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2015-095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同意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8 日至 2015 年 11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8 日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1 月 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11 月 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工业园兴业路 7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
为:
1、《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清远市星徽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 11 月 6 日上午 8:00-11:00,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工业园兴业路 7 号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
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
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 2),传真至
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64。
2、投票简称:“星徽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星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
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 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申请综合 1.00
授信融资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为子公司清远市星徽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0
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
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
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工业园兴业路 7 号,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鲁金莲, 联系电话:0757-26332400, 传真:0757-26326798, 邮箱:
sec@sh-abc.cn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
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
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
议案 1
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清远市星徽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
议案 2
供担保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
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2: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
码/ 股东账号 代表人
持股数量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姓名
号码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号码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说明: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7:00 之
前以 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
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
年月日
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
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