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股份提前购回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23 1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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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5)047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及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股份提前购回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接到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

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前次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股份提前购回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10 月 21 日,东菱集团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

证券”)签订了《东莞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书》,根据协议内容,

东菱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新宝股份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24,000,000 股,以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东莞证券,初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10 月 21 日,购回交

易日为 2017 年 10 月 20 日。此次东菱集团质押的股份数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的 11.76%,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

2015 年 10 月 22 日,东菱集团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

证券”)签订了《东莞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书》,根据协议内容,

东菱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新宝股份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8,000,000 股,以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东莞证券,初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10 月 22 日,购回交易

日为 2017 年 10 月 20 日。此次东菱集团质押的股份数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3.92%,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

2015 年 4 月 3 日,东菱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新宝股份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32,000,000 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东莞证券,初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4 月 3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7 年 4 月 3 日。(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

1

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2)。2015 年 10 月 22 日,东菱集团

与东莞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提前购回交易,将 24,000,000 股公司股

份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提前购回,并办理了相关解押手续。本次办理股票质押

式回购提前购回交易并解除质押冻结的股份总数为 24,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额的 11.76%,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

截止 2015 年 10 月 22 日,东菱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204,034,87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6.16%,其中质押的股份为 74,000,000 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的 36.27%,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4%。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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