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 等相关规定,作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根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的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议
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被聘任的总经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
要求,并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
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张毅、史化三、高志谦、王都、苏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