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5-10-23-0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5年6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公司股东桂江企业有限公司、融通资本财富-
兴业银行-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联合出售持有本公司合
计53,731,022股股份的公告,并于2015年7月21日、2015年8月6日、2015年9月19
日发布三次延长征集期公告,公开征集受让方时间分别延长至2015年7月31日、
2015年8月28日和2015年9月25日。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2015年6月30日、7月21
日、8月6日、9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
关公告。
2015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管理人收到公司股东桂江企业有限公司的《告知
函》,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拟单独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出售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21,982,7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7%。
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收到了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长城汇
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与意向收购方指定机构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收购
三家股东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收购完成后,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本
公司 31,748,319 股,占本公司股份比例的 9.64%。
详细情况请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公告同日发布了《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5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