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1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概况
因项目建设需要,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参股公司天津博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
弘”)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人
民币的综合授信,并在上述银行的审批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事项,具
体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1年。天
津博弘股东为: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滨港集团”,持有天津博弘51%股权)、公司(公司持有天津博弘49%
股权)。为支持天津博弘的发展,滨港集团及公司将分别按照出资比
例共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年。
(二)审议程序
2015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系本公司为参股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关联
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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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博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南堤路以北、华昌街以东
3、法定代表人:梁海臣
4、注册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聚丙烯酰胺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致
毒品)。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限期内经营,
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照规定办理。)
6、与本公司关系:天津博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宝莫(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参股公司,宝莫(北京)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7、资产状况:截止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17,163.12万元,净
资产5,329.98万元,负债11,833.14万元,资产负债率68.95%。(以上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与滨港集团将分别按照出资比例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合计最高
担保额度4,000万元,公司最高担保额度为1,960万元。
天津博弘以其资产对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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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参股公司天津博弘向银行申请授信是项目建设所需,且针
对此次担保,天津博弘以其资产对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上述
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上述公司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加快项目建
设、拓展市场、开展业务。公司与天津博弘控股股东滨港集团共同为
天津博弘此次借款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行
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
司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高宝玉、许肃贤、王杰祥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参股公司天津博弘向银行申请授信是项目建设所需,且
针对此次担保,天津博弘以其资产对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上
述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保证被担保对
象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加快项目建设、拓展市场、开展业务。公司
与天津博弘控股股东滨港集团共同为天津博弘此次借款提供担保,风
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上述担保行为相关会议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天津博弘提供担保。
六、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批准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2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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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额度7,200万元,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5,390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
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2.19%。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630万元(其中对
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7,200万
元,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3,430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合并会
计报表净资产的20.26%。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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