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5—075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柳志成先生召集,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电
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 402 会议室现场召
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柳志成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
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全文》。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2015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延期
的议案》
因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岛海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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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需要延期,期限由截至 2016 年 2 月 11 日延长为截至 2017
年 3 月 14 日。鉴于此,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为蓝岛海工上述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
相应保证担保延期,担保期限与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金额及期限一致,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柳志成先生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延期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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