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关于与关联方及第三方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22 0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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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 2015-086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及第三方共同发起

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北京广播公司(公司关联方)、北京市文资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

京市北广文资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有限合伙协议,已取得了有

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起设立北广文资歌华创业投资中心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不超

过 1.2 亿元的自有资金参与发起设立北广文资歌华创业投资中心(暂定名),并

办理后续相关事宜。2015 年 4 月 29 日和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与关联方

及第三方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和补充公告。近日,公司与北京广播公司

(公司关联方)、北京市文资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市北广文资歌华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北京市北广文资歌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

合伙协议》 取得了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

北京市北广文资歌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市北广文资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黄昊为代表)

1

3、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4、合伙期限

201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3 日

二、合伙人及出资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2.52525253 亿元,各出资方都以货币形式认缴出

资,具体金额如下:

出资 出资数额

合伙人 缴付出资期限

方式 (万元)

北京市北广文资歌华投资管理

货币 252.5253 2016.10.10

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广播公司 货币 10000 2016.10.10

北京市文资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货币 5000 2022.09.15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

货币 10000 2016.10.10

限公司

其中北京市文资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森,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注册资本 83000.4 万元,已于 2014 年 4 月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其股

东为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和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三、合伙事务的执行

北京市北广文资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歌华有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该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出资

金额为 16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2%。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请详见 201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拟与关联方及第三方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四、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将专注于文化传媒产业与 TMT 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音频新媒体、

2

移动互联网、传统互联网、数字娱乐、影视动漫、互联网广告、智能交通、传媒

出版、教育、旅游、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化(医疗、金融、零售、汽车等)及

其他。

五、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分配顺序如下:

1、向参与该项目的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回其在截至该分配

日该变现项目投资中其各自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应分担的该变现项目投资成本;

2、如有余额,向参与该项目的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可分配收入使有限合

伙人收回其在截至该分配日该变现项目投资中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应分担的项目

投资成本所对应的项目预期基本收益;

3、如有余额,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参与

该项目的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将专注于文化传媒和 TMT 产业领域,发掘优质项目资源,有利

于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完善全媒体产业布局。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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