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宝”、“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
前审查并表示认可,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原材料,系公司生产
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
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奉建芳 李清伟 韩 静
2015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