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蓝星新材 编号:临2015-060
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原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7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
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对会
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同一家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超过一定年限的,应予以
更换。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期已到,拟予更换。
公司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付出的辛勤工作
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际四大会计公司之一,具备
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
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三、为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及费用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服务。公司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等因素,决定服务费用事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
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和
会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委员会同意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经考察,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和会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该议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