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24 1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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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5-10-24-0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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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公司管理人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全体管理人成员出席管理人会议。

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4、公司负责人闻心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晋蓉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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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13,500,664.10 431,909,051.40 -4.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2,929,430.88 -177,657,786.50 -8.60%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953,911.76 -22.27% 50,706,397.86 -18.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45,006.67 -68.93% -15,271,544.38 -16.4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272,201.67 -84.23% -16,972,131.66 -27.6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802,501.11 5.7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44 -69.41% -0.0464 -16.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44 -69.41% -0.0464 -16.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 -0.01% -6.96% -0.2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19.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03,006.52

合计 1,700,587.2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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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02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瀚明投资 冻结 45,551,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83% 45,551,000

有限公司 质押 45,500,000

桂江企业有限公

境外法人 6.67% 21,982,703

融通资本财富-

兴业银行-融通

资本长城汇理并 其他 4.82% 15,886,119

购 1 号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深圳贵州经济贸

国有法人 3.10% 10,220,000

易公司

山东省国际信托

国有法人 1.71% 5,642,200

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幸福家居世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5% 5,444,707

界有限公司

李月芬 境内自然人 1.21% 4,001,679

冻结 3,870,000

林丹娜 境内自然人 1.17% 3,870,000

质押 3,870,000

冻结 3,687,473

林惠玲 境内自然人 1.12% 3,687,473

质押 3,687,473

李洪洲 境内自然人 0.95% 3,142,464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45,551,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551,000

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21,982,703 人民币普通股 21,982,703

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

资本长城汇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 15,886,119 人民币普通股 15,886,119

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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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10,2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20,000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5,642,200 人民币普通股 5,642,200

大连幸福家居世界有限公司 5,444,707 人民币普通股 5,444,707

李月芬 4,001,679 人民币普通股 4,001,679

林丹娜 3,8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70,000

林惠玲 3,687,473 人民币普通股 3,687,473

李洪洲 3,142,464 人民币普通股 3,142,46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前十名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

说明 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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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如下(变动率超过3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额 变动率

货币资金 760.57 1,143.06 - 382.49 -33.46%

预付账款 8.20 4.69 3.51 74.84%

其他应收款 69.99 107.36 - 37.38 -34.81%

应付利息 539.90 281.55 258.35 91.76%

其他非流动负债 199.35 366.09 -166.74 - 45.55%

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33.46%,主要系本年收款不及时所致;

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74.84%,主要系预付酒店小型修理改造工程所致;

其他应收款净额较年初下降37.38%,主要系收回翠林大酒店部分款项所致;

应付利息较年初增长91.76%,主要系公司因中行贷款被长城资产公司收购, 自7月份起停止支付借款利息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45.55%,主要本年将该科目(地铁赔偿款)金额按合同逐月结转至损益表所致;

2、报告期公司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如下(变动率超过3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额 变动率

资产减值损失 27.66 -3.31 30.97 935.65%

营业外支出 21.02 676.58 -655.56 -96.89%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30.97%,主要系本年公司主要租户翡翠明珠拖欠租金较多,故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96.89%,主要系上年核销应收桑拿承包收入等及支付停车场诉讼执行费所致;

3、报告期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如下(变动率超过3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额 变动率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92 -530.86 463.94 87.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5.83 -5,433.21 4,537.38 83.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7.39%,主要系本年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3.51%,主要系本年自七月份起停止支付借款利息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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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破产重整事宜

1、2015年7月21日,公司违规担保债权人周勃与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其

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深中法商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对惠州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债务人享有

的主债权及对本公司等20方作为保证人享有的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2、2015年7月24日,公司收到德阳新兴发出的《关于申请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通知书》,该企业以本公司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3、2015年9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1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城(德阳)新兴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出的对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深圳

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管理人。公司债权人应于公司发布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相关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9日前

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5年10月26日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4、2015年10月1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请示》的批复,同意公司继续营业至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召开之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是否继续营业,由债权人会议决定。

(二)、公司股票恢复上市进展情况

公司因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4.1.1条、14.1.3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

2015 年 9 月 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公司在继续加强现有主业经营的同时,积极推进相关重整工作,努力达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条件。

(三)、设立子公司

2015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开展非酒店经营业务,目前公司已完成工商

注册。

(四)、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时未能充分同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无法客

观、准确评估公司已存在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直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直接

导致公司股票因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

也导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被迫终止。201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二、三、四、五股东出售股份

1、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东桂江企业有限公司、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信息公告》,拟

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联合出售持有本公司合计 53,731,022 股股份,并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2015 年 8 月 6 日、2015

年 9 月 19 日发布三次延长征集期公告,公开征集受让方时间分别延长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2015 年 8 月 28 日和 2015 年 9

月 25 日。

2、2015 年 10 月 19 日、10 月 21 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桂江企业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

让方信息的公告》及补充公告,因二、三、四、五股东联合出售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至 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告期满未达成征

集结果,桂江企业不再参与联合征集,并单独公开征集受让方。

3、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收到了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深圳贵州

经济贸易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意向收购方指定机构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三家

股东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收购完成后,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 31,748,319 股,占本公司股份比例的 9.64%。

(六)、重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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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涉案金额(万 是否形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 披露索引

基本情况 元) 成预计 期

负债

伍泽松借款 11,430.61 是 2013年5月19日,揭阳市 本公司与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深圳 2013年12月5日,法院下发(2013)揭中法执字第39-1 2014年 http://ww

合同纠纷案 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盈金投资有限公 号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被告润旺矿产品 04月30 w.cninfo.

【(2013)揭中法民三 司、永州市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市光耀地 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日 com.cn/

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 产集团有限公司、光耀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天合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盈金投资有限

书 建筑有限公司、惠州市众望集团有限公司、惠州众 公司、永州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光耀地产集

望光耀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惠州市鑫来集团有限公 团有限公司、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天合建

司、珠海市中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珠海市中融 筑有限公司、惠州市众望集团有限公司、惠州众望光

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郭耀名、郭赞楼、戈然、李 耀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惠州市鑫来集团有限公司、珠

聚全作为担保人与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海市中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郭耀名、郭赞楼、戈然、

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李聚全的财产(总额以人民币114306115元为限),

2014年10月10日,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拨

4550839.74元。2015年7月16日,收到广东省揭阳市

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法院2015年7月7日轮候冻结被

执行人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45,551,000股,并于2015年7月8日轮候查封本公司名

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新都酒店整栋房产。

周勃借款合 8,354.8 是 2014年2月19日,深圳市 本公司就惠州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原告周 2014年8月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 2014年 http://ww

同纠纷案 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勃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原告周勃 年7月28日下发的【(2014)深中法执字第1145号】 05月15 w.cninfo.

【(2013)深中法商初 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被 执行裁定书,裁定:1、该案二十一被告人自执行裁 日 com.cn/

字第3号】 判决书 告惠州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定书送达后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2、

查封、冻结本案二十一被执行人的财产;3、拍卖、

变卖二十一被执行人的财产以清偿债务。2015年7月

24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周勃与长城(德阳)新兴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债权转让通知,周勃已

于2015年7月21日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

深中法商初字第3号】民事 判决书项下对本公司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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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权转让给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5年7月24日,公司收到德阳新兴发出的《关于申

请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通知书》,该企

业以本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15年9月15日,

法院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100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受理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张文勋借款 19,426.16 是 2014年6月13日,深圳市 本公司就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原告张 2014年 http://ww

合同纠纷案 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文勋所负债务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原告 06月26 w.cninfo.

【(2013)深中法商初 张文勋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 日 com.cn/

字第4号】判决书 权向被告一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叶国权借款 2,023.97 是 2014年4月22日,深圳市 本公司对本判决确定的被告李聚全所负债务中不 2014年12月1日,收到法院(2014)深福法执字第11407 2014年 http://ww

合同纠纷案 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 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原告叶国权承担赔偿责 号执行通知书。2014年11月27日本公司酒店大楼、文 06月25 w.cninfo.

【(2014)深福法民一 任。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聚全追 锦花园24套房产以及我司名下车辆被法院查封。 日 com.cn/

初字第499号】判决书 偿。 2015年4月21日,公司收到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

(2014)深福法执字第1140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

下:1、冻结、扣划、提取被执行人李聚全、润旺矿

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及其他

款项人民币23552466.52元及利息和本案有关费用,

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以清偿本案相关债务。2、

冻结、扣划、提取被执行人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

司的银行存款及其他款项人民币11776233.26元及利

息和本案有关费用,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以清

偿本案债务。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公司

酒店大楼、文锦花园24套房产及4部车辆被查封。

周瑞坤借款 3,000 是 2015年4月3日,普宁市 2015年4月10日,公司收到普宁市人民法院2015年4 原告周瑞坤于2014年4月16日向普宁市法院提出财产 2014年 http://ww

合同纠纷案 人民法院出具【(2014)月3日出具的【(2014)揭普法民二初字第106号】 保全的申请,要求对本公司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 05月15 w.cninfo.

揭普法民二初字第106 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光耀集团有限公 2014年4月17日,普宁市人民法院出具【(2014)揭 日 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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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号】民事判决书 司、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普法民二初字第106-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本公司

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周瑞坤借款3000万元及利息 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的新都酒店大楼及位于深

(利息从2014年4月16日起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 圳市罗湖区春风路文锦花园房产,查封期限二年。

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7日出具民事裁

计)。2、第三人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在本 定书,本公司向本院提出保全异议且原告同意,普宁

案中不承担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 市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罗湖

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区春风路新都酒店整栋房产的查封。

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 2015 年 9 月 17 日,公司收到普宁市人民法院(2015)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3200元,保全 揭普法执字第 394 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公司履行下列

费5000元,合计共1982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 义务:1、应归还申请执行人周瑞坤借款人民币(下

同)30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从 2014 年 4 月 16 日起

告负担。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

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

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 债务利息。2、向申请执行人周瑞坤支付其先行垫付

院。 案件受理费 193200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共 198200

2015年8月12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理终 元。3、负担本案的执行费。

结,并出具了【2015)揭中法民二终字第129号】 2015年10月19日收到普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周瑞坤

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借款合同纠纷案(2015)揭普法执字第394-1号执行

裁定书: 普宁市人民法院因深圳中院已经受理新都

酒店破产(重整)一案,以(2015)揭普法执字第394-1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中止(2015)揭普法执字第

394号案的执行;在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

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舒鹏程借款 1,379.52 是 2014年9月24日,深圳市 2014年10月1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 2014年9月10日,法院查封本公司酒店大楼。 2014年 http://ww

合同纠纷案 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 院2014年9月24日下发的舒鹏程诉本公司借款合同 05月29 w.cninfo.

【(2013)深福法民一 纠纷案【(2013)深福法民一初字第2106号】一审 日 com.cn/

初字第2106号】一审民 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深圳新都酒店股

事判决书 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

舒鹏程偿还借款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200

万元为本金,自2013年2月2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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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还款之日止);2、被告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李聚全对被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应偿还的上述债务负

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舒鹏程的其他诉讼请

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

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04540元、保全费5000元(均

已由原告预交),法院收取109540元,由本案四被

告共同负担90000元,原告负担19540元。如不服从

本判决,原告舒鹏程、被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

公司、被告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被告润旺矿

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

日内、被告李聚全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

向法院提出上诉。

2015年8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理终结,

并出具了【(2015)深中法民终字第874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舒鹏程借款 2,840.27 是 2014年9月24日,广东省 2014年10月1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 2014年9月10日,法院查封本公司酒店大楼。 2014年 http://ww

合同纠纷案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院2014年9月24日下发的舒鹏程诉本公司借款合同 05月29 w.cninfo.

出具【(2013)深福法 纠纷案【(2013)深福法民一初字第2107号】一审 日 com.cn/

民一初字第2107号】一 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深圳新都酒店

审民事判决书。 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告舒鹏程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1、对2012

年4月28日出借的1000万元本金,按月利率1.8%计

算,从2012年4月28日起,计至2012年7月27日,自

2012年7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应还款之日止

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

付;2、对2012年5月8日出借的1000万元本金,从

2012年5月8日起,按月利率1.8%,计至2012年8月7

1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日,自2012年8月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应还款之

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

倍计付);(2)被告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

限公司、李聚全对被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应偿还的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

告舒鹏程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83800

元、保全费5000元(均已由原告预交),法院收取

188800元,由本案三被告共同负担175000元,原告

负担13800元。如不服从本判决,原告舒鹏程、被

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润旺矿产品贸

易(深圳)有限公司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被告李聚全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

院提出上诉。

2015年8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理终结,

并出具了【(2015)深中法民终字第875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沛雁借款 2,390.69 是 正在审理中 2014年 http://ww

合同纠纷案 06月19 w.cninfo.

日 com.cn/

周镇彬借款 363.7 是 2015年8月12日,公司收 2015年8月12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 2014年 http://ww

合同纠纷案 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具【(2014)深福法民一初字第2519号】民事判决 07月16 w.cninfo.

人民法院【(2014)深 书,判决如下: 日 com.cn/

福法民一初字第2519 1、被告李聚全应在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

号】民事判决书 向原告周镇彬偿还借款本金250万元及利息(以250

万元为基数,自2012年8月13日计算至2012年9月12

日,按照月利率1.866%计算,自2012年9月13日计

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

1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利率的四倍计算);

2、被告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深圳

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

司对被告李聚全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

述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被告李聚全追偿;

3、被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李聚全

不能偿还部分的本案债务的二分之一向原告周镇

彬承担赔偿责任,如承担赔偿责任,可向被告李聚

全追偿;

4、驳回原告周镇彬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

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8136元(原告已预交),由

原告负担3050元,有五被告负担35086元。

如不服从本判决,被告李聚全可在判决书送达

之日起三十日内,其余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十五日内,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

应在收到上诉费缴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

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

上诉处理。

马岳丰保证 13,000 否 中止审理 2015年10月22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2015年8 http://ww

合同纠纷案 (2015)揭中法民二初字第26号民事裁定书:具体 月12日 w.cninfo.

情况如下: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深圳中院 com.cn/

已经受理新都酒店破产重整一案,以(2015)揭中

法民二初字第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2015)揭

中法民二初字第26号案的诉讼。

马岳丰保证 3,000 否 中止审理 2015年10月16日收到普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马岳 2015年9 http://ww

13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合同纠纷案 丰保证合同纠纷案(2015)揭普法民二初字第233-1 月18日 w.cninfo.

号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于2015年9月15日向普宁 com.cn/

市人民法院邮寄《中止诉讼及执行通知书》 ,提

出深圳中院于2015年9月15日裁定受理新都酒店破

产重整一案,请普宁市人民法院中止已经开始而尚

未终结的有关新都酒店的民事诉讼,在管理人接管

新都酒店财产后,诉讼继续进行。普宁市人民法院

裁定,中止(2015)揭普法民二初字第233号案的

诉讼。

马岳丰保证 9,000 否 中止审理 2015年10月16日收到普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马岳 2015年9 http://ww

合同纠纷案 丰保证合同纠纷案(2015)揭普法民二初字第234-1 月18日 w.cninfo.

号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于2015年9月21日向普宁 com.cn/

市人民法院邮寄《中止诉讼及执行通知书》,提出

深圳中院于2015年9月15日裁定受理新都酒店破产

重整一案,请普宁市人民法院中止已经开始而尚未

终结的有关新都酒店的民事诉讼,在管理人接管新

都酒店财产后,诉讼继续进行。普宁市人民法院裁

定,中止(2015)揭普法民二初字第234号案的诉

讼。

14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5 年 06 月 30 日 http://www.cninfo.com.cn

二、三、四、五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2015 年 07 月 21 日 http://www.cninfo.com.cn

公开征集受让方 2015 年 08 月 06 日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9 月 19 日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银行贷款债权人变更 2015 年 07 月 07 日 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大股东桂江企业有限公司协议转让 2015 年 10 月 19 日 http://www.cninfo.com.cn

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 2015 年 10 月 21 日 http://www.cninfo.com.cn

三、四、五股东股权转让 2015 年 10 月 23 日 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

郭耀名先生及深

圳市光耀地产集

团有限公司因违

规担保事项向本

公司承诺:由其

承担因违规担保

事项对本公司的

全部责任,并称

郭耀名、深圳 已积极与相关债

2014 年 04 月 24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市光耀地产集 权人协商并初步 未约定 正常履行中

团有限公司 确定,债权人同

意免除上市公司

的法律责任,尽

力尽快解除法院

对上市公司银行

账户的查封,使

上市公司免于承

担伍泽松诉讼案

件所涉法律责

任。

15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2,500 -- -2,000 -44,953.29 增长 94.44% -- 95.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59 -- -0.0607 -1.365 增长 94.44% -- 95.55%

业绩预告的说明 受大环境影响,酒店作为传统行业收入下降,又无其他新增盈利点,故本年损益仍为亏损。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公司二、三、四、五股东

2015 年 07 月 01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投资者 联合出售所持股份进展及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公司恢复上市进展情况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5 年 10 月 24 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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