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公司与四川大学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0-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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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公司与四川大学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意见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在会前收到了公司提交的

《关于调整公司与四川大学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对该

事项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分析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的必要性,并出具

了《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公司与四川大学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事前认可意见》,现就公司调整与四川大学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调整与关联方四川大学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按照“公平

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对公司调整与

四川大学 2015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理,履行该额度内关联交易,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

了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与四川大学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的议案》。

独立董事:林万祥、雷维礼、范自力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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