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青宝
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就公司改聘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改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
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马竹茂 王 涛 崔美玲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