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5-004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
沈阳中和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设立基金情况概述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萃华珠宝”)与锦
绣中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资本”)、天津甲子中和企业
管理中心、沈阳市投融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共同投资设立沈阳
中和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化产业基金”),公
司担任有限合伙人。文化产业基金规模为 20,000 万元,将投资于文化产业、以
及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领域,通过投资符合萃华珠宝发展战略的优秀企业
来实现把上市公司做大做强的目的。
上述事项经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沈阳中和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035)。
二、 进展情况
文化产业基金于近日完成工商登记,获得工商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工商
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沈阳中和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0P41H37K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锦绣中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云飞)
经营场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61 号 A 座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20 日
合伙期限:2015 年 10 月 20 日 至 长期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