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征信公司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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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5-093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征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征信相关业务的新合资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

万元投资新的征信合资公司 (占总投资额的4%)。

3.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司与实际控制人洪爱金控制的公司杭州初灵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认缴新征信公司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发展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在大数据征信行业的业务体系,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征信公司的议案》,同意

公司与关联方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灵创投”)、九次方财富

资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锦程苌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泰鼎盛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博诚征信有限公司”(简称“博诚征信”,名称以工

商核准为准)。博诚征信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决定投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

万元,占博诚征信总出资额的4%;公司实际控制人洪爱金的关联公司初灵创投出

资人民币3,150万元,占博诚征信总出资额的63%。

初灵创投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洪爱金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初灵创投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

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洪爱金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

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1、名称: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一幢(北)三楼A3088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洪爱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洪爱金 4950 99%

2 洪荣顺 50 1%

初灵创投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洪爱金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初灵创投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905.69万元,净资产为2,688.90万元;

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 实现净利润-111.10万元。

2、名称:九次方财富资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3号51号楼604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叁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0年8月5日

注册资本:625万元

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

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九次方财富资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参与起草编制《国家十三五大数据产

业规划》,参与制定《中国大数据交易标准》及政府数据标准,是贵阳大数据交

易所的运营主导机构,属于国内唯一参与一规划两标准的大数据公司。

3、名称:北京锦程苌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五区18号楼一层(18-4)内112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刘靖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2年8月13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

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

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经济贸易咨询。

4、名称:北京泰鼎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姓名: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西路6号院7号楼701室

公司类型:董默峥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9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市场调查。

九次方财富资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锦程苌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泰鼎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博诚征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广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开发、转让、咨询,系统运行维护;数据

库服务;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市场调查及研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企业及个

人征信及评估、数据库服务、与征信有关的金融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信

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 4% 货币

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150 63% 货币

九次方财富资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000 20% 货币

北京锦程苌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00 10% 货币

北京泰鼎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0 3% 货币

合计 5000 100% ——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

发展征信业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对于促进经济发

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征信业管

理条例》,并于2013年3月15日开始正式施行,为征信行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

策基础。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征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和个人征信机构许可工作;要完善征信管理的具体框架和规则,

加强现场与非现场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各类机构规范发展。目前,

国内企业征信发展相对较快,国内信用消费的持续增长和互联网产业的爆发式增

长为征信业的大发展提供了巨大的需求基础,征信服务行业在我国迎来了历史性

的发展机遇,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

征信数据包含但不限于资产状况、银行记录、社交状况、消费情况、兴趣爱

好、风险偏好等,主要应用于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企业、个人信用的大数据营销,

为其他企业、金融机构等提供征信报告服务以获得相应收入。

博诚征信有限公司成立后将迅速启动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积极申报中国

人民银行颁发的征信牌照。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2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初灵信息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信息接入相

关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数据的采集、分析应用及增值服务业务,本

次投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长远发展

将产生积极影响。

2、风险及对策

征信公司是提供征信服务业务的特殊企业,其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1)政策风险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开展业务涉及监管审批的,需取得所有必要的政

府批准、执照、登记及备案。如果新公司不能取得相关监管审批,将限制新公司

的业务尤其是个人征信服务业务的开展。国内征信服务领域尚处于发展初期,随

着业务的发展和专业技术的不断创新,政府政策制度执行、行业政策的规范、监

管以及法律保障方面都面临不断完善、变化的可能。

(2)运营管理风险

新公司初始成立开发征信服务业务,其人员配置、系统建设、市场开拓、管

理制度等都需要一个建设和完善的过程。新公司设立后能否快速完成各方面条件

的顺利建设,能否实现健康高效的运营,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

(3)短期盈利风险

虽然征信服务业在我国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但在新公司开

展征信业务初期,在人员招募、系统建设等方面需要高投入,在一定时期内不具

备盈利能力。

对上述各种可能风险,新公司成立后将遵循《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

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规定,借鉴国内外同行业先进经验,最大程度地整合各方

优势资源,针对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各

项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 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初灵创投没有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

额为 0 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征信公司的事项做出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与实际控制人洪爱金控制的公司初灵创投共同认

缴新征信合资公司的股份,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

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征信公司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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