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6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2015年10月9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

2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收到

有效表决票9份,其中董事高宝玉、王杰祥、王会臣、孙大岩以通讯表决方

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夏春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

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采取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生物天然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夏春良、吴时军、刘皓、张扬回避表决。独立

1

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公告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参股公司天津博弘向银行申请授信是项目建设所需,且针对此次

担保,天津博弘以其资产对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

保能够满足上述公司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加快项目建设、拓展市场、开

展业务。公司与天津博弘控股股东滨港集团共同为天津博弘此次借款提供

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莫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