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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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5-065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

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发函询证,确认除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10 月 2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发函询证,核实情况如下:

1、201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并

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2、经核实,截至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新、补充的事项;近期不存在可能或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3、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发函询证,除上述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

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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