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彩虹股份
股票代码:60070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咸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咸阳市金华路 1 号
通讯地址:咸阳市金华路 1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提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签署日期:2015 年 10 月 20 日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
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彩虹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其在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彩虹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彩虹股份拟向包括
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肥瀚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咸阳市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金控”、“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80 亿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指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超过 70 亿元。咸阳金控拟以现金 10
亿元参与认购彩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完成后,咸阳金控对彩虹股
份的持股比例预计将超过 5%。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彩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彩虹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经彩虹股份股东大会、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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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8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
安排 ..........................................................................................................................................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 13
二、备置地点.........................................................................................................................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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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咸阳金控、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咸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彩虹股份、上市公司、发行人 指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彩虹股份拟向包括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合肥瀚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咸阳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80亿股股票,募
集资金净额不超过70亿元。
本报告书 指 彩虹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15号》 指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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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咸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咸阳市金华路1号
法定代表人:魏强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工商注册号:610400100104814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管理。
通讯方式:咸阳市金华路1号
股东情况:咸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
在公司任职或
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在其他公司兼
或地区居
职情况
留权
魏强 男 中国 陕西省宝鸡市 否 董事长
刘振宇 男 中国 陕西省咸阳市 否 董事
马立公 男 中国 陕西省咸阳市 否 董事
刘向虹 男 中国 陕西省咸阳市 否 监事
冯坤 男 中国 陕西省泾阳县 否 监事
陈党校 男 中国 甘肃省东风场区 否 监事
以上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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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
过5%以上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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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认购彩虹股份非公开
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是为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完善产业链布局,提高盈
利水平,增强综合实力,符合彩虹股份股东的利益,有利于长远发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
彩虹股份拥有权益股份的其他计划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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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彩虹股份的总股本为736,757,688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彩虹股份预计将新增股本68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数额将在取得中
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总股本增至1,416,757,688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咸阳金控 彩虹股份 A 股股票 - - 95,969,289 6.77%
注: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按照发行上限数量680,000,000股及发行底价10.42元/股测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22日,彩虹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彩虹股份拟向包括咸阳中电彩虹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合肥瀚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咸阳金控在内的不超过10
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80亿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指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超过70亿元。咸阳金控拟以现金10亿元参
与认购彩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咸阳金控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
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为10.42元/股,不低于彩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彩虹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彩虹股份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彩虹股份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彩虹股份股票交易总量),如彩虹股份股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咸阳金控不参与竞价,按照经上述定价原则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认购股份,
若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咸阳金控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底价即
10.42元/股认购彩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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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彩虹股份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
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彩虹股份的持股比例预计将不低于6.77%。
2015年10月21日,咸阳金控与彩虹股份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履行完成下列审批程序:
1、彩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彩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
3、彩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
之间的其他安排
(一)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
况。
(二)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与上市公司间进行重大交
易的其他计划或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本次非公开
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的
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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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买卖彩虹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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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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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咸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魏强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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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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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咸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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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
在地
股票简称 彩虹股份 股票代码 600707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咸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咸阳市金华路1号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A股股票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0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0.00%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A股股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 95,969,289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6.77%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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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咸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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