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签署数据联盟合作框架协议暨发起成立中国广电大数据联盟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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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 2015-087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数据联盟合作框架协议

暨发起成立中国广电大数据联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0 月 23 日,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联合全国三十余家省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共同成立“中国广电大数据联盟”,并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

截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已与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天津广播电视

网络有限公司、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等 25 家省市有线网络公司签署了《数据联盟合作框架协议》。

一、数据联盟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与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天津广播电视网

络有限公司、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方联合广播电视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广电网络传

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有线广播电

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湖

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宁夏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广

1

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数码

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等 25 家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签

署了《数据联盟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大概主要内容如下:

1、实现双方之间数据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

2、联合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的数据报告;

3、联合发布规范化、标准化的数据报告;

4、联合向第三方提供专业化的数据服务。

二、合作协议及联盟成立的影响

1、建立“中国广电大数据联盟”,契合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趋势,旨在共同

搭建全国广电大数据平台并建设收视数据调查分析机构,实现数据共享、联合发

布,努力构建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导向正确的收视评价体系,打造全国收视调

查市场健康发展新格局,探索电视+与智慧广电发展新模式,推动传统媒体与新

型媒体融合发展。

2、目前国内有线电视运营商已拥有数字电视收视、内容、广告以及用户行为

等丰富的原始数据资源,“中国广电大数据联盟”将以全国超过 4000 万双向数字

电视用户收视数据为基础,探索成立广电大数据运营公司,实现数据共享,联合

开发,拓展广电增值业务,助力文化产业发展。

公司后续将根据“中国广电大数据联盟”有关运营情况的进展,继续履行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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