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马瑞盛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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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3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马瑞盛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常

州天马瑞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瑞盛”)的担保即将到期,为满

足天马瑞盛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天马瑞盛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

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须自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行使,过期不得行使。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天马瑞盛与金融机构最

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签署的

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

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马瑞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常州天马瑞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25 日

注册地点: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01 号

法定代表人:杨国文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不饱和聚酯树脂);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

证所列项目经营)。模塑料及其制品、玻璃钢制品、化工原料的销售; 化工产

品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马瑞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天马瑞盛主要财务数

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0,251.52 8,740.25

负债总额 5,504.35 4,902.74

净资产 4,747.17 3,837.52

科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16,741.32 20,602.74

利润总额 1,212.80 1,110.60

净利润 909.66 838.08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天马瑞盛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须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

期不得行使。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天马瑞盛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

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签署的合同期限不超

过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天马瑞盛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以保证天马瑞盛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

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盈利能力。天马瑞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天马瑞盛的经营资金需

求,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天马瑞盛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项担保内容

及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为天马瑞盛向

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自公司董事会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700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6.37%。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总额为 13500 万元(包括控股公司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常州海

克莱化学有限公司提供的 25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占公司 2014 年底

经审计净资产的 12.2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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