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24 10: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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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116)号

2015 年 10 月

1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方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令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令军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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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619,923,237.23 559,208,870.64 10.8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574,371,684.76 524,367,994.21 9.54%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3.268 6.029 -45.80%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65,087,310.86 83.41% 170,981,519.79 58.2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8,176,102.98 78.67% 27,782,519.55 44.15%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3,307,077.33 59.58%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3602 -21.03%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7 -11.32% 0.159 -28.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7 -11.32% 0.159 -28.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 0.48% 5.06% 0.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03% 0.09% 3.49% 0.16%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170.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123,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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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000.00 上海子公司捐赠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18,359.22

合计 8,604,035.6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大型项目日益增多、行业技术的不断提高和行业管理的日益规范,智能电网信息化行业进入壁垒

日益提高,对行业内企业规模和资金实力的要求越来越高,缺乏业绩和技术支撑的企业将被市场淘汰。随

着行业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如果本公司不能继续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和品牌效应,则有可能导致本公司

的市场地位下降。

本公司时刻关注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领先的技术优势维护公司的市场地位。

同时为了减少对电网行业依赖的风险,公司积极寻求商业模式的转型、拓展电网行业以外的客户。本公司

通过不断的市场开拓,目前已能够持续获得电网系统之外的客户订单。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全国的市场

营销网络,引进优秀的市场营销人员,在巩固现有市场客户资源的同时加大新客户资源的开拓力度。

(二)技术创新风险

电网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电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创新不断深化,电网企业对软件产品的

需求也快速变化和不断提升。如果本公司未来不能准确地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技术开发方向的决

策上发生失误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和升级,将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面

临技术与产品开发落后于市场发展的风险。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将研发和创新视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公司管理层持续关注研发规划制定、研发项

目管理、研发资金投入、研发团队建设及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工作,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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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客户主要为电网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会计年度内的分布受到电网公司内部投资审批决

策、管理流程及惯例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季节性。依照电网公司的惯例,在每年的第一季度电力系统对电

网软件及硬件配套生产企业进行集中规模框架资格文件预审、招投标工作;在每年第二季度进行技术协商,

并启动执行项目;在每年的第三、第四季度是电网行业集中采购、需求供应的高峰期。因此,受客户需求

季节性因素的影响,本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上半年较少,下半年较多,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尽管随

着市场的不断开拓,本公司承接的大型项目数量将持续增加,公司主营业务将保持良好快速增长,不断增

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但季节性波动因素仍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风险。

对此,公司将在保持主营业务优势的同时,不断开拓电网领域之外的市场;通过技术的持续创新实现

公司商业模式的转型,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力度,提升财务管理水

平,不断强化公司和部门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四)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享有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国家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

策发生变化,本公司没有继续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或本公司子公司没有继续被认定高

新技术企业,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年审和复审、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

等相关工作。

(五)专业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软件与信息化服务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的特点,企业需具备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才能在市场竞争中

保持优势地位。但随着进入本行业企业的增多,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存在人才流失的风险。如果不能吸

引、培养和储备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则公司未来将失去持久发展的重要基础。

公司将通过建立完善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采用多种方式,包括不限于基本薪酬、绩效奖励、股权激

励等手段,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六)新产品市场推广的风险

公司研发的“恒华云服务平台”之核心产品“云服务商城”和“协同设计平台”于2015年9月15日正

式上线。本次推出新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规模及开拓力度等因素,其市场销售情况存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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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性,公司尚不能预测该产品对未来销售收入的影响程度。同时,公司通过构建恒华云服务平台实现商

业模式转型的思路已经较为明晰,但云服务平台后续的推广速度、推广效果、发展规模仍依赖于多种因素

的影响,新产品、新业务的价值以及公司转型是否成功,仍有待于市场的检验。

公司成立了专门的新产品运营管理团队,我们将充分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结合传统媒体、新媒体、

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进行新产品的推广。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6,23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春华 境内自然人 17.53% 30,806,300 30,737,625

方文 境内自然人 11.64% 20,462,400 20,462,400

罗新伟 境内自然人 11.64% 20,462,400 20,462,400

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9.94% 17,474,400 17,474,400 质押 7,750,000

管理有限公司 人

陈显龙 境内自然人 9.06% 15,915,600 15,915,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交银施罗德

其他 4.27% 7,500,000 0

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胡宝良 境内自然人 3.10% 5,449,500 4,912,125

陈晓龙 境内自然人 2.78% 4,888,200 4,791,150

杨志鹏 境内自然人 1.49% 2,624,400 1,968,300

林志东 境内自然人 1.45% 2,550,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罗德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林志东 2,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5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85,500 人民币普通股 2,285,5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优 2,266,086 人民币普通股 2,26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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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转

1,195,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5,500

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事

1,111,281 人民币普通股 1,111,281

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智

1,063,055 人民币普通股 1,063,055

能装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基金-光大银行-宝盈新动力 2

933,792 人民币普通股 933,792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肖成 7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90,00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

682,300 人民币普通股 682,300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

682,300 人民币普通股 682,300

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

682,300 人民币普通股 682,300

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

682,300 人民币普通股 682,300

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

682,300 人民币普通股 682,300

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

682,300 人民币普通股 682,300

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

682,300 人民币普通股 682,300

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

682,300 人民币普通股 682,300

资产管理计划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

682,300 人民币普通股 682,300

资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

682,300 人民币普通股 682,300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人;前 10 名股东中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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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其中首发前个人

其中 30,531,600 股 类限售股于 2017

为首发前个人类限 年 1 月 23 日解除

江春华 30,531,600 0 206,025 30,737,625

售股,206,025 股为 限售;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股 股任职期内执行

董监高限售规定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 2017 年 1 月 23

方文 20,462,400 0 0 20,462,400

股 日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 2017 年 1 月 23

罗新伟 20,462,400 0 0 20,462,400

股 日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 2017 年 1 月 23

陈显龙 15,915,600 0 0 15,915,600

股 日

首发前持股 5%

以上股东承诺锁

新余高新区泽润 定期届满后两年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

投资管理有限公 17,474,400 0 0 17,474,400 内每年转让的股

司 份不超过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任职期内执行董

胡宝良 4,791,150 0 120,975 4,912,125 高管锁定股

监高限售规定

首发前持股 5%

以上股东承诺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

陈晓龙 4,791,150 0 0 4,791,150 内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任职期内执行董

杨志鹏 1,968,300 0 0 1,968,300 高管锁定股

监高限售规定

股权激励锁定根

限制性股票激励限

孟令军 0 0 100,000 100,000 据相关解锁条件

售股

于 2016 年 7 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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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解锁 30%

股权激励锁定根

限制性股票激励限 据相关解锁条件

王洪兴 0 0 60,000 60,000

售股 于 2016 年 7 月 10

日解锁 30%

股权激励锁定根

其他股权激励对 限制性股票激励限 据相关解锁条件

0 0 1,647,000 1,647,000

象(133 人) 售股 于 2016 年 7 月 10

日解锁 30%

合计 116,397,000 0 2,134,000 118,53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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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和原因如下: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14,075.99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减少44.32%,主要系公司对外投资

款增加及上年同期收到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影响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110.00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减少62.35%,主要系2014年末收到相关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贴现所致。

3、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为0.00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减少100.00%,主要系相关的预付款确认

成本或费用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390.89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118.81%,主要系公司投标项

目增多,投标保证金增加及员工出差备用金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13,181.12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90.52%,主要为公司部分项目正在

执行,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已经发生的支出在存货中列示。

6、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360.38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276.39%,主要系报告期租赁

费增加,待摊费用未摊销所致。

7、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800.00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

对外投资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所致。

8、报告期末商誉账面价值为1,800.26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7179.87%,主要系公司对外投资北京道

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9、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为207.53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40.79%,主要系报告期内业

务规模扩大、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账面价值为1,122.04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444.89%,主要系公司建设唐山

云数据中心采购大批设备款及装修项目尚未支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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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账面价值为23.41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100.00%,主要系子公司北京道亨

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收到预付销售款所致。

12、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914.12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41.52%,主要系公司人员增

加及员工薪资增涨所致。

13、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423.63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281.58%,主要系公司职工报销

款未支付及收到设备采购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14、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0.00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减少100.00%,主要系归

还购置办公楼的按揭贷款所致。

15、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账面价值为0.00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减少100.00%,主要系归还购置办公楼的

按揭贷款所致。

16、报告期末股本账面价值为17,575.90万元,较年初账面价值增加102.08%,主要系报告期内实施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致。

(二)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和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83.41%,主要系报告期经营业务持续增长收入增加以及控股子

公司道亨时代纳入合并范围综合所致。

2、营业成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102.99%,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对应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231.64%,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的增加,对应的流转

增加,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58.17%%,主要系公司研发投入加大及业务规模扩大,员工人

数增长,职工薪酬增长所致。

5、财务费用: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5152.22%,主要系报告期内产生的利息收入高于去年同期所致。

6、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3663.15%,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北京市科委项目补助款及软

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2524.76%,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增加相对应计提的所得

税费用增加及控股子公司道亨时代按2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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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和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8.25%,主要系经营业务持续增长收入增加以及控股子公司道亨时代

纳入合并范围综合所致。

2、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62.59%,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对应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90.21%,主要系营业收入的增加,对应的流转增加,相应的营

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5.85%,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市场开拓及销售人员薪资等费用

也随之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44.82%,主要系公司研发投入加大及业务规模扩大,员工人数

增长,职工薪酬增长所致。

6、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207.44%,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产生的利息收入高于去年同期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39.84%,主要系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43.9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款增加及软件产品增值税即

征即退税款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76.21%,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利润增加相对应计提的所得税

费用增加及控股子公司道亨时代按2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所致。

(四)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和原因如下: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07.716万元,年初至报告期

末较上年同期减少59.58%,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成本费用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50.30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较

上年同期增加541.75%,主要系公司募集项目全面开展及建设唐山云数据中心购置设备增加及公司为了增

强公司实力外延发展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0.79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

年同期减少-94.54%,主要系公司上年收到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及本期归还了相应贷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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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5年第三季度,公司管理团队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继续致力于智能电网信息化领域的

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巩固公司在智能电网信息一体化服务市场的领先地位。同时积极推进商业模式转变,

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15年第三季度,公司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预计的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6,508.7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60.03万元,同比增长83.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817.6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8.67%。

2015年一至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98.1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8.25 %;实现营业利润2,981.37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0.72%;实现利润总额4,176.5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5.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778.2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15%。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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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第三季度,公司管理团队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继续致力于智能电网信息化领域的

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巩固公司在智能电网信息一体化服务市场的领先地位。同时积极推进商业模式转变,

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15年第三季度,公司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预计的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6,508.7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60.03万元,同比增长83.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817.6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8.67%。2015年一至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98.15万元,比去年同

期增长58.25 %;实现营业利润2,981.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0.72%;实现利润总额4,176.54万元,比去

年同期增长95.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8.2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15%。

(1)在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恒华云服务平台的研发,恒华云服务平台之核心产品“云服务商城”和“协

同设计平台”于2015年9月15日正式上线。公司研发中心自2013年1月开始研发恒华云服务平台,云服务平

台是公司从传统软件业务向互联网服务转型的关键,是公司构建互联网产业生态圈的基础。“云服务商

城”和“协同设计平台”正式上线,是恒华云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代表着恒华云服务平台已经初

步具备服务广大目标用户的能力,公司打造专业化的电网“天猫”平台已初见雏形,距离公司提出的构建互

联网生态圈的战略实现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2)在对外投资方面

报告期内,为了拓展公司的产业链,产生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建立公司在产业领域的资源优势,进

一步巩固和促进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公司在上海建立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对智能电网产业链相关企

业,涉及技术研发、节能环保、售电业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备运行维护;电力物资采购与销

售;太阳能、风能新能源的投资开发、运营管理,配电网投资、建设与运营;合同能源管理的小微企业进

行孵化和培育。公司于2015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磨智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孵化基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2015

年9月10日,经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上海磨智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

14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3)在市场开拓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在保持现有业务市场优势的同时,依托公司品牌、资质及人才

队伍的优势积极拓展新能源领域的市场。同时,依托香港子公司积极推动公司产品与服务进入海外市场,

进行海外项目合作、能源互联网建设与技术服务,寻找投融资机会,拓展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品牌影响力。

(4)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引进各类人才,同时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在职人员的后续培训,构建完善的公

司人才体系。为了更好的激励和留住人才,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含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骨干员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35名激励对象180.70万份限制性股票,本次权益授予

日为2015年6月30日,预留的18.00万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董事会另行确定。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8

日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

(5)在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内控体系的构建,在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

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内审部门的重要作用,在重大事项的审议过程中,积极

听取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建议,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内审部门积极发挥其内部的监督作

用,定期对公司的财务和内控体系建设状况进行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1次监事会

会议。

(6)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共组织接待4次投资者调研交流

会议,并在会后及时将调研记录通过互动易平台对外公告,以此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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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

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关联方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

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

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截止本公

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告出具日,

本公司控股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之日 上述承诺

股东、实际控

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2013 年 12 人严格遵

制人江春华、 长期有效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月 20 日 守承诺,未

方文、罗新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发生违反

伟、陈显龙

资时所作承诺 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自公 承诺的情

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况。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如

其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所有承诺,则违规减持

公司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公

司股票收入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交付公司,

则公司将与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

予以截留,直至其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入交付公

司。上述相关方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 截止本公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 2013 年 12 2017 年 1 告出具日,

陈晓龙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 月 20 日 月 23 日 上述承诺

满后,本公司大股东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 人严格遵

16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行减持,其中,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 守承诺,未

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同时锁定期届 发生违反

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 承诺的情

况。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

截止本公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

告出具日,

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上述承诺

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关联方

2013 年 12 人严格遵

胡宝良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 长期有效

月 20 日 守承诺,未

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

发生违反

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的情

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况。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

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关联方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

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止本公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告出具日,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之 上述承诺

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2013 年 12 人严格遵

杨志鹏 长期有效

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月 20 日 守承诺,未

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股票的 发生违反

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自 承诺的情

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况。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

如其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所有承诺,则违规减

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

公司股票收入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交付公

司,则公司将与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

红予以截留,直至其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入交付公

司。上述相关方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承诺。

新余高新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 2013 年 12 截止本公

长期有效

泽润投资管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 月 20 日 告出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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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理有限公司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 上述承诺

董事吴章华的关联方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 人严格遵

公司 、吴爽、伍建勇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守承诺,未

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 发生违反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 承诺的情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 况。

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

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大股东可以通过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锁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同时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应不低

于发行价格。

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 5%以上股东(简

称"大股东")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陈晓

龙、胡宝良、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

龙四人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晓龙目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胡宝良担任监事会主席兼总经理助理。上述六名股东

均为公司经营核心团队成员,为公司的市场开拓、业 截止本公

江春华;方文;

绩增长、技术创新、客户维护、经营稳定做出了贡献, 告出具日,

罗新伟;陈显

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着明确认识及信心。新余高新区泽 上述承诺

龙;陈晓龙;胡

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投资者,自 2010 年 2013 年 12 人严格遵

宝良;新余高 长期有效

4 月开始成为公司的股东,同样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 月 20 日 守承诺,未

新区泽润投

满信心。锁定期满后,上述股东将在一定时间内继续 发生违反

资管理有限

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大股东可以通过 承诺的情

公司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锁定期届满后 况。

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同时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应不低

于发行价格。上述减持行为将由公司提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大股东减持

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

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如公司大股

东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

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春华、方文、罗新伟和陈显龙四 截止本公

江春华;方文; 人于 2011 年 8 月 31 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告出具日,

2011 年 08

罗新伟;陈显 函》,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 长期有效 上述承诺

月 31 日

龙 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恒华科技相竞争的业 人严格遵

务,未拥有与恒华科技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 守承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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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权或任何其他权益;2、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 发生违反

事对恒华科技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 承诺的情

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恒华科技的 况。

竞争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3、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恒华科技造成的

全部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方文、罗新伟、

陈显龙均向公司出具了《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声明 截止本公

与承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 告出具日,

型的企业与恒华科技或其前身北京恒华伟业科技发 上述承诺

江春华;方文;

展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正常 2011 年 08 人严格遵

罗新伟;陈显 长期有效

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本人保证将逐 月 31 日 守承诺,未

步减少和避免与恒华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 发生违反

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 承诺的情

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况。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制定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价稳定计划预案》,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

后的股价:(一)鼓励增持或回购措施 1、具体条件

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3 年内,其收盘价(除权除息

后,下同)连续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

的交易日除外,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

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控股股东、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及回购的相

关义务。未来新聘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

本承诺规定的增持及回购的相关义务。2、具体措施 截止本公

江春华;方文;

(1)控股股东拟采取的措施控股股东在触发增持义 告出具日,

罗新伟;陈显

务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 上述承诺

龙;杨志鹏;孟

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增持金额 2013 年 12 2017 年 1 人严格遵

令军;北京恒

不少于 500 万元,各控股股东增持金额按照触发增持 月 20 日 月 23 日 守承诺,未

华伟业科技

义务前最后一次公告的持股比例分摊。如设定增持价 发生违反

股份有限公

格上限,则单笔增持价格上限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承诺的情

计每股净资产的 110%。(2)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公 况。

司董事会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的第 20 个交易日内

公告具体股份回购计划,回购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

该股份回购计划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且控股股东

承诺投赞成票。(3)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

的措施如因各种原因导致前述股份回购计划未能通

过股东大会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触

发增持义务后的第 30 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 个

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的 30+N

19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个交易日内)或前述股份回购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

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无条件增持 A 股股票,并且各

自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20%。

(4)增持或回购义务的解除及再次触发在履行完毕

前述三项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的 120 个交易日内,控股

股东、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

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三项增持措施后的第

121 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公司、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义务将按照

前述 1、2、3 的顺序自动产生。控股股东、全体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按照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具体实施方案。(二)

其他股价稳定措施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

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份回购

计划的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任何对本

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三)相关惩罚措施 1、对于公司控股

股东,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不能实际履行,则公

司应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

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

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务而控股股东均

未能提出具体增持计划,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

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

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

金分红的追索权;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

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

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

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

现金分红的追索权。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未能按本预

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务,则公司应将与其履行

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如

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

由控股股东、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由

公司董事会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出具《承 截止本公

江春华;方文; 诺函》:若任何有权机构、员工个人要求发行人补缴 告出具日,

2012 年 02

罗新伟;陈显 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 长期有效 上述承诺

月 28 日

龙 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江春华、方文、罗新伟、 人严格遵

陈显龙将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承担全部费用,保证发行 守承诺,未

2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人不会因该等欠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 发生违反

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 承诺的情

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

显龙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截止本公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 告出具日,

江春华;方文;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 上述承诺

罗新伟;陈显

龙将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公开 2013 年 12 人严格遵

龙;北京恒华 长期有效

发售的股份。股份回购和购回义务触发后的 10 个交 月 20 日 守承诺,未

伟业科技股

易日内,公司应就回购和购回计划进行公告,包括回 发生违反

份有限公司

购和购回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涉 承诺的情

及公司回购和购回本公司股份的还应经公司股东大 况。

会批准。股份回购和购回价格为股份回购和购回义务

触发当日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江春华;方文;

高级管理人员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许贤

罗新伟;陈显 截止本公

泽、胡晓光、胡宝良、牛仁义、戚红、杨志鹏、孟令

龙;刘泉军;胡 告出具日,

军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晓光;许贤泽; 上述承诺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胡宝良;牛仁 2013 年 12 人严格遵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措施如下:本公司 长期有效

义;戚红;杨志 月 20 日 守承诺,未

将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本公司控股股

鹏;孟令军;北 发生违反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上

京恒华伟业 承诺的情

市当年全年各自从公司所领取全部薪金,为本公司需

科技股份有 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的损失提供

限公司

保障。

北京恒华伟

业科技股份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责任主体未能履行

有限公司;江 上述承诺及其他涉及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有关承诺,则

截止本公

春华;方文;罗 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

告出具日,

新伟;陈显龙; 相应的责任。其中:股东未履行承诺使公司或投资者

上述承诺

刘泉军;胡晓 遭受损失的,应将违规操作收益全部上缴公司,并赔

2013 年 12 人严格遵

光;许贤泽;胡 偿相应金额。同时,上述股东应申请冻结所持有全部 长期有效

月 20 日 守承诺,未

宝良;牛仁义; 本公司股票,自冻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买卖。

发生违反

戚红;孟令军;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使公司

承诺的情

杨志鹏;新余 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应将违规操作收益全部上缴公

况。

高新区泽润 司,并赔偿相应金额。同时,公司按照《公司章程》

投资管理有 规定的程序解聘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限公司

江春华;方文; 截止本公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罗新伟;陈显 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 07 2016 年 1 告出具日,

所作承诺 龙;胡宝良;杨 承诺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月 10 日 月 10 日 上述承诺

志鹏;孟令军; 人严格遵

21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新余高新区 守承诺,未

泽润投资管 发生违反

理有限公司 承诺的情

况。

截止本公

近 6 个月内减持过公司股票的监事会主席胡宝良先 告出具日,

生承诺: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 上述承诺

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 2015 年 07 2016 年 7 人严格遵

胡宝良

额不低于其在上述期间累计减持金额的 10%,且在 月 10 日 月 10 日 守承诺,未

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 发生违反

持的公司股票。 承诺的情

况。

截止本公

近 6 个月内减持过公司股票的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告出具日,

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计划在未来 上述承诺

新余高新区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 2015 年 07 2016 年 7 人严格遵

泽润投资管

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其在上述期 月 10 日 月 10 日 守承诺,未

理有限公司

间累计减持金额的 10%,且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 发生违反

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承诺的情

况。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180.05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4.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398.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本报 截至期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调整后投 告期 末投资 达到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资总额(1) 投入 进度(3) 预计

总额 金额(2)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重大变

分变更) 金额 =(2)/(1) 效益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5 年

基建管控标准化管

否 9,690.51 9,690.51 9,484.08 97.87% 03 月 31 7,877.79 是 否

理系统开发项目

22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5 年

智能电网移动应用

否 3,320.06 3,320.06 173.62 2,213.67 66.68% 12 月 31 23.07 153.18 否 否

系统开发项目

2015 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808.33 4,804.65 590.5 1,815.38 37.78% 12 月 31 0 0否 否

2015 年

软件平台升级项目 否 5,364.83 5,364.83 4,885.64 91.07% 06 月 30 1,075.33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3,183.73 23,180.05 764.12 18,398.77 -- -- 23.07 9,106.3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3,183.73 23,180.05 764.12 18,398.77 -- -- 23.07 9,106.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565.49 万元。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565.49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料后出具了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独立意

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565.49 万元。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出具“(2014)京会兴鉴字第 04040001 号”《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3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适用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系统

开发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

将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系统开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53.25 万元。在相关节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之后,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本项目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将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委托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对此,中银国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了该议案。2015 年 8

原因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软件平台升级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将软件平台升级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479.19 万元。在相关节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

之后,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委托公

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对此,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了该议案。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4月22日实施完毕,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事项。

24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江春华先生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恒华科技未来发展前景

的坚定信心,着眼于维护恒华科技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江春

华先生于2015年7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74,700股,增持均价18.19元/

股。详细情况见2015年7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年7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保障广大

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股价

稳定。

其中,近6个月内减持过公司股票的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计

划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其在

上述期间累计减持金额的10%,且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近6个月内减持过公司股票的监事会主席胡宝良先生承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其在上述期间累计减持金额的10%,且在增

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27日,胡宝良

先生通过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增持06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合计增持公司股票161,300股,合

计增持金额为4,997,295元。

25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0,759,919.35 252,785,598.9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00,000.00 2,921,819.39

应收账款 200,549,763.66 156,641,020.94

预付款项 629,019.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3,908,877.46 10,926,790.4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31,811,240.99 69,183,955.2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603,755.99 957,461.65

流动资产合计 501,733,557.45 494,045,665.5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6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8,443,684.73 61,158,072.7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668,125.82 2,283,842.76

开发支出

商誉 18,002,603.38 247,292.84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75,265.85 1,473,996.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8,189,679.78 65,163,205.05

资产总计 619,923,237.23 559,208,870.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1,220,352.59 2,059,187.30

预收款项 234,1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9,141,237.99 6,459,121.00

应交税费 14,143,310.13 14,212,372.54

27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236,330.34 1,110,195.5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8,975,331.05 25,840,876.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000,000.00

负债合计 38,975,331.05 34,840,876.4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75,759,000.00 86,976,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68,193,723.44 226,058,953.4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001.00

专项储备

28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23,308,702.26 23,308,702.2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07,109,258.06 188,024,338.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74,371,684.76 524,367,994.21

少数股东权益 6,576,221.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0,947,906.18 524,367,994.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19,923,237.23 559,208,870.64

法定代表人:方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令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令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3,896,358.06 247,755,024.4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00,000.00 2,921,819.39

应收账款 194,365,531.16 155,426,943.94

预付款项 800,000.00 590,00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2,250,524.65 10,270,139.64

存货 124,962,950.49 65,417,777.2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204,784.97 677,616.96

流动资产合计 470,480,149.33 483,059,321.6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3,299,143.00 2,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29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76,711,744.14 59,770,608.08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666,985.82 2,283,842.7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32,182.83 1,317,222.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1,510,055.79 65,371,672.93

资产总计 591,990,205.12 548,430,994.6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2,494,472.59 4,203,307.30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8,291,988.78 5,457,819.37

应交税费 10,632,901.70 13,942,920.5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192,456.08 789,110.5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5,611,819.15 26,393,157.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000,000.00

应付债券

3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000,000.00

负债合计 35,611,819.15 35,393,157.7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75,759,000.00 86,976,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68,193,723.44 226,058,953.4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3,308,702.26 23,308,702.26

未分配利润 189,116,960.27 176,694,181.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6,378,385.97 513,037,836.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91,990,205.12 548,430,994.60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65,087,310.86 35,486,965.30

其中:营业收入 65,087,310.86 35,486,965.3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5,486,562.84 30,921,672.37

31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37,798,220.16 18,620,323.2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4,399.15 73,693.71

销售费用 3,837,354.30 3,165,132.12

管理费用 14,312,244.69 9,048,556.07

财务费用 -705,655.46 13,967.23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600,748.02 4,565,292.93

加:营业外收入 4,386,303.42 116,559.2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987,051.44 4,681,852.20

减:所得税费用 2,776,716.24 105,789.2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210,335.20 4,576,062.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76,102.98 4,576,062.94

少数股东损益 3,034,232.2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01.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1,001.00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32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1,001.00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01.00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211,336.20 4,576,062.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8,177,103.98 4,576,062.9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034,232.2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47 0.05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47 0.05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方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令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令军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57,210,661.79 34,053,600.23

减:营业成本 37,309,308.23 18,075,015.4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9,528.62 87,386.20

33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销售费用 3,252,201.96 2,898,690.35

管理费用 12,772,526.19 8,278,570.16

财务费用 -697,264.27 14,654.08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454,361.06 4,699,284.04

加:营业外收入 2,693,819.61 49,269.3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7,148,180.67 4,748,553.36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273,229.87 89,238.0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874,950.80 4,659,315.3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34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874,950.80 4,659,315.3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70,981,519.79 108,043,643.88

其中:营业收入 170,981,519.79 108,043,643.8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41,167,758.09 91,546,614.53

其中:营业成本 92,365,812.10 56,808,507.7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53,976.37 291,238.91

销售费用 9,664,665.10 7,114,335.96

管理费用 36,686,089.26 25,332,842.69

财务费用 -1,649,493.81 -536,516.77

资产减值损失 3,546,709.07 2,536,205.9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35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9,813,761.70 16,497,029.35

加:营业外收入 11,962,033.67 4,903,594.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369.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69.7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765,425.58 21,400,623.72

减:所得税费用 8,004,155.96 2,127,573.2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761,269.62 19,273,050.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782,519.55 19,273,050.48

少数股东损益 5,978,750.0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01.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1,001.00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1,001.00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01.00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36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七、综合收益总额 33,762,270.62 19,273,050.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27,783,520.55 19,273,050.48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978,750.0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59 0.223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59 0.223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49,001,588.82 101,953,760.24

减:营业成本 91,246,098.65 53,933,733.91

营业税金及附加 211,233.67 271,093.05

销售费用 8,483,548.51 6,533,184.28

管理费用 32,686,141.06 22,305,837.02

财务费用 -1,636,984.76 -536,029.55

资产减值损失 3,433,071.57 2,419,304.8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578,480.12 17,026,636.68

加:营业外收入 10,257,800.47 4,814,554.4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4,836,280.59 21,841,191.1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725,442.08 2,192,518.6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110,838.51 19,648,672.4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7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1,110,838.51 19,648,672.4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0,264,510.17 122,306,015.5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38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26,534.35 182,896.7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278,716.71 13,429,748.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4,369,761.23 135,918,660.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5,157,167.47 54,673,245.0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86,923,260.59 65,422,017.8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210,061.70 13,902,999.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386,348.80 41,592,451.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7,676,838.56 175,590,713.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307,077.33 -39,672,053.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8,264.47 12,1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264.47 12,1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5,552,260.21 9,907,374.15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7,998,999.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39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551,259.21 9,907,374.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502,994.74 -9,895,274.1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1,162,770.00 231,800,5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136,3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162,770.00 481,936,8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000,000.00 18,6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754,839.72 3,213,790.35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1,136,280.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54,839.72 272,950,070.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07,930.28 208,986,729.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5,402,141.79 159,419,402.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2,971,821.14 38,155,239.8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7,569,679.35 197,574,641.92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7,977,083.17 117,705,126.8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2,401.77 145,942.7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373,816.71 13,308,390.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5,483,301.65 131,159,460.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5,645,873.72 56,416,059.96

4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80,052,237.76 59,993,288.3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010,120.42 12,759,296.1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186,921.56 38,064,618.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7,895,153.46 167,233,263.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411,851.81 -36,073,803.1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4,685.34 12,1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685.34 12,1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5,195,923.21 9,635,126.15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9,299,143.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495,066.21 9,635,126.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450,380.87 -9,623,026.1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0,917,770.00 231,800,5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136,3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917,770.00 481,936,8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000,000.00 18,6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754,839.72 3,213,790.35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1,136,280.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54,839.72 272,950,070.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62,930.28 208,986,729.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41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5,699,302.40 163,289,900.1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6,405,420.46 33,663,143.3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0,706,118.06 196,953,043.48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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