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调整之事前认可的说明
公司拟对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
次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调整的相
关议案材料,现对本次调整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基于客观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调整的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之事前认可的说明》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邓兰松、周利国
2015 年 10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