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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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以书面形
式发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占应到董事人数的 50%以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
案:
一、关于审议《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二、关于设立中成进出口(巴巴多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九
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同意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巴巴多斯当地法律规定,在巴巴
多斯首都布里奇顿设立“中成进出口(巴巴多斯)有限责任公司”。
(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设立中成进出口(巴巴多斯)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三、关于审议变更 2015 年度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公司原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已连续三年, 根据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关
规定,为了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意对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调整。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人民币;根据《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2 万元人民币。
(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议召开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审议变更 2015 年度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公司二○
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
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