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否决事项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5-10-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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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否决事项的说明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委员会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

发出拟审议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会议通知,并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并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

项利润分配议案;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并

因控股股东投反对票而否决了该项利润分配议案。现就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否决事

项说明如下:

一、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及审批历程

战略委员会提议时 董事会审议时 股东大会审议时

预测上半年增长 10%

与去年同期相比 1-7 月增长 1.4% 1-8 月下降 1.5%

(注 1)

销售收入

ODM 外销业务大幅下

变动原因 公司采取了促销措施 内销业务滞缓

降,内销业务滞缓

预测上半年下降约 19%

与去年同期相比 1-7 月下降 62% 1-8 月下降 55%

(注 2)

营业利润 研发新项目增加投入,

研发新项目增加投入, 营业收入下降,管理

变动原因 老产品模具更新等导致

管理费用增加 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大幅增加

预测上半年下降 33%

与去年同期相比 1-7 月下降 64% 1-8 月下降 68%

(注 3)

净利润 营业外收入减少,营

营业外收入减少,管理 营业外收入减少,管理

变动原因 业收入下降,管理费

费用增加 费用增加

用增加

上半年度净利润下降

46%的主要因素是营业

在整体宏观经济环境下

外收入减少、研发项目 获悉 7 月、8 月经营

滑的前提下,通过采取

投入增加。7 月份虽然 情况特别是 8 月 ODM

了适当降低盈利及延长

整体经营业绩下降,但 外销业务出现大幅

应收账款时间等策略,

决策依据 是考虑到国家宏观经 下降后,公司调整了

公司稳固了市场份额,

济企稳回升以及政府 营销策略,并预计全

对全年度的经营情况比

对稳定经济、促进就业 年业绩可能出现大

较乐观,对持续稳定发

等一系列政策的正面 幅下降

展很有信心

影响,还是对公司未来

发展充满信心

注:上表中涉及的数据未经审计,为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

注 1:上半年经审计的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 5.33%。

注 2:上半年经审计的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 33.69%。

注 3:上半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 46.03%。

(一) 战略委员会提议时情况

基于对上半年宏观经济的判断,且根据公司 2015 年营销中心的工作计划和 6

月 5 号营销中心确定的锐奇自主品牌内销促销方案,财务部门对 2015 年上半年销

售收入及利润进行了预测,并与 2014 年同期进行了对比,得出如下结论:

1、 由于采取了促销措施,2015 年 6 月份销量增长较大,当月销售额预测达

1.17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超过 50%。

2、 预测 2015 年上半年营业利润达 2,506 万元(2015 年上半年经审计的营业

利润为 2,047.36 万元),2014 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 3,088 万元,同比下降了 19% ,

利润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因研发项目增加而加大研发投入近 200 万;二是老产品

模具更新净值一次性摊销 400 多万(体现在管理费用中的其他费用)。

基于以上预测,财务部门得出: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有所增长,经营业绩没

有出现大幅下滑,整体财务状况良好,并将结论反馈给公司管理层。管理层据此

认为在整体宏观经济环境下滑的前提下,通过采取了适当降低盈利及延长应收账

款时间等策略,公司稳固了市场份额,营业收入能略有增长,盈利没有出现明显

下滑,2015 年度的经营情况比较乐观,对持续稳定发展很有信心。

综上所述,公司战略委员会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发出会议通知拟审议 2015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战略委员

会 5 名董事(吴明厅、应小勇、朱贤波、项君、方少华,其中:吴明厅、应小勇、

朱贤波为股东)以 5 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利润分配预案,且所有董事

均签署了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的书面承诺。

(二) 董事会审议时情况

1、 宏观经济情况

根据国家信息中心 7 月颁布的“2015 年上半年中国宏观经济走势分析及下半

年预测”,报告指出,上半年我国经济呈缓中趋稳的走势,下半年经济增速将小幅

回稳至 7%左右,CPI 将上涨 1.6%左右。

2、 公司业绩情况

公司 2015 年 7 月份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了 42%,主要原因是:(1) 2015 年 6

月促销力度较大,以致影响了 7 月内销的营业收入;(2) 受汇率波动的影响,部

分国际客户要求公司推迟发货而导致外贸收入减少。公司 2015 年 7 月净利润为

-785 万,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减少以及管理费用的增加(管理费用增长的主要

原因是研发新产品的模具及研发用料的集中投入)。

8 月初出具的 7 月份财务报表虽已呈现业绩下滑,但考虑到上述影响业绩的因

素并非是持续性的,同时,按公司以往的销售规律,7 月份是销售淡季,因此,公

司认为不能仅仅依据一个月的销售波动而对全年的经营预测情况做全面的否定。

由于 8 月份的销售和财务数据要到 9 月初才能统计和汇总完毕,因此,公司

董事在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时是基于 7 月份的销售和财务数据

对市场及销售进行分析和判断。

根据已经披露的半年报,在 8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之前,公司董事已获悉半年

度的财务数据,2015 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下降 46%,但导致公司半年度的净利润下

降的主要因素是营业外收入减少(2014 年同期有子公司的业绩补偿,2015 年上半

年没有该收益)、研发项目投入增加。7 月份的经营数据虽然表明公司整体经营业

绩的下降,但是考虑到国家宏观经济企稳回升以及政府对稳定经济、促进就业等

一系列政策的正面影响,经过充分讨论,公司董事还是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在 2015 年 8 月 24 日审议《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的议案》时,董事会 9 名董事(吴明厅、应小勇、吴霞钦、朱贤波、项君、吴

正春、张晓荣、王政、方少华,其中:吴明厅、应小勇、吴霞钦、朱贤波为股东)

以 9 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 股东大会审议时情况

1、 基于对上半年宏观经济的判断,且根据公司营销中心上半年的工作计划

和营销方案(工作核心和重点是适当的牺牲净利润,采取措施增加销售量,扩大

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最终确立公司在行业的龙头地位),公司经营取得了阶段

性的成果,即 6 月份的销售提升幅度较大(6 月销售额 10,863 万元,比去年同期

增长 38%);但是公司 7 月和 8 月实际销售滞缓(7 月销售额 3,158 万元,比去年

同期下降 29%,8 月销售额 2,934 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28%),加之销售回款时间

有越拖越长的趋势,营销中心不得不在 8 月底调整营销策略,一方面采取多种市

场推广活动消化库存,另一方面将回笼销售款作为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公司 9

月份起不再制定促销方案扩大销量。基于以上情况,公司下半年的内销销售收入

明显下滑。

2、 2015 年 9 月初公司 ODM 外销部门统计的 8 月销售数据显示外销出现大幅

下滑(8 月份销售额 2,139 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30%)的现象,主要原因是 8 月

份开始公司 ODM 主要客户订单下降(公司 ODM 业务主要客户的订单量占 ODM 业务

的比例达到 80%以上。今年 8 月,公司主要客户因新旧机型的更替,对旧型产品停

止下单并去库存,而公司对新型产品的技术设计、制造工艺的调整、原材料采购

的准备等用时超过预期,同时,客户对新型产品的订单有一个逐步加大的过程)。

3、 2015 年 9 月初出具的公司 1-8 月财务报表显示净利润下滑 68.23%,7-8

月的营业利润为-1,248 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1,094 万元;7-8 月净利润亏损额

达-1,056 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974 万元。

基于上述情况与公司 6 月提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出现重大差异,同时,公司控

股股东进一步对国家宏观经济情况和行业状况及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后认为:

公司 2015 年第三、四季度市场和销售的环境与上半年的预判出现逆转。

综上所述,公司控股股东在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时,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投了反对票,否决了该

利润分配议案。

二、 对本次事项的认识

公司董事会和控股股东对本次事项做了深刻反省,认为本次事项的发生是由

于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状况预测过于乐观,对公司

经营形势估计不足,对利润分配方案没有进行充分详尽的论证造成的,且在事项

发生之后,公司没有尽快并详细地向市场和广大投资者进行说明和解释。持有公

司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三名董事(应小勇、吴霞钦、朱贤波合计持有公

司总股本的 0.237%)因考虑到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有公司总股本的 52.15%,在上市公司占绝对控股地位),即使该三名董事在股东大

会上投票,对于股东大会的议案结果也起不到任何实质性的改变,因此该三名董

事均以董事身份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但均未以股东身份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

票,没有完全尽到勤勉履职的义务。

尽管控股股东否决行为是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考虑,但否决行为缺乏对上市

公司市场形象的考量,产生了市场误解,加剧了股价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需对本事项负责并承担主要责任,并承担监管

部门对此次事项做出的相应处罚。公司董事会和控股股东在对本事项做深刻反省

的同时,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以此为戒。

三、 后续措施

基于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况,公司正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 ODM 外销业

务方面,公司将加快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工艺的调整、原材料采购的准备等,

尽快实现新机型的批量生产;在自有品牌内销方面,公司将加快新产品的开发,

同时调整销售策略、加强渠道建设,希望在国内宏观经济和行业情况走出低谷后,

抓住机会抢占市场、推动公司业绩回升。公司希望在实现内外销业绩企稳回升的

同时,让全体股东尽早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特此说明!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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