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5-130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开晓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
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的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摘要亦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为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处于工程建
设期,为解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资金需求,现拟向 相关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7,000.00 万元,本公司为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上述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黑龙江省东宁县垃圾发电项目公司及生物质发电项
目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在黑龙江省东宁县设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和生物
质焚烧发电项目公司以推动相应工作,以自有资金100.00 万元、100.00 万元
分别设立上述两项目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八次临时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30 在公司总部五楼公司会议室召
开 201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