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23 10: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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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5-06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唐群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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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306,777,868.76 3,678,746,067.90 17.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729,342,357.21 2,269,269,888.65 20.27%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27,506,546.18 3.15% 1,333,844,289.63 16.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9,237,648.26 9.01% 122,803,365.26 22.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4,060,821.26 5.21% 108,104,380.07 24.15%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9,897,210.54 420.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18 -2.62% 0.2758 17.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18 -2.62% 0.2758 17.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1% -0.23% 5.06% 0.4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46,366.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7,654,756.5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7,505.90

减:所得税影响额 6,404,709.4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217,189.76

合计 14,698,985.1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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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1,30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90% 61,348,500 60,335,200 质押 27,150,840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国家 7.48% 35,584,632 35,584,632

王垚浩 境内自然人 5.55% 26,400,000 19,800,000

蔡炬怡 境内自然人 4.11% 19,550,000 0

余彬海 境内自然人 2.72% 12,934,600 0 质押 3,300,000

广发证券-招商银行-广发恒定 15 号国星

其他 2.14% 10,167,037 10,167,037

光电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其他 2.12% 10,097,741 0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 2020 生命周期证

其他 1.64% 7,824,126 0

券投资基金

辛文 境内自然人 1.39% 6,612,000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大数据

其他 1.08% 5,129,950 0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蔡炬怡 19,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550,000

余彬海 12,934,600 人民币普通股 12,934,600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10,097,741 人民币普通股 10,097,741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 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7,824,126 人民币普通股 7,824,126

辛文 6,612,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12,000

王垚浩 6,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大数据 100 指数证

5,129,950 人民币普通股 5,129,950

券投资基金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4,836,942 人民币普通股 4,836,942

靳立伟 4,5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60,000

郭冰 3,0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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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2、王垚浩与辛文为夫妻关系。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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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2015年9月30日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10,543.79万元,增长64.63%,主要系公司采用银行承兑票据结算货款增加所

致。

(2)201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5,940.02万元,增长18.96%,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3)2015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6,934.45万元,增长164.94%,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浙江亚威朗科技有限公

司购买海盐县法院拍卖资产相关款项尚未完成资产交割所致。

(4)2015年9月30日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4,054.76万元,增长40.09%,主要系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5)2015年9月30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年初增加917万元,增长239.43%,主要系公司出资1000万元投资北京光荣联盟

半导体照明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增加所致。

(6)2015年9月30日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10,550.14万元,增长61.2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新增未完成安装调试的LED

设备所致。

(7)2015年9月30日无形资产比年初增加3,913.71万元,增长46.08%,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浙江亚威朗科技有限公司土

地及专利权等增加所致。

(8)2015年9月30日商誉比年初增加2,306.6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溢价收购子公司浙江亚威朗科技有限公司影响所致。

(9)2015年9月30日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加403.15万元,增长103.69%,主要系公司新厂房装修地板地坪工程等增加

所致。

(10)2015年9月30日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1,039.34万元,增长90.66%,主要系子公司浙江亚威朗科技有限公司向海

盐县法院收购拍卖资产剩余部分应付未付款影响所致。

(11)2015年9月30日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2,49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浙江亚威朗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

海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借入短期贷款增加所致。

(12)2015年9月30日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0,0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浙江亚威朗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

借入长期贷款增加所致。

2、利润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6.84%,主要系LED及外延芯片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1.13%,主要系LED及外延芯片销售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123.31%,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增加,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所致。

(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7.11%,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的高新企业证书正在复审阶段,按25%企业所得税率计缴

企业所得税,而今年同期按15%计缴所致。

(5)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5.40%,主要系计提的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4,005.9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4%,主要系子公司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由上年

同期亏损到报告期实现盈利,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计算应承担的盈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20.75%,主要系销售增长以及加强信用管理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5.13%,主要系设备采购支付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12.60%,主要系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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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日后 12 个月内,按照法律

法规适时将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与上市

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具体注入形

式包括但不限于国星光电现金收购等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的方式。若届时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否决了该资产

注入事项,广晟公司及电子集团承诺将该项资产转让予无

关联第三方。

公司持股

2、鉴于广东广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广晟高科技投

5%以上股 承诺人相关承

资有限公司业务规模不大,且未来发展前景料将难以达到 2014 年 09

东广东省广 12 个月 诺已在承诺期

广晟公司及电子集团对其的战略规划定位,为彻底解决与 月 28 日

晟资产经营 限内履行完毕。

国星光电的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

有限公司

告日后 12 个月内,将电子集团持有的该两家公司的股权

对外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

3、鉴于深圳粤锭精机有限公司(简称“粤锭精机”)经营

的与 LED 相关的业务收入规模较小,且并非粤锭精机主

收购报告书 要专注的业务板块,为彻底解决与国星光电的同业竞争问

或权益变动 题,承诺在 2014 年末前,调整粤锭精机的经营范围,并

报告书中所 停止粤锭精机对 LED 产品的经营。

作承诺

1、如果本公司获得与国星光电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收购、

开发和投资等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国星光电,并尽最

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国星光电的条件。

2、本公司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和约束,除前述目前与国星光电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外,

公司持股 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国星光电及

5%以上股 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公司承

2014 年 09 承诺人严格履

东广东省广 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

月 28 日 行承诺。

晟资产经营 (1)国星光电认为必要时,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

有限公司 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2)国星光电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

本公司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3)如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国星光电及其子公司因同业

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无条件将相关利益让与国星光电;

(4)无条件接受国星光电提出的可消除竞争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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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3、本公司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

样适用于本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公司有义

务督促并确保本公司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项

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4、如本公司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

致使国星光电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给予国星光电合理赔

偿,并将本公司或相关企业从事与国星光电相竞争业务所

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国星光电所有。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出具了《股东不竞争承诺》,具体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

企业不从事与国星光电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利用持股

关系做出损害国星光电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保障国星

光电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充分

公司持股

尊重国星光电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的权利,严格遵守《公 承诺签署

5%以上股

司法》和国星光电《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应尽的诚信、 之日至承

东佛山市西

勤勉责任。本公司/本人将善意地履行义务,不利用持股关 2008 年 03 诺人不再 承诺人严格履

格玛创业投

系就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国星光电的股东大 月 25 日 持有国星 行承诺。

资有限公

会、董事会等做出损害国星光电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 光电股票

司、王垚浩

议。如国星光电必须与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 之日内。

首次公开发 易,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

行或再融资 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国星光电给予与第三人

时所作承诺 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广东省广

晟资产经营

在国星光电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本人认购的股票

有限公司、 2015 年 07 承诺人严格履

锁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即 36 个月

广发恒定 15 月 03 日 行承诺。

2015 年 7 月 3 日)起三十六个月。

号国星光电

定向增发集

合资产管理

计划

三年分红规划:

1、分配方式

公司将采取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分红方式,亦可采取现金与

其他对公司 股票相结合的分红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分

2015 年 04 承诺人严格履

中小股东所 公司 配股利。 三年

月 17 日 行承诺。

作承诺 2、最低分红比例

如公司确定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若公司最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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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45%的,则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3、分配期间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建议

公司进行年度分配或中期分配。

自 2014 年 10 月 16 日之日起 36 个月内,西格玛不转让其

持有的国星光电的股份,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国

公司持股

星光电的股份,不要求国星光电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

5%以上股

承诺期间,若国星光电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2014 年 10 承诺人严格履

东佛山市西 36 个月

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使西格玛持有的国星光电的股 月 16 日 行承诺。

格玛创业投

份总数发生变动的,上述追加承诺所涉及的股份数量相应

资有限公司

调整;若西格玛违反承诺减持国星光电股份,西格玛承诺

将所减持股份的所得上缴国星光电。

公司持股

承诺人相关承

5%以上股 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4 日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择机通过深圳

2015 年 07 诺已于 2015 年

东佛山市西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累计以不低于 1000 6 个月

月 14 日 9 月 7 日履行完

格玛创业投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增持国星光电股份。

毕。

资有限公司

承诺是否及

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及下一步计

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0.00% 至 30.00%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14,475.96 至 18,818.74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4,475.9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所致。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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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勇

2015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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