算

机硬件平台架构的不断升级换代,加之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在快速变化,将使公司目标行业的业务需求不断变化,进而促使

智能身份识别领域的技术更新速度进一步加快。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发展趋势、研发出符合市场需求

的新产品;或公司对产品和市场需求的把握出现偏差、不能及时调整技术和产品方向;或者因各种原因造成研发进度的拖延,

将会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优势,从而产生公司发展速度减缓的风险,同时也造成了公司研发资源的浪费。基于上述考虑,

公司将密切跟踪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新技术、新业态,进一步梳理公司的主要业务方向,聚焦大行业、大产品、大客户,及

时响应、准确把握客户需求,优化研发机构设置、加大对研发人员的考核和激励力度,充分利用上市后实力、品牌大幅度提

升的有利时机,积极整合包括高级专家人才/团队等外部优势技术资源,大幅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加快研究和开发速度,降

低技术和产品开发风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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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综合运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成功上市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员工与公司组织机构增多、规模扩大,公司的产品类别更加丰富,客户范围不断

扩大,募集资金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产能扩张,净资产收益率可能降低,这也对公司的运营能力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随着公司的快速扩张,对生产、销售、人力资源、内部控制、技术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要求越来越高,若公司在上述方面

处理问题不到位或者不尽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另外,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风险,包括知识产

权保护与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原材料供应风险、下游行业需求波动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政策变化风险,随着

公司上市、GA 认证政策的改变、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进一步明确,其程度有所降低,但也应适当关注。公司将进一步梳理

和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调整优化组织与人员结构,强化考核与薪酬激励,加强内控与预算管理,提高管理的精细化

程度和应对复杂情况的管理弹性,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9,006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00% 36,000,000 36,000,000

限公司

北京同晟达信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0% 12,000,000 12,000,000

资中心(有限合伙)

天津清瑞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7.35% 5,880,000 5,880,000

伙)

济南优耐特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5.40% 4,320,000 4,320,000

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

其他 2.25% 1,803,690

组合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

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 其他 1.79% 1,432,000

证券投资基金

李连刚 境内自然人 1.50% 1,200,000 1,200,000

广东天贝合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天贝合成 其他 1.12% 896,560

长 1 期证券投资基金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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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山 境内自然人 0.75% 600,000 60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

国有法人 0.73% 582,700

任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1,803,69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

1,432,000 人民币普通股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天贝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贝

896,560 人民币普通股

合成长 1 期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82,700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多利灵

417,482 人民币普通股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

251,810 人民币普通股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

173,9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

173,9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

173,9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

173,9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

173,9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

173,9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

173,9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

173,9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产管理计划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

173,9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

173,900 人民币普通股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各股东之间,不存在或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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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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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幅度% 原因分析

主要是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正

货币资金 225,133,777.58 95,062,043.06 136.83%

在按计划建设中。

主要是因为销售业务增长较快以及联通等

应收账款 98,996,106.62 37,748,269.04 162.25%

通信运营商的货款尚在正常收款期内。

预付款项 22,107,071.44 10,197,278.41 116.79% 主要是因为采购规模扩大。

主要是伴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周转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 2,181,693.62 1,015,676.99 114.80%

相应增长。

主要是销售业务增长较快,预收账款相应增

预收款项 7,807,991.53 2,078,973.30 275.57%

长。

股本 80,000,000.00 60,000,000.00 33.33% 公司公开发行2,000万股股票。

资本公积 161,439,792.66 8,785,192.66 1737.64% 公司溢价发行2,000万股股票。

利润表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幅度% 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深度、宽度持续拓展,尤

营业收入 254,529,405.41 155,050,756.57 64.16%

其是通信行业收入增长较快。

部分产品毛利率降低,营业成本增幅高于营

营业成本 171,926,770.16 100,175,345.98 71.63%

业收入增幅。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88,259.32 1,218,523.54 87.79% 主要是因报告期内业务量持续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 21,453,466.88 15,117,166.77 41.91% 主要是因报告期内业务量持续增长所致。

主要是伴随着销售业务和应收账款的增长,

资产减值损失 3,321,861.89 1,621,976.23 104.80%

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所得税费用 3,770,453.26 2,364,316.48 59.47% 主要是报告期营收规模和效益增长所致。

净利润 31,990,021.20 22,183,585.53 44.21% 主要是报告期营收规模和效益增长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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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幅度% 原因分析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深度、宽度持续拓展,尤

233,393,684.78 168,175,300.48 38.78%

现金 其是通信行业收入增长较快。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伴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公司采购规模相应

193,584,361.78 135,300,823.59 43.08%

现金 增长。

主要是伴随着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长,缴纳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633,926.99 18,059,891.91 53.01%

的各项税费相应增长。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伴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公司各项支出或费

29,042,001.75 16,617,451.89 74.77%

的现金 用相应增加。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8,768.00 5,300.00 65.43% 零星处置固定资产。

净额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发行当年的运营规划,继续以二代身份证阅读机具的行业应用为主要切入点,以智能身份认证终端

及行业应用软件为主导产品,针对国内金融行业账户实名制与银行卡EMV迁移、公安行业身份核查与实有人口管理、通信行

业客户实名制与业务无纸化受理、社保(人社)行业新型社保体系建设与“人证同一”认证等“四个行业八个方面”快速增

长的社会需求,创新驱动,加快列入规划的差异化产品升级或开发进度,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加大自上而下市场驱动与大项

目的直销力度,提升远程支持与服务能力,朝着“成为身份识别领域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商”

的战略目标继续迈进。

2015年1-9月份,公司各项业务稳定增长,整体上实现了预定经营目标,并完成了中国电信集团身份验证机具项目选型

中标和陆续供货、中国邮储银行总行移动展业集成外设终端项目资格预审等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52.94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4.16%;实现净利润3,199.8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4.21%。

四季度,公司将继续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日常经营与募投项目建设并重,做好重点客户的投标、签单、发货,同时加

大回款力度;加快各项创新项目研究开发进度,为2016年以及后续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有力支持。同时,适应公司上市后内

外部环境的变化,加强和细化管理,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经营目标。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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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一直是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受客户需求和公司产品结构的变动影响,各报告期的其他前5大供应

商会有所波动。此类变动对公司未来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因各客户在落实行业实名制与推进行业信息化方面的力度和进度有所不同,公司各报告期具体的前5大客户名单会有所

变化,但仍然主要是各银行、各通信运营商以及各地公安与人社部门。此类变动对公司未来经营无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得到有效执行,各项业务保持良好发展,完成了前三季度的经营目标,业绩同比有

较大幅度的增长。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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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时 承诺期 履行情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间 限 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上市之

2015 年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 日起三 正常履

06 月 12

限公司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 十六个 行中

人股份。 月内

北京同晟达信创业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市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2015 年

济南优耐特投资有限 日起十 正常履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06 月 12

公司;天津清瑞股权 二个月 行中

发行人回购本公司/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日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内

(有限合伙)

股份减持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后持股

资时所作承诺 比例不低于届时发行人总股本的 30%。公司上市后 2018 年 锁定期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 正常履

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06 月 12 满后两

限公司 行中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日 年内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股份减持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按照市

场价格进行减持。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

天津清瑞股权投资基 2016 年 锁定期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 正常履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06 月 12 满后两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 行中

伙) 日 年内

披露义务。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

比例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100%。

北京同晟达信创业投 股份减持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按照市 2016 年 锁定期 正常履

11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中心(有限合伙) 场价格进行减持。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 06 月 12 满后两 行中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 日 年内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

比例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60%,锁定

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超

过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90%。

股份减持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按照市

场价格进行减持。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

2016 年 锁定期

济南优耐特投资有限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 正常履

06 月 12 满后两

公司 披露义务。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 行中

日 年内

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40%,锁定

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超

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80%。

稳定股价承诺: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当发行人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由其对发行人股份

进行增持,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下:如果发行人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

会审核通过,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

年内发行人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

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

行人最近一期末已披露财务报表的每股净资产(每股

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

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神思投资将

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照以下 2015 年 上市之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 正常履

法律程序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在启动股价 06 月 12 日起三

限公司 行中

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神思投资 日 年内

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以及发行人

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与发行人、发行人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稳定发行人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

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如神思投

资依照与各方协商确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采取

稳定股价措施,神思投资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增持发行人股份方式稳定股

价。神思投资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

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

法履行内部审议批准,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

12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

相关规定披露神思投资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

行人披露神思投资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

日后,神思投资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神

思投资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

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神思投资从发

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10%。但如果发行

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的,神思

投资可不再增持发行人股份。神思投资增持发行人股

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稳定股价承诺: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则在公司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已披露财务

报表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

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的条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

承诺内容、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具体的股价稳定措

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内,公司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

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与控股股东、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 2015 年 上市之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 正常履

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 06 月 12 日起三

份有限公司 行中

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如公司依 日 年内

照各方协商确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

稳定措施时,可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

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

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

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

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若公司决定实施利润

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将在 3 个交易日内召

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

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 2 个月内实

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可的方式向

13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

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 3 个交易日内

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方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

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

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

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

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按二

级市场价格确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

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

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回购股份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但如果公司股价

自公司股份回购计划披露之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每

日加权平均价格(加权平均价格=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金额/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数量)高于每股净资产,公

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方案。如在一

年内两次以上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则

公司应持续实施回购股份,年度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公司向

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

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承诺要求新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签署《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在发行人 A 股股票

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发行人将要求新聘任的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稳定股价的承

诺》,该承诺内容与发行人发行上市时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完全一致。如新

聘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前述要求的《关

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则不得担任发行人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鉴于本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有大幅增

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投入周期,2015 年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 正常履

募集资金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和不确 06 月 12 长期

份有限公司 行中

定性,这些因素可能会在短期内影响本公司的每股收 日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形成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公司

14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采取如下措施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1、强化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

升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本公司承诺:(1)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在募集资金的使用、

核算、风险防范等方面强化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

依照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科

学、合理地投入使用;(2)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签订和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保证依法、合规、规范地使用募集资金;(3)在

符合上述募集资金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本公司将结合

当时的市场状况、资产价格、资金成本等多种因素,

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方案开展进一步科学规划,以

最大限度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加快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本公司承诺:在募集资金到

位前,本公司将牢牢把握市场契机,视项目具体需要

而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先期以部分自有资金投入项目

建设等措施进行积极布局;募集资金到位后,在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规定的前提下,并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科学、

合理运用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地加快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进度,力求加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预期经济效益。3、进一步推进技术创新,加强品牌

建设和管理,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公司承诺:

(1)将依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契机,进一步推动技术创新,提升公

司的研发创新能力;(2)同时,借助技术创新、产品

升级,深度开展自身品牌建设和管理,有效提升本公

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着力打造公司的品牌价值和核

心竞争力。4、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实施积极的利

润分配政策。本公司承诺:将依照本公司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积极

推进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发展规划需要,紧密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经

营状况并充分考虑投资者利润分配意愿的基础上,不

断优化对投资者的回报机制,确保及时给予投资者合

理回报。

控股股东神思投资出具《关联交易承诺书》,承诺如

下:(1)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股东的义务,

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

2015 年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 营、自主决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发 正常履

06 月 12 长期

限公司 行人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公司提名的发行人董 行中

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2)保证本公

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

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今后

15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原则上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发行人在今后

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发

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章程和有关规定履

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

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

条件。并且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就发行人与本公司

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

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

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

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

益或收益。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神思股份造成损失,

本公司将向神思股份作出赔偿。

控股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一、截至本承

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

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

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二、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作为神思股份的控股股东

期间,本公司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

公司、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

济组织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

2015 年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 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构成或 正常履

06 月 12 长期

限公司 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 行中

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三、本公司

承诺,本公司在作为神思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凡本

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

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神思股份

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按照神思股份的

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神思股份,由神思股份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

以避免与神思股份存在同业竞争。四、本公司承诺,

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神思股份经

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神思股份因此受到的全部损

失。

关于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2015 年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 大遗漏等情况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 正常履

06 月 12 长期

限公司 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 行中

若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16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神思投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本次公开发行前持

有的股份(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神思

投资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3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

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购回

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依据发行价格与二级

市场价格孰高原则确定。若神思投资购回已转让的原

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神思投资将依法履行

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3、若有

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神思投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神思投资

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

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等情况的承诺: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

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

若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在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本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2015 年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 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3 个交易 正常履

06 月 12 长期

份有限公司 日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 行中

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核准或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依据发

行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孰高原则确定。4、若有权部

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

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

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若发行人被追溯到任何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需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或住

房公积金,以及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任何利益相关 2015 年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 正常履

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权利要求且该等要求获主管部门 06 月 12 长期

限公司 行中

支持,本公司将全额承担相关补缴、处罚款项,对利 日

益相关方的赔偿或补偿款项,以及发行人因此所支付

的相关费用。如违反相应承诺,发行人可从对控股股

17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东的现金分红中扣除相关金额。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总额 17,265.46 364.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6,82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额

项目达 本报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本报告 到预定 告期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期投入 可使用 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资总额(1)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金额 状态日 的效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神思智能身份认证

终端与行业解决方 否 10,300 10,300 341.63 4,797.59 46.58% 0 0否 否

案产研建设项目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

否 4,965.46 4,965.46 22.41 22.41 0.45% 0 0否 否

建设项目

2015 年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否 2,000 2,000 2,000 2,000 100.00% 06 月 25 0 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7,265.46 17,265.46 2,364.04 6,820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17,265.46 17,265.46 2,364.04 6,820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18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适用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截止 2015 年 6 月 18 日,神思智能身份认证终端与行业解决方案产研建设项目已投 4,455.96 万元,

况 置换手续已经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或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监管账户中。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3月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以现金形式分配利润1,000万元。

已于2015年4月29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 是

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不适用

19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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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5,133,777.58 95,062,043.0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009,360.00

应收账款 98,996,106.62 37,748,269.04

预付款项 22,107,071.44 10,197,278.4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181,693.62 1,015,676.9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4,624,706.32 45,273,423.2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81,373.51

流动资产合计 397,934,089.09 189,296,690.7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7,580,207.34 68,667,197.74

在建工程 129,577.25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0,390,553.44 10,726,664.0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263,006.42 1,411,715.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78,628.60 1,685,250.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81,141,973.05 82,490,828.59

资产总计 479,076,062.14 271,787,519.2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6,189,834.47 37,596,803.61

应付账款 12,983,947.95 12,293,193.18

预收款项 7,807,991.53 2,078,973.3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9,244,528.56 11,076,470.85

应交税费 3,588,449.19 5,561,498.53

应付利息

22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69,085.13 732,975.7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00,000.00 4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0,583,836.83 69,739,915.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0,457,000.00 8,657,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457,000.00 8,657,000.00

负债合计 91,040,836.83 78,396,915.1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0,000,000.00 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61,439,792.66 8,785,192.6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8,059,543.27 14,860,541.15

23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28,535,889.38 109,744,870.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88,035,225.31 193,390,604.12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8,035,225.31 193,390,604.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79,076,062.14 271,787,519.29

法定代表人:王继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廷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冰

2、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86,622,250.83 52,288,132.56

其中:营业收入 86,622,250.83 52,288,132.5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81,334,865.32 46,696,224.66

其中:营业成本 62,187,387.67 32,211,971.4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9,970.44 318,479.79

销售费用 8,055,954.87 5,803,003.55

管理费用 10,008,507.08 7,951,660.50

财务费用 -136,271.02 -47,998.82

资产减值损失 709,316.28 459,108.1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24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287,385.51 5,591,907.90

加:营业外收入 4,491,425.70 1,893,673.3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778,811.21 7,485,581.28

减:所得税费用 977,679.14 835,503.6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801,132.07 6,650,077.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801,132.07 6,650,077.65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25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801,132.07 6,650,077.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8,801,132.07 6,650,077.65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1 0.1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1 0.11

法定代表人:王继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廷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冰

3、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54,529,405.41 155,050,756.57

其中:营业收入 254,529,405.41 155,050,756.5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25,825,782.29 140,415,220.48

其中:营业成本 171,926,770.16 100,175,345.9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88,259.32 1,218,523.54

销售费用 21,453,466.88 15,117,166.77

管理费用 26,981,639.71 22,567,988.04

财务费用 -146,215.67 -285,780.08

资产减值损失 3,321,861.89 1,621,976.2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6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8,703,623.12 14,635,536.09

加:营业外收入 7,056,851.34 9,913,286.9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921.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760,474.46 24,547,902.01

减:所得税费用 3,770,453.26 2,364,316.4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990,021.20 22,183,585.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990,021.20 22,183,585.53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7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1,990,021.20 22,183,585.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1,990,021.20 22,183,585.5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8 0.3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8 0.37

4、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3,393,684.78 168,175,300.4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6,722,611.20 5,720,723.7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50,851.15 3,388,786.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2,867,147.13 177,284,810.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3,584,361.78 135,300,823.5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28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7,354,837.68 23,612,551.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633,926.99 18,059,891.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042,001.75 16,617,451.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7,615,128.20 193,590,719.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747,981.07 -16,305,908.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768.00 5,3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68.00 5,3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950,693.78 10,033,309.9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50,693.78 10,033,309.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1,925.78 -10,028,009.9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72,654,6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9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69,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3,224,100.00

29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9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0,249,630.99 8,000,000.0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149,630.99 8,0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074,469.01 -8,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384,562.16 -34,333,918.6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331,201.64 52,677,365.1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1,715,763.80 18,343,446.47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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