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7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监事 5 人,实
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5 份,其中监事张董仕、张世磊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玉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会计处理上遵循了一贯性原则,符合《企业
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编制的要求。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生物天然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业务往来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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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参股公司天津博弘向银行申请授信是项目建设所需,
且针对此次担保,天津博弘以其资产对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上述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保证被担保对象项目
建设的融资需求,加快项目建设、拓展市场、开展业务。公司与天津博弘
控股股东滨港集团共同为天津博弘此次借款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
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担保行为相关会议
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天津博弘提
供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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