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路机 公告编号:2015-46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于西
安市高新区毕原三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皇甫建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并
审核的《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达刚路机: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2、《关于管理层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
2015 年 7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达刚路机:关于管理层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司管理层及部分骨干员工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9 日之日起三个月内增
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50 万股。公司拟通过此次增持计划实现骨
干员工持股,但由于员工持股的途径及具体方案需要一定的时间来确定;同时,
公司又处于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窗口期,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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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因此
公司拟将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延长三个月。
监事会认为:此次增持计划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该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达刚路机:关于管理层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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