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9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振芯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朋大道 1 号一楼会议室
6、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7、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8 日至 2015 年 11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15:00至2015年1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8、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11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的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 2),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15 年 11 月 8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投资管理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综合楼 101 室,成都振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邮编:61004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5 年 11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综合楼 101 室,成都振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杨国勇、陈思莉
联系电话:028-65557625
传 真:028-65557627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5101。
2. 投票简称:振芯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振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议案 1 1.00
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无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表 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参会股东登记表》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业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附件 3: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振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一般表决说明:1、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在议案后的所选项对应的括号内划表决票中,请在“同意”、“反
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
计。2、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1)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2)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