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7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现场参加会议董事
8 名。独立董事刘榕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钱新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介良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电力子公司设立电
站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
金分别出资 500 万元在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云南曲靖市陆良县及陕西渭南
市临渭区三个地区设立三个电站项目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本次投资设立三个电站项目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有利于加速公司光伏业务发展,加强公司的产业布局,为公司未来持续、快速、
稳定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旷达电力的
本次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0 月 24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电力子公司投资设立电站项目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8)。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
并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另一全资
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座套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面料事业部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将在
业务上进行集中管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治理结构,减少运营成
本,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公司汽车面料板块更有序的发展。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旷达饰件对旷达座
套进行吸收合并。
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0 月 24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09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